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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治理自治建设情况调研报告(共5806字)

【概述】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常用范文网的会员“yishi2009kk”为你整理了这篇乡村治理自治建设情况调研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为进一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自治法》的落实,了解和掌握我县各农村近几年来实施村民自治的情况,加快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步伐,促进我县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今年4月,县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对我县村民自治工作情况进行调研,通过召开座谈会、查看现场点、走访村民、发调查问卷、填报调查统计表等,基本了解了我县村民自治工作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对今后工作的意见建议,现将调研结果报告如下。

一、全县村民自治工作基本情况

调研中,我们对全县各村屯开展村民自治工作进行全面调查统计,统计结果为:全县1423个自然屯,有1121个屯制定了村规民约,有959个屯的村规民约能严格执行,有927个屯成立了村民议事会,有984个屯成立了村民理事会,有749个屯制定了村民议事会工作制度,有762个屯制定了村民理事会工作制度,有972个屯有屯务公开栏,2019年共进行屯务公开4715次,共召开村民代表会议3046次,共召开村民议事会议2954次,共召开村民理事会议2384次。

从调研情况看,大部分村民委建立了“一约四会”,即村规民约、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毒禁赌会,落实了人员机构、制定了工作职责和章程,大部分自然屯或村民小组成立了村民理事会,在环境卫生、社会治安、纠纷调解、疫情防控、道路维修、水利清理、尊老爱幼、移风易俗等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全县村民自治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自我管理进一步加强。许多村委会在发展经济、社会事务以及精神文明建设诸方面,都有切实可行的工作目标,健全落实各项制度,实行民主管理并坚持做到村务公开,在群众关心的财务以及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方面,都能坚持公示和由村民代表会议商定,改变了过去几个村干部说了算的状况,增强了民主、法制意识,充分发挥了村民代表的作用,村民自我管理得到了加强,各村在对农村低保户的确定、农村危房改造的安排、贫困户的确定、村集体土地的流转等方面,一改过去支书、主任说了算的局面,村委决定大都能做到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平公正合理。例如,大部分屯对屯内环境卫生能自觉治理,采取了形式多样环境卫生自我管理办法。一是在保洁员报酬低,每月只有200元,只能负责清扫公共场所和处理集中点垃圾的情况下,各户村民能自觉清扫自家门前屋后垃圾,并自觉送到垃圾集中点,并每月定期组织大清扫一次,如江城镇大诺村大诺屯;二是按户轮流清扫,每户一个月,做好轮流安排表发给各户,规定后户负责监督前户的清扫情况,如作登乡陇穷村陇板屯,更二屯;三是由保洁员负责全屯清扫和收集各户垃圾,屯里从生态公益林补助金中拿出一部分资金给予保洁员补助,如思林镇双燕村龙双屯;四是每户每月收取10-15元作为保洁员工资,由保洁员负责全屯的垃圾清扫和收集,如祥周镇的九合村;五是年初每户收100元由村民委保管,按季度付给屯保洁员工资,如平马镇子安村。各自然屯通过不同的自我管理方式,自觉做好本屯的环境卫生。

(二)自我教育进一步加强。各村在村民自治活动过程中,通过制定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加强了教育引导,使广大村民在普及科技知识、破除封建迷信、提高民主法制观念方面得到了提高。不少村严格执行了“一约四会”机制,在解决纠纷和矛盾过程中,努力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做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较好地改变了过去细细小事找书记、主任,稍大事情找政府、找领导,甚至越级上访、集体上访现象,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如在村屯经济发展、村屯道路硬化、公共活动场所、垃圾池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产生问题和矛盾时,村委会大都能发挥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的作用,开展自我教育、自我解决问题,从而较好地维护了生产和生活秩序,维护了一方的稳定,促进了村级经济的发展和有效完成乡镇政府部署的各项中心工作。创新自我教育方式,效果显著。如印茶镇僚坤村大僚屯,自治与德治、法治教育相结合,在元旦、五一、国庆、春节等重要节日,家家户户自觉在房顶升国旗,集中上党课,宣传法律,重温入党誓言等,村民思想素质大为提升,年轻人踊跃捐赠参与屯内项目建设,无吸毒人员,无小偷,村民过着欢乐祥和的生活。又如利用庙会开展村民自治,在举办庙会祭祖的时候,全屯男女老少都踊跃参加,外地务工人员也大部分回来,在庙会上讨论决定本屯事务有很好的效果,需要筹集资金的也能当场筹集到手,对本屯的不良行为,不良现象,可以让相关人员在祖宗面前表态,达到震慑作用。如义圩镇朔晚村龙或屯,在庙堂前让吸毒人员站到一边,有祖宗神灵看着,不老实会受到报应,结果有23个人承认吸毒,并当场作改正表态,达到很好效果。如江城镇六僚屯,在举办庙会时屯长发动集资硬化本屯的一段道路,每户交300元,当场就全部收上来。

