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上级统一安排,学校决定举行学习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宣讲报告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5年11月25日(星期三)下午3:00

二、会议地点

1.东校区12-405报告厅

2.武汉校区管理中心二楼会议室

三、报告人

省委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宣讲团成员、省政府研究室副主任覃xx

四、参加人员

1.学校领导

2.校学术委员会委员

3.教代会执委

4.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

5.全体处级干部

6.民主党派负责人、无党派代表人士

7.辅导员代表

8.学生代表

五、有关要求

1.武汉校区参会人员在校区管理中心二楼会议室参加视频会议。

2.所有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无法参加会议的人员要分别向党委宣传部、武汉校区综合办公室书面履行请假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