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同志多次在会议中强调:“反腐倡廉教育还要面向全党全社会。要全面加强对广大党员的理想信念教育,对公职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对公民的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教育,增强全党全社会反腐倡廉的意识,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在这一历史背景和时代要求下,逐渐形成了以廉政文化为主体,以特殊教育为形式的“廉政文化”这一新的产物,也是当前反腐倡廉新形势下产生的一种文化现象。实践证明,这一文化现象的产生和发展作为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的一个有效载体和重要抓手,对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高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廉政文化是文化总和的一个分支,寓于文化的大环境之中,具有丰富而独特的内涵,也具有特殊的文化功能。它包含着廉政的认知程度、思想素质、文化素质、生活观念、价值取向、规章制度、文化形式、文化阵地等内容,其核心是党员干部的价值观,表现为为民谋利的宗旨观,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

廉政文化作为一定经济、政治在观念形态上的反映,既抽象又具体,既无形又有形,看似可有可无,但又极其重要,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一、廉政文化具有导向作用。

廉政文化是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实践中形成的,具有社会属性,对社会有较强的辐射功能。廉政文化一旦形成,其所包含的精神理念、价值观、道德准则,就会在社会上广泛传播,可以提升思想境界,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顺利开展形成良好的外部环境。而且,廉政文化借助文学艺术、广播、电视、电影、杂志等媒介工具,弘扬主旋律,鼓舞和凝聚人心,对于人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基础性的舆论导向作用。

二、廉政文化具有实践作用。

历史和现实都表明,有什么样的文化就有什么样的廉政实践。廉政文化的目的就在于弘扬一种精神、一种理念,通过理性信念和道德情操的培育,树立党员干部正确的人生信仰和执政理念,进而内化为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观念准绳,自觉进行廉政行为的实践。廉政文化一旦发展壮大形成规模,将会对社会产生很大的辐射作用,从微观层面来讲,可以使社会公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增进了解,产生亲和力;从宏观层面来讲,将对中国的先进文化进程产生重要的影响。

三、廉政文化具有凝聚作用。

廉政文化不同于一般的社会文化,而是一种文化体系,一种廉政理念,它能使全体社会成员尤其是广大党员干部在同一类型和模式的文化氛围中得到教化、培养,从而以相同的价值观、思维模式、行为方式在不同层次上使广大党员干部联系起来、凝聚起来,使整个队伍因同一文化渊源而形成一种强大的凝聚力量。这对于规范从政行为,引导领导干部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发挥党员积极性和创造性具有重要的意义。

四、廉政文化具有约束作用。

党风廉政建设的发展需要多种社会因素以及各种政治因素的合力作用,而廉政文化便是其中一种无形的力量,而廉政文化虽然没有明文的规章制度,但可通过一系列为人们所接受的价值观念来约束和控制人们的思想和行为,指导人们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如果违反了观念的价值准则,廉政文化的软性控制就会发生作用,对自己的行为自动加以纠正,从而促进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