(三)自我服务进一步加强。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公共卫生、 基础设施、项目发展、科教文卫等公共事务、公益事业时,坚持由村民代表讨论决定,自我决策,自我发展,自我服务,自我完善。比如:对疾病的预防控制、对村屯级公路的建设、对种养产业的发展、对村级活动场所的建设、对文体、民族民间文化活动的举办等;二是在农业生产、产业结构调整中,村民在村委会的指导下开展结对互助,推广新技术,加强了产前、产中、产后的各种服务,通过成立相关的合作社或协会有力推动产业经济发展。比如:成立养牛、养猪合作社、芒果协会、乡村商会等等。自我服务方式也不断创新,如通过建立微信群开展服务,微信群在村民自治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村有村群,屯有屯群,组有组群,家族有家族群,要办什么事务,需要筹集多少钱,在群里动员、讨论、筹集,效率很高。又如那拔镇六鲁村通过开办爱心超市,村民参加村屯会议,卫生清扫,义务维修道路、水利等公益活动获得积分,积分达到一定数量就可以兑换爱心超市里很适用的小商品,激发了群众参与公共事务的积极性,促进了村民自我服务活动的开展。再如思林镇双燕村开办初心饭堂,外出务工人员自愿捐款,在家村干、党员自愿轮流到饭堂买菜煮饭菜给孤寡老人和留守儿童,通过自主服务,减轻了政府、社会和家庭负担。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村民自治发展不平衡。从总体来看,我县各村屯村民自治工作发展不平衡,大部分村屯还自治能力很弱,缺少核心的组织,基层党组织重视,村干能力强的,各屯分布较为集中的村,自治工作做得较好。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向心力不强,边远山村、缺少集体经济积累、村屯较为分散的村自治基础较差,管理松散无力甚至失序。部分基层党组织缺乏强有力的领导和支持,对村民自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对各村屯的自治工作,也存在任其发展的态度,没有研究和思考下一步工作思路,缺乏规范指导和督促检查。部分村屯上墙有一约四会,但基本形同虚设,部分村甚至没有上墙内容。村规民约五花八门,有的太长,有的照搬照抄,内容空泛,不易学、不易记也不易执行,大多数村屯“有规没约”。

(二)村民自治虚化,缺乏上级顶层设计。政府主动推进是村民自治由自发起到规范发展的重要动力,也是农村基层民主发展的一个重要特点。但从此次调研情况来看,目前,我县大部分村屯还处于被动推动阶段。县民政部门和宣传部门在2017年开展过一约四会的上墙要求,制作了通用的村规民约版本,但由于缺乏对村民自治组织的工作的指导和督促,使村民自治长期停留初始阶段水平上。村民们对村民自治工作认识不到位,很多村屯没有根据本村实际和现状来制定自己的村规民约,只是粘贴了民政部门下发的通用版本,加上几年的风吹日晒,通用模板早已不见踪影。村民自治工作流于形式,自治组织形同虚设。

(三)村民自治主体能力弱化。近年来,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青壮年农民大规模、频繁地流动到城市或经济发达地区务工,留守农村的人员大部分是文化水平低、年龄相对偏大、体力不支的老弱病残,造成农村人口结构的“空心化”,同时,由于相对应的机制创新不足,村民选举参选率低、候选人范围小等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很多村在村民自治工作的民主推选环节中出现“选人难用人难”的问题。再加上脱贫攻坚任务艰巨,大部分的村干的主要精力都放在脱贫攻坚工作,无法集中精力、放开手脚开展村民自治工作。现代乡村治理遭遇了这样的困境:农村党员(特别是一些外出打工的年轻党员)长期与党组织分离,家庭成员与其主要劳动力长期分离,农村社会精英人才流失严重,后继乏人。村民自治不仅面临着自治主体虚化的问题,还面临着加剧异化的危险。

(四)村民自治创新力度不足。由于村民文化程度低,民主观念、主体意识不强,参与自治活动程度低,缺乏有效的措施和办法,加之村民的自我管理能力和村民委员会的工作能力都很有限,许多村民包括村干部不能正确理解村民自治。导致村民自治工作简化,未能真正体现自治。一些村基层干部文化层次较低,能力有限,责任意识不强,对村民的困难和正当需求,不重视,不想方设法解决;对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棘手问题,“新办法不会用,老办法不管用,硬办法不敢用,软办法不顶用”。没有结合本地的特色习惯,因地制宜地去探索有针对性、持续性的创新自治工作。

