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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都孤儿》读后感(精选多篇)(共6470字)

第一篇:《暮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这本世界名著讲述了一个动人的故事。书中主人翁是一位孤儿,他的名字叫奥利弗特威斯特。他出生于济贫院,出生不久妈妈就死了。他被当作一件物品送来送去,受尽折磨。他后来遇到了一位善良的老先生;布郎罗先生,这位先生好心收留了他,他过上了稍好一些的生活。可好景不长,奥利弗不幸再次身陷贼窟,赛克斯胁迫他参加一次远征行窃,最后任务失败了,挣扎在死亡线上他,还是梅里夫人救了奥利弗并且好心收留了他。经过了这么多的挫折,奥利弗终于弗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读完这本书,我心中久久不能平息。可怜的奥利弗,在已经失去家人的痛苦下还受到这么多折磨。真不知道他瘦弱的躯体下,有着怎样的意志,能使他坚持不懈,使他在饥饿、寒冷、孤独、痛苦下顽强的斗争.

我们从小就生活在密罐里,福窝里,却总是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可曾经想过,在这个世界上,还有多少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在和饥饿、疾病作战;正面对着失去亲人,漂泊流浪的生活。他们充满着对生命的渴望,对生命的热爱,可是苦难却总是和他们作对。所以,我们现在要珍惜自己的幸福,用我们的双手和大脑,做一个对祖国有用的人,来回报社会!

第二篇:暮光之城读后感

想必“暮光之城”大家已经不再陌生了,暮光之城读后感。它已经不再简简单单是一部青春幻想小说了。而是对青春时光的回想。作为一位家庭主妇,梅尔有精致的文笔,细腻的描写,大胆的幻想,浪漫的气氛,以及那对生活创新的态度,创造了继“哈利·波特”之后,美国全年最畅销的小说。其实这仅仅是一部小说,但也让我痴迷于女学生贝拉的奇幻生活经历。

当然,我更是沉迷于吸血鬼们的生活。他们的速度、力量、苍白的皮肤、几乎完美的外貌、以及许多特殊的生活方式。我最佩服的是卡伦一家对鲜血的克制力,尤其是还继续与人类生活在一起。他们不同于其他流浪血族,能够和谐的与人类相处。所以我想,他们在贝拉心目中已不再是简简单单的吸血鬼了,而是另一种有高尚品质的文明生物。

其实这部作品主要希望书迷们能够对生活有所憧憬。让自己的生活中充满想象。让我们主宰自己的生活,因为梅尔相信我们的生活应该就是想象中的那样。成为我们想成为的人。我想这些就是她在“暮光之城”反复强调的中心和主题。要大胆的去想象,不能被现实生活所局限。

除了梅尔那大胆的的想象给‘暮光’迷们留下深刻的印象外。我喜欢这个系列的书还有另一个原因。在文学界如果可以和j·k罗琳相提并论的话。恐怕只有斯蒂芬妮·梅尔了。她给人们留下的写作风格就是大胆的幻想、精致的文笔,细腻的描写,,浪漫的气氛,以及那对生活不同的看法。在暮光之城系列丛书中她借吸血鬼的形象为了表达她对生活那种探险的精神和不去畏惧所有艰难险阻的乐观的生活态度。她就是这样,喜欢用那些听起来就让人惧怕的东西来创造自己浪漫的故事,使我们看到这些东西的另一面。

就拿《暮光之城》中的吸血鬼来说。不管是什么,吸血鬼的外表、声音……都是用来杀缪的。但在梅尔笔下的吸血鬼却给我们留下了善良、善解人意、具有同情心、团结、舍己为人……等等的优良品格的吸血鬼。她影响了这个时代的年轻人,对生活的看法以及世界观。所以,才深受各个年龄段人的喜爱。

但是,斯蒂芬妮·梅尔并不就此停笔,她还在创造属于自己的奇迹。面对一些人的反对,她仍继续努力创造出属于所有人的幻想世界。

我向大家推荐这套书,它就像一把钥匙,开启了我对整个梦幻世界的向往之心;打开了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世界;还保留住所有的回忆……

有大概一年的时间,我都不肯看《暮光之城》,原因仅仅是因为我不喜欢《魔戒》和《哈利波特》。我是说书,不是电影。我不是个对电影有审美洁癖的人,我的满足阈限很低,大片我都觉得好看。但对书就不一样了,我对文字更敏感,看见人家写的字,我就能像看见那个人一样。有时人性恶作祟,还会不怀好意地看穿那个人文字背后的矫饰。大部分文字都有矫饰的本能,我的也不例外。就像女人出门前的打扮,裸妆也是妆,再冲淡再平实的文字,也是从繁华绚烂中修炼出来的。

