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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申请书范文(精选多篇)(共3554字)

第一篇:收养申请书

收养申请书

申请人:官珍福,男,44岁,住西洛乡洋海村雷家沟村民组。 于1998年1月结婚因女方生理有缺陷尚未生活,经夫妇双方多次协调同意收养子女一个,于2014年5月7日在平坝观音庙拾得女婴一个收养至今,现已上小学四年级。 现在我们夫妇双方都在酒厂上班每月收入3000余元左右,还有家庭付业在外,对其所收养的子女我们完全有能力把她抚养成人。

申请人:官珍福、张成玉

2014年2月27日

捡拾弃婴证明

于2014年5月7日在平坝观音庙拾得弃婴一个女,2014年4月15日生,取名官琴。

当时在场人:官珍娥、林金秀、龙明英

2014年5月7日

第二篇:收养申请书的内容

收养申请书的内容必须包括收养人年龄、何时结婚、何原因无子女、婴儿性别、出生时间、收养人身体状况如何;家庭经济状况如何;有无抚养教育小孩能力;收养目的;收养后视亲生儿女对待,不虐待、不遗弃,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等保证,特此证明材料全部完善后,由社会事务科审查材料合格后在申请书上盖章。

如何收养小孩

(一)、必备材料:单位证明、个人申请、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

(二)、办理程序:到居委会领取证明表一式两份(下列另有规定的除外),逐级审核后报区计生局审批。

(三)、收养条件:

1、收养人不得违反计划生育;

2、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收养人不受无子女和只能收养一名孩子条件限制;

3、收养其它弃婴,必须无子女,而且只能收养一个孩子,并要出具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和街道计生科等有关部门签订不再生育合同一式四份;

4、收养非孤儿、弃婴、残疾儿童,还必须提供被收养人生父母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当地镇(街道)一级计生办出具的婚育、节育情况证明、小孩出生证、准生证(属计划外生育的,还需提供计划外生育费征收或罚款单据),并要与有关部门签订不

再生育合同一式四份。

5、患不孕症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需经市人民医院、市妇儿医院、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其中两家医院检查证明患不孕症、治疗无效后到区计划生育局领取申请表。

6、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后要求生育的,按一孩程序审批,除此之外仍按二孩程序审批。

7、1999年5月25日《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实施后违法收养的弃婴、儿童不予办理收养登记。其违法收养的弃婴、儿童送当地社会福利机构收养。

(四)被收养人的条件

1、丧失父母的孤儿是指父母已经死亡或者人民法院宣告其父母死亡的儿童。

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是指被其生父母遗弃,经查核其生父母身份不明或者没有下落的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

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是指生父母残 疾、患严重疾病或者其它原因造成经济生活极度困难,养不起孩子。

第三篇:收养登记申请书

收养登记申请

收养目的:

不遗弃不虐待被收养人和抚育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保证:

其他有关事项:

本人申请内容完全真实,如有虚假,愿承担法律责任.

收养人签名 收养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收养人情况

姓 名

(男)

(女)

出生日期

身份证件号

国 籍

民 族

职 业

文化程度

工作单位

健康状况

婚姻状况

子女情况

亲生子女(男) 个(女) 个

继 子 女(男) 个(女) 个

养 子 女(男) 个(女) 个

亲生子女(男) 个(女) 个

继 子 女(男) 个(女) 个

养 子 女(男) 个(女) 个

家庭年收入

住 址

联系收养的

收养组织名称

送养人情况(1)

社会福利机构名称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姓名

经办人姓名

(男/女)

经办人身份证件号

经办人职务

送养机构的意见

(填写是否同意收养人收养的意见和同意委托本机构经办人办理送养的意见)

送养机构公章

送养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名:

社会福利机构

业务主管机关

领导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贴经办人照片

送养人情况(2)

姓 名

(男)

(女)

出生日期

身份证件号

国 籍

民 族

职 业

文化程度

工作单位

健康状况

婚姻状况

住 址

送养人与

被收养人关系

送养人的意见

(填写送养原因和是否同意收养人收养的意见)

送养人签名 送养人签名

贴送养人照片

被收养人情况(1)

姓 名

(男/女)

被收养后改名为

出生日期

身份证件号

国 籍

民 族

职 业

文化程度

工作单位

健康状况

婚姻状况

被收养前的

户籍地或者捡拾地

身份类别

(填写:"孤儿","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儿童","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继子女".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应写明具体亲属关系.)