(五)村民自治经费保障欠缺。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的提升离不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升,经济发展不足或者严重滞后必然会严重制约农村基层治理水平的提升。调研中发现,对于村民自治工作,上级并没有任何的经费保障,只有县民政部门的村级规范化建设经费,每年60万元。部分村屯有一定集体收入,得以一定的经费保障,从而村民参与积极性高,自治工作自然而然地规范运转起来。大部分村屯受到村集体经济薄弱的制约,缺乏凝聚群众的物质基础,村委会办理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只能完全依靠村民出资出力,村民自治制度因无钱办事而“制度空转”,因缺乏集体经济支撑而难以有效实施,村民自治运作效果不理想,村民参与自治的积极性不高。

(六)村民自治组织不够健全。村两委能力素质的高低,决定着自治工作的好坏,村两委认真负责的,自治工作就略有成效。很多村屯特别是屯一级还没有普遍成立规范的理事会,同时,也缺少屯内议事场所,无法集中议事。多数地方还是村“两委”大包大揽村屯事务,制约了自治工作的开展。有理事会的,没有制定相关的细则,村民理事会建设不够规范。

三、进一步做好村民自治工作的意见建议

加强村民自治建设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抓手,同时也是广泛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维护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和民主权利,推进依法治镇、以法治村的重要举措。为此,我们要以加强村民自治建设为契机,以法制道德教育为切入点,以保障村民民主权利,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进一步建立健全以村民代表会议制度为核心的民主决策机制,完善以村民自治章程为基础的民主管理机制,强化以村务、财务公开为重点的民主监督机制,努力实现村级工作五大转变,从而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规范村级管理,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一)抓好试点建设,探索成功经验。坚持改革创新,加大村民自治工作模式和机制探索和创新,注重总结和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以“乡村治理”建设为契机,选取部分村屯开展村民自治工作试点建设,通过试点重点突破、多点开花,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探索乡村“微观治理”结构,加快推进乡村治理重心下移,建设以扶贫移民社区为基本单位的村民自治试点和以村民小组或自然屯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继续推行“屯事联理”机制。缩小了村民自治的范围和层级,使村民小组(自然屯)成为乡村自治的主体,更贴近村级组织成员与村民的关系。同时,进一步健全村民自治体系,促进村级事务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把村民理事会、村民监事会建成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 、村民小组和村民群众之间的重要桥梁。

(二)抓好村规民约规范制定工作。按照因地制宜、易行易记易懂原则以及群众认可的原则,加强宣传发动,多形式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修订《村规民约》的内容、程序等,发动全体村民主动参与,征集民意。加快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相对规范的村规民约样板,科学引导各村屯制定完善新的村规民约。同时,开展经常性教育,通过村党员大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小组会议等形式,开展村规民约宣传教育活动。并设立固定学习专栏。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村屯醒目位置等地方长期固定张贴,统一规范标书,方便村民学习了解。

(三)抓好村干部的选拔培育。民主选举是实行村民自治、推进农村基层民主的首要环节,民主选举中“民主”的程度如何,直接关系到村民自治制度能否顺利运行。为此,要严格规范民主选举程序,从而把群众普遍认可的熟悉市场经济知识,有带领群众调整经济结构、共同致富的能力;有一定的政治素质,能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政策水平和较强的法制观念,办事公道;具有一定的领导和办事能力,热心为全村群众服务,热心村公益事业,年富力强的同志选拔到村级领导班子中来。要进一步抓好村干部的教育,使村干部进一步提高能力,改进作风,做好群众致富的带头人。同时,要适时调整和优化村民小组长结构,把热心群众工作、有较好素质的年轻同志充实到村民小组长行列中来。

(四)抓好村民自治体系建设。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自治法》,改进和完善村民自治制度。要逐渐完善相关制度,通过制度促进农村民主政治的发展,又要切合农村的特点和实际情况,按制度的本义进行实际操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建立健全并落实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干部管理制度、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制度、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村务财务公开制度、村情恳谈制度、公章管理制度、《村民自治章程》、村民议事规则、档案管理、村民教育制度等村民自治约束制度,并将《村民自治章程》印发到户,对村委会组织的性质、村民的权利和义务、村务管理、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都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从而有效地规范干部群众的行为,保证政策、法规和各项工作的落实,使村级工作实现由人治到法治的转变。

(五)要切实保障村民自治工作运转经费。基于目前村集体经济薄弱,自治能力弱的现状,建议财政以村为单位,适当给予定额的村务管理经费补助。同时,各乡镇应多渠道筹集经费,保障村民自治工作运转,才能调动好村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田东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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