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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市财政监督检查局关于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共2854字)

 潜江市财政监督检查关于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及市委有关文件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促进党员干部履职作为清廉有为现就在财政监督检查局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中纪委、省委和省纪委、市委和市纪委有关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对违纪违规、失职失责问题严肃问责,形成强大震慑,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结合“十个最佳科室、十个最差科室”评议活动,推动财政监督检查干部转作风、强素质、抓落实、争一流,务实重行、担当作为,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能,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和企业满意度,切实打造风清气正廉洁财政

二、领导小组

成立财政监督检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长:陈元华

副组长:沈春明  刘道稳  清安  

 

 员:    夏中祥  高应翠      

        鄢来贵      杨孝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沈春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各项具体活动的统筹协调、督办推进。

、治理重点

(一)贯彻落实方面突出问题。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甚至说一套做一套;传达贯彻不及时、措施不得力,满足于“圈阅”“转发”,不结合实际安排部署工作;安排部署后不督办不落实或督办落实不到位等。

(二)调查研究方面突出问题。不深入基层、不深入群众、不深入了解情况、不解决具体问题,走马观花,调研走形式、走过场,搞“走秀式”调研,不注重实际效果;汇报工作只讲成绩、不谈问题,不讲真话、不报实情等。

(三)服务群众方面突出问题。漠视群众困难,不作为、慢作为,服务承诺不兑现,“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对群众合理诉求“推绕拖”,甚至故意刁难;行政服务大厅“前店后厂”、资料要求繁杂重复、审批超时限;热线电话形同虚设,长期无人接听;党务政务村务公开、便民服务等栏目长时间不更新等。

(四)改进会风方面突出问题。会议审批不严格,层层重复开会,以会议落实会议,超规模、超时间开会;大会交流发言“穿靴戴帽”;领导干部未经批准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等;民主生活会无原则“一团和气”,批评和自我批评“甜味”过重、“辣味”不足;“三会一课”弄虚作假,学习教育敷衍了事,应付检查;抄袭发言材料、找人代写笔记等。

(五)改进文风方面突出问题。以文件落实文件,撰写材料、制发文件等“依葫芦画瓢”,脱离实际,无实质内容,机械照抄照搬照转,重复转发;超篇幅、超范围发文,文种、文号、简报该精简的不精简,已精简的违规启用等。

(六)责任担当方面突出问题。办事拖沓敷衍、懒政庸政怠政,凡事都要上级拍板,矛盾往上报、责任往上推,层层不表态等。

(七)工作实效方面突出问题。对工作不重实效重材料包装,把精力放在“材料美化”上,搞“材料出政绩”;一项工作刚开始就急于总结成绩、宣传典型;搞假经验、假典型等。

(八)履行职责方面突出问题。通过层层签订“责任状”将责任下移,“履责”变“推责”,“责任状”一签了之,对责任内容不监督不检查不落实;检查、评比过多过滥等。

(九)对待问题方面突出问题。向上级汇报时报喜不报忧,或知情不报、听之任之;对上级交办的问题不按规定整改或整改不力;对身边不良风气和违规问题态度漠然,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甚至在组织了解情况时不说真话等。

、时间和方法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于20186月初开始,11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6月初至6月下旬)。

制定落实工作方案,出台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要通过发放问卷调查表、召开座谈会、设置意见箱等形式,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互相帮、集体议,广泛征求服务对象意见,对照9个治理重点,全面查找具体表现及突出问题。要公布本单位监督举报电话,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自查整改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形成工作台账,列出清单、逐条整改,整改时限按照即时整改、1个月整改、1季度整改等类型进行划分,按照时间节点依次销号。

第二阶段:重点检查阶段(7月上旬至9月中旬)。

对自查自纠阶段查找出来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抓紧整改到位。要把发现问题、查处问题、解决问题作为专项治理的突破口和着力点。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抽查和督办,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通报有关情况。

第三阶段:整改问责阶段(9月下旬至10月下旬)。

对专项治理过程中发现的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通过提醒函询等措施帮助改正;对经核实,问题比较严重,给予诫勉谈话;对顶风违纪的,移交纪委从严查处问责,典型案例在全通报曝光。对发现的责任担当方面的突出问题,强化责任意识,严肃追责问责,督促整改到位。

第四阶段:巩固提高阶段(11月上旬至11月下旬)。

认真总结经验,围绕工作特点、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不足和下步工作打算等方面进行客观总结。针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和监管方面的漏洞,进一步健全完善并制定相关监督和管理制度及防控措施,形成长效机制,促进人人担责、全面履责、事事尽责,营造干部干事创业、竞进有为的浓厚氛围11月底前,要对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总结。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宣传引导。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是党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的再部署、再出发,是省委在新起点上深化作风建设的动员令,是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的现实需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微信等媒体媒介,以及内部工作网、微信工作群,及时宣传治理工作的进展成效、经验做法,通报典型案例,强化舆论引导。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受理群众举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强化责任担当。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既要通过集中专项治理查纠问题,又要循序渐进地推进日常监督常态化,还要注重抓整改、建制度、立规矩。要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采取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组织处理或组织调整等方式进行处置,构成违纪、涉嫌违法的,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三)严肃追责问责。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将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作为当前纠正“四风”的重中之重,增强政治担当,强化工作举措。要坚持问题导向,对造成不良后果、构成违纪的,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严肃处理。对落实作风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导致本地本部门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查找整改不到位、问题多发频发,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依据相关规定严肃问责。

 

 

2018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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