有人做过一个试验:把一只青蛙放进盛热水的铁锅里,它马上就跳了出来。然后换成温水,再放入青蛙,并在锅下生起小火,青蛙悠然自得的游来游去,等它发觉不妙时,它的体能已经随着水温的升高而耗费殆尽,再也跳不出来了。这就是“青蛙现象”。

“青蛙现象”说明这样一个道理:对于一些突发事件,容易引起人们的警觉,后果不会很严重;而一些缓慢恶化的事件,却往往让人们疏忽,造成损失,甚至付出生命的代价。

安全生产的三大敌人是---- “违章” “麻痹” “不负责任”。今天,我们从安全的角度分析,青蛙之所以最后跳不出来,就是在对于这“三大敌人”的问题上,它一个也没有处理好。首先青蛙的场所是水塘,而它却身处铁锅不出来,已经是“违章”;其次对缓慢变化的水温不能察觉,这就是“麻痹”;身处异所、反应迟钝,最后不能跳出铁锅,这种后果,已经是对自身最大的“不负责任”。

安全生产是每一名员工的天职。危险从来不与我们约定时间:一次习惯性的违章,瞬间的麻痹大意,盲目的违章指挥,设备存在的缺陷,带给我们的都将会是惨重的代价!07年4月,辽宁省清河特殊钢有限公司发生钢水包倾覆特别重大事故,造成32人死亡、6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高达800余万元。造成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就是:该公司生产车间起重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没有采用冶金专用的铸造起重机,而且设备维护不善,再加上作业现场管理混乱,长期在离浇铸点仅5米的休息室内召开班前会,这才导致了,钢水包倾覆后,当天的伤亡是如此的惨重-----

在冶炼厂高温、酸腐蚀的工作环境中,客观决定了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着高风险和不确定性,为此,我们在安全生产的管理中,注重从严格制度和纠正违章入手,首先对违章现象进行了分级,作出一类违章直接下岗,其次把隐患排查列为重中之重,逐步形成了班组天天查,分厂月月查的制度,同时还把安全员和车间主任都纳入安全考核的范围。安全,需要我们每一位员工,无论在工作和生活中都要强化安全意识,时刻警惕“违章” “麻痹” “不负责任”这三大敌人。

如果把为了安全采取的一切举动称之为“善”,把“违章”、“麻痹”、“不负责任”称之为“恶”,那么,我们就一定要做到“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人世间最宝贵的莫过于生命。安全,源于人们对生命的关注;安全是生命的基石;安全是欢乐的阶梯;安全,更是生命的保护神。让我们永远牢记安全责任吧!高高兴兴上班来,平平安安回家去,愿每个欢乐的家庭更欢乐,让每个幸福的家庭更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