偶然看了《暮光之城》的电影。我对电影的满足域之低,有时让我不好意思说喜欢些什么,因为我几乎没有彻底地不喜欢过某个电影。《暮光之城》无疑可以被归入“好看”的那类,有俊男美女,有又酷又炫的画面,还有禁忌之爱。我很喜欢这片子的调子,带点时尚和年轻劲儿,浪漫得一塌糊涂。因为等不及第二部,只好去找书来读。

结果这个叫做斯蒂芬妮·梅尔的女人让我大吃一惊。我鸡贼地下了电子版,放在mp4小小的屏幕上,不眠不休地看了两个小时,愤然发现那个版本不全,中间丢了一大半,我心心念念的无心看别的,终于找到了完整版,让我惊喜的是,这个版本竟然还不是错误百出的接力版,而是另外一个不知道什么版本,读后感《暮光之城读后感》。翻译者带着极大的热情膜拜着梅尔,不时跳出来在原文后写些碎碎念的评论。我看着看着,也跟着膜拜起这个女人来。

我一直以为,梅尔跟罗琳一样,是家庭主妇出身,暮光之城和《哈利波特》一样,是魔幻题材的通俗小说。《哈利波特》和《魔戒》当年看不下去,虽然故事很好,但语言上却没有让我心动的地方。这往往是通俗小说的软肋,情节在作品中的比重太大,作者忙于编织故事,读者也急于知道结局。就像小时候看武侠小说,总是一路快进,到主人公神功初成,可以报仇雪恨的时候,遇到大段无谓的描写与配角出场,甚至有些不耐烦。这样的书就如同方便面,无聊的时候可以消遣,但却无法品尝味道,它们跟耐读沾不上边。这时候的文字,只是讲故事的载体,如盛汤的碗,本身没有营养。

但好的作家却能在文字之中注入灵力,遣词造句之中,都是功力。一句话,就能顶过千言万语,某个凡人绞尽脑汁形容不出的事物,人家信手就是传神的描述。女作家的灵气还更明显,因为她们更细腻,更敏感,也更絮叨。奥斯汀、伍尔夫、铁伊和这个梅尔莫不如此。对于一部畅销小说而言,《暮光之城》的细节描写是有着纯文学作品的水准的。我看着看着就很奇怪,因为这部畅销书的调子既不像罗琳,也不像丹·布朗,也不像西德尼·谢尔顿,反而有三分像约瑟芬·铁伊,七分像亦舒。而铁伊可是20世纪上半叶的人物,接受的是正统的英国文学教育,又是理科出身,智力超群,所以才能写出那么灵气逼人的推理小说。这个梅尔又是什么来头。

忍不住百度,恍然大悟,自己的直觉果然没有错,梅尔大学时主修的就是英国文学,真正的科班出身,那么一切就都不奇怪了。她的描写欲,对人物心理刻画的近乎强迫症似的细致,她遣词造句的讲究,一切都可以解释。虽然这部小说毫无疑问是畅销书的写法,然而,作为一个深谙文学谱系的畅销书作者,她更精明地知道如何在文字中拿捏分寸,她选择了自己写起来最流畅而读者也最容易接受的风格,随意、舒坦、毫不晦涩,有时甚至快言快语,然而通俗往往带来庸俗和浅薄,梅尔却是极少数能在在通俗中做到一针见血的人。她文字的效率极高,所以虽然细节泛滥,但却并不让人觉得冗余累赘,反而让你兴致盎然。这真是本事。

她花了很大力气写女主角贝拉,这是她最最钟爱的人物。在她身上,她不惜暴露自己。那种与年龄不相称的老气横秋,有些刻意为之的性格侧写(比如喜欢读书、喜欢古典音乐、不合群等等),都是作者的影子映射到人物之上的结果。她写她的心理,几乎到了与之合二为一的程度,让人几乎不能相信作者竟然是3个孩子的母亲。要么,她就是那种复制记忆型的作家,这种能力往往是天分,即对自己的感觉、感受,无论时光久远皆能回忆与追溯,纤毫毕现还丝丝入扣。要么,她就是那种观察型作家,生活中的原型、对某个青春期女孩儿的看透,和自己的主观判断交织在一起。她当然不是那种抒情性的作家,她把情节看得很重,但很明显,在这部作品里,她推移情节的节奏与手法都显得嫩了些,然而她天才型的人物刻画光芒四射,很好地掩盖了情节发展上的无章法。