被收养人情况(2)

年满10周岁

被收养人对

收养登记的意见

签名

未满10周岁

被收养人

按手(足)印

收养登记询问笔录

询问时间: 询问地点:

询问人: 被询问人:

记录人:

询问内容:

收养登记调查记录

调查时间: 调查地点:

调查人: 被调查人:

记录人:

调查内容:

第四篇:收养公证申请书

申 请 书

尊敬的公证处:

我是韩林占,男,54岁,家住xxxx,在县医院工作。妻子,王艳芳,女,51岁,在xxxx工作。婚后三十余年生有一子,于二零一一年三月十三日在xxxx收养一女婴,报民政局批准,现已发放收养证,现特向贵处申请,按有关规定予以办理公证手续为盼。

此致

敬礼

申请人:韩林占

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六

第五篇:收养弃婴申请书

收养社会弃婴申请书

太湖县民政局:

我叫郭仁义,男,出生于1974年1月22日,现年37岁;妻子朱美平,出生于1973年8月11日,现年38岁。系太湖县天华镇朱河村树堰组组民,现居住在原大山乡大山街。我夫妇经营餐饮业长达10余年,家庭收入状况较为可观,生活比较富裕。

我夫妇自1997年8月1日依法登记结婚以来,未曾生育过,无亲生子女。近些年来,因盼婴情切,四处求医问药,经多方医治初步诊断为医学上认定的不孕症,今后怀孕生育的可能性就可想而知的了。像我们这样一对婚后婚龄长达14年又无亲生子女的中年夫妇来说,心里上无疑背负着较大的压力。家中何时能添个小孩,即便是收养或抱养都是我夫妻双方的共同心愿,也是我家庭的莫大希望。

2014年月日深夜凌晨许,歇息在我家饭店门口加水的货运司机透过路旁的路灯,隐约看见门边有个包裹之类的,便叫醒了我夫妇,打开一看,是个文静的女婴,包袱内还有婴儿的具体出生时间为年月日时的记录资料。我夫妇思量了好一阵,最终商定通过正当程序办理收养登记,把这个弃婴收养到名下抚养。

我夫妇打算收养弃婴是鉴于家庭的实际情况,考虑到未

能有亲生子女,再加之我夫妻双方多年来就盼望家中能添个孩子,况且家庭境况许可,同时又具备收养、抚养、教育孩子的能力和条件。我夫妇保证在办理收养弃婴的手续上,严格按照收养程序办理,该弃婴收养到我夫妇名下后,不但能做到不虐待反而将其视为亲生子女,认真诃护,精心照料,合理喂养,努力抚养成为健康成长的孩童。敬请民政部门批准登记,核发《收养证》为盼!

特此申请

具申请人:

二一四年六月二十日

证明

兹有太湖县天华镇朱河村树堰组郭仁义,男,出生于1974年1月22日;朱美平,女,出生于1973年8月11日。该夫妇于1997年8月1日依法登记结婚,婚后至今,未曾生育过,无亲生子女,未违反现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该夫妇于2014年月日深夜凌晨许,在原大山乡大山街自主经营的餐饮店门口捡拾一女婴。根据夫妻双方意愿,并对照《收养法》之规定,该夫妇符合收养弃婴条件。因夫妇经营餐饮业长达10余年,家庭经济收入可观,家居生活水平较高,具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敬请民政部门批准核发办理《收养证》为谢!

特此证明

天华镇朱河村民委员会

二一四年六月二十二日

证明

兹有太湖县天华镇朱河村树堰组郭仁义,男,出生于1974年1月22日;朱美平,女,出生于1973年8月11日。该夫妇自1997年8月1日依法登记结婚以来,未曾生育过,无亲生子女,无收养、抱养子女情形,未违反现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特此证明

天华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二一四年六月二十三日

捡拾弃婴证明

太湖县天华镇朱河村郭仁义、朱美平夫妇于2014年月日深夜凌晨许,在原大山乡大山街自主经营的餐饮店门口捡拾一遗弃女婴。因该夫妇婚后多年未曾生育过,无亲生子女,捡拾后夫妻商议收养该女婴到名下抚养,并在次日速即与村两委领导同志说明了捡拾情况和收养目的,咨询办理《收养证》相关材料。村两委根据社会弃婴收养登记的条件及程序,对该夫妇捡拾社会弃婴情形进行了核实取证,通过对邻居街坊的调查,郭仁义、朱美平夫妇捡拾弃婴情况属实,通过对照《收养法》之规定,该夫妇符合收养条件。

特此证明

天华镇朱河村民委员会 二一四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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