虽说如此,然而她初试牛刀,暂时还不能游刃有余。除了贝拉,其他的人物就如同瓶装饮料,缺乏鲜榨的风味,虽然有很多添加剂的香甜,但还是廉价。比如对爱德华,她的笔力就明显不殆,大部分时候都落入了言情小说的俗套。似乎除了那双变幻莫测的眼睛,和标志性的愤怒,梅尔也不知道到底要刻画些什么。也许对于她来说,贝拉是个活生生的存在,是个人,而爱德华不过是张明星海报。

小说之中写人最难。汪曾祺曾经向沈从文请教如何写小说,沈的回复是:要贴着人物写。看似简单,却极难做到。作者与人物合一,其实是活活变出一个分身,在自我之外,活出另外一副样子。要做到这一点,一要聪明,二要有耐心。通俗小说家里,大部分都足够聪明,有耐心如梅尔的,还不是主流。所以我说,《暮光之城》还是挺好看的。

第三篇:《暮光之城》读后感

不知道为什么,经常觉得在做过的事情以后,在回想当初做的原因时总是那么难。就象现在的我一样难过,想不出到底被什么所“诱惑”。

也许是被那黑色的封面透出的神秘所吸引;也许被“暮光之城”这样梦幻的名字所注意;又或者是心里青春期的萌动因子碰上青春文学就那样爆发了。总之我无可救药的爱上了这本书。 《暮色》,《新月》,《月食》,《破晓》,《午夜阳光》,错综复杂的故事伴随看月亮的出现和消失一步步的进行着。“爱情知识书中的一小部分,但却是人生的领导”我看过许许多多关于爱情的小说,但却没有真正体会过爱情的力量。也许从这本书中,我领悟到了一些。不纯粹只有爱情,那毕竟不是人生的全部。亲情,爱情,友情,作为一个人应该都不会错过,那么如果你将成为超出人之外的呢?“暮光之城”系列融合了吸血鬼传说,狼人故事,校园生活,恐怖悬念,戏剧冒险等各种吸引眼球的元素,而贝拉与爱德华凄美动人的爱情则是全书“最强烈的情绪”。经历过《新月》的心碎后贝拉与狼人雅各布之间存在的关系似乎不仅仅只是友谊这么简单了。“你香甜独特的气息是引领我爱你的线索,但我最浓烈的爱意却只能用死之来演绎”。这是一句甜蜜又致命的表白,我坚信着贝拉始终爱着唯一的爱德华,而对雅各布只有内疚感谢成亲人的爱意。也许这样说,并不公平,但我却真是这样自私。贝拉那样热情似火,义无返顾让我如此喜欢,经常想像自己能像剧中,书中女主角一样让人爱护,受每个人喜欢,但是我又希望自己生活简单不要那么复杂。人就是一个矛盾体。 沉浸在书中同时,我又想到了现实生活。毕竟,我的父母是中国人,他们继承着老实本分的品质。他们从小微灌输早恋的坏处与人生存的价值。所以青春期的我并没亲自实践但却对青春小说情有独钟。很难想像,当我的父母受到吸血鬼的威胁,我是否会像贝拉那样义无返顾,想方设法的去保护他们。毕竟那样的事情可能永远不会发生。但事实是,如果发生了他们一定会保护我的,所以我想,我也会的。火与冰能共存吗?希望他们会吧。作者梅尔精致,微妙的笔触使这个故事不仅仅成了一场不可思议的爱情历险。很难想像一位三个孩子的母亲在毫无写作经历之下就创作了这样一部非凡的作品。在赞叹之余,我从她优雅精致的叙述中感受到她对生活细致入微的观察。作品来自于生活,生活就是一部优秀作品。让我们拿起笔创造属于自己的暮光传奇吧!

第四篇:《暮光之城》读后感

《暮光之城》读后感

斯蒂芬妮・梅尔――这个美国女作家,在做了几年的全职主妇后,因一次梦境 产生灵感突然间就写出了这么热销的故事来。据说是在美国继《哈里波特》后又 一部吸引眼球的幻想小说,销量比《哈利波特》还多。也许是因为我一直对吸血 鬼神秘又华丽的印象非常好奇,所以这本书完全把我拴住了。这部书以一个普通 的中学女生与一个正义的吸血鬼之间的爱情为主线, 融合了恐怖悬念、 喜剧冒险。 就在第一眼看到爱德华(善良的吸血鬼)就对他产生了不寻常的好奇,而丝毫没 有其他人对他那特异的外表所产生的恐惧。卡莱尔一家,他们苍白的肤色,会变 色的眼珠,阳光下闪光的肌肤,不寻常的体温,冷酷的眼神……当两个人在生物 课上第一次作为同桌一起上完这堂课,贝拉(女主人公)简直已经无法辨清自己 的心为何总是围绕着爱德华,更对他刻意地回避感到恼怒。其实,此时的爱德华 对贝拉也产生了极大的兴趣。 但由于吸血鬼的本性, 当近距离地跟贝拉在一起时, 他怕自己会控制不住本性而伤害到她。他喜欢她身上的味道,无论是从爱情的角 度还是从吸血的角度。所以他一直在痛苦的控制着、痛苦的矛盾着。但隐藏在两 人内心深处那焦燥的不安、与热烈的渴望还是冲破一切,把两人吸引在一起。互 吐衷肠,互相了解。因为太爱贝拉,他不舍得离开她,但又怕自己会伤害到她, 爱德华曾试图通过告诉贝拉自己是个吸血鬼,而达到让贝拉自动离开的目的。但 贝拉对他的爱已经超越了人界,无论自己的生命如何都无所谓。 感觉作者选取爱德华和贝拉两个人物很是微妙。 一边是爱德华经历了一个世纪 的孤独,他成熟而慎重地对待感情。他深爱着贝拉,却不会自私的想去改变她, 甚至为了保护她而离开她。一边是贝拉,一个懵懂的即将高中毕业的女孩,她享 受着那份让她痴狂的爱, 她具有所有年轻人都有的执着, 对情感忘乎所有的勇敢。 从背景来看,似乎有点父女恋的感觉,因为他们的年纪实在是相差太多太远。可 是因为爱德华是吸血鬼的身份,在外型上,他们是如此般配的一对情侣,他们有 着相同却又完全不同的背景,但是在别人的眼中,他们就是一对相恋的高中生。 自古以来,是真爱就要经历磨难,不论是国内还是国外的故事,都是一样的套路 在描述爱情。爱德华和贝拉也一样,因为吸血鬼,因为狼人,他们的爱情之路更 加曲折,而经历了苦难而依旧紧紧相拥的两个人,其结果是不难猜测的。 人与吸血鬼间的爱能有多深?足以超越时间吗?读《暮色》时,我总觉得人与 吸血鬼的爱情是脆弱

的, 是不真实的。 人与吸血鬼, 本来就属于两个不同的世界, 更何况爱得再深,也深不过时间,时间是横亘在爱前的长河,因于它的存在,我 觉得我们的爱情是渺小和无力的。 爱德华说过:“我不希望我的存在夺走你的任何东西,如果我能做到的话。我 希望你做一个正常的人,我希望你的生活按它本来的样子继续下去,就当我已经 在一九一八年该死的时候死掉了。”但已遇见了,生活怎样按它本来的样子继续 下去?离开阳光的热度, 离开母亲的笑容, 来到这个常年阴雨绵绵的福克斯小镇, 如果说遇到你是生命中的劫数,那我宁愿劫数难逃。时间是伟大,它沿着它的轨 迹行走,我坚持着我的爱情和人生,才不在乎什么界限呢。时间漫长得苍白,而 生命虽短暂,却因有爱而丰富多彩,说不定我们的爱,就像那个词语所说的,虽

死犹生。 最初,我以为贝拉对爱德华的爱就是浅浅的爱罢了,是一种迷恋。但一直看下 去,才发现自己错了。她怀着沉重的疏离感来到福克斯,遇见了爱德华・卡伦, 她无悔地爱上他。在她心里,爱德华就是她的全部,就是她所感受到的未来。 我相信,有种爱情是深沉如海的,植根于心底,一生都难以忘却。 喜欢暮光之城这个系列, 喜欢故事与现实的结合, 喜欢爱德华和贝拉爱的执着。 其实,换个角度,书中的很多语句,也很值得让人深思。就如爱德华.卡伦所 说的“我自己的生命奔跑,我要抢在终点之前挽救对我而言及其珍贵的东西。我 自己的生命此刻已经毫无意义了。 ”这句话除了站在爱情的角度之外,我们还能 用于学习,用于生活。


第五篇:关于千山暮雪的读后感

经朋友推荐,看了匪我思存的《千山暮雪》,虽然只看了十章,但还是发表一些看法吧!最先喜欢的角色是萧山,因为发现他与我有许多共同点,比如说都爱用最简单的方法做数学题,而不去理会老师的方法,都爱张扬,关于千山暮雪的读后感,读后感《关于千山暮雪的读后感》。 为了能更多的了解萧山,我继续看下去,却发现我错得那么彻底,他太决绝,太狠心,那么格格不入,其次是童雪,如果说她奠定了全文的悲情基调,那她的悲情,三分是因为自己,三分是因为绍谦,三分是因为萧山,剩下的一分留给要反驳我的人,最后,我不太习惯思存安排的人物出场方式,总觉得那太突然,太干净,我不知道她得穿越写得如何?但至少她写现代言情的文笔不习惯。好吧!我又在吐嘈了,思存的铁杆粉丝尽管把板砖砸过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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