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省、市纠风工作部署,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教育系统2012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我市“十二五”教育发展规划,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基础,以规范教育收费为关键,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目的,以群众满意为标准,深入推进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和促进教育跨越发展服务。

二、评议对象

2012年市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评议对象为市教育局机关、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

三、评议内容

(一)局机关政风的评议内容是:坚持依法治教,深化办事公开,畅通投诉渠道,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主要内容:是否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要求,促进教育跨越发展;是否依法治教,公正文明执法;是否实行办事公开,推进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建立公示、承诺等制度,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是否全面落实便民服务设施和服务措施,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是否畅通投诉渠道,对损害群众利益的诉求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和反馈,是否建立健全整改问题的各项制度,取得明显效果。

(二)中小学校行风的评议内容是:招生、收费和师德师风建设状况。主要内容:是否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落实“六公开”;是否严格执行福建省教育收费规程(试行),严格执行清理规范后的新学年收费项目和标准,加强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管理,规范教育收费票据的使用和管理;是否严禁举办各类收费补习班,特别是全面落实禁止教师办班有偿补课措施,师德师风建设是否取得明显成效。

针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今年我市教育系统的重点评议议题是:治理学校和教师违规组织有偿办班补课、深入推进办事公开工作、不断健全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各单位要围绕上述重点议题,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整改措施和评议目标,切实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四、方法与步骤

2012年全市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行统一组织、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的工作方式。评议工作采取问卷调查、自查整改、明察暗访、工作考核等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对参评单位做出综合评定。

(一)制定具体方案(7月上旬前)

各学校要按照上级纠风、教育行政部门的部署,调整充实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工作实施方案,选聘政风行风监督员,做好监督员的培训工作,组成政风行风评议组或督导组,监督、指导、参与评议工作。各单位要将实施方案于7月20日前报市教育局行评办备案。

(二)广泛宣传发动(1-7月)

召开政风行风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全面动员部署,积极推进行风建设各项工作,总结和推广过去评议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要组织教育系统干部、教职工学习政风行风评议和政风行风建设的有关文件,提高对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联系教育实际,大力宣传一批遵纪守法、依法办学、师德高尚、收费规范的先进典型,进行正面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各参评单位要通过组织专题座谈、发放征求意见书以及设立评议意见箱、热线电话、电子信箱等形式,宣传本单位业务工作的职能和主要工作内容,公开服务承诺及便民措施,展示政风行风建设成效,努力营造政风行风评议的舆论氛围,提高广大干部、教职工和人民群众的参与面和知情率,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三)全面收集意见(7月下旬)

结合本单位特点,通过召开座谈会、开展问卷调查、走访群众、设点咨询等形式,认真查摆本单位在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广泛征求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通过邀请当地政风行风评议代表和聘请政风行风监督员深入基层实地走访座谈、问卷调查、明察暗访等各种形式收集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倾听群众呼声,畅通监督渠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组织问卷测评(8月至9月上旬前)

市教育局的问卷测评由市政府纠风办组织。各学校政风行风状况群众满意度测评由各单位组织本单位行评代表、行风监督员进行,各单位汇总后报市教育局行评办。市教育局将根据汇总材料有重点地抽查若干所学校,采取电话回访或问卷调查方式了解当地群众、学生家长对教育政风行风状况的满意程度。

(五)认真整改反馈(10月上旬前)

针对自查中存在的问题、政风行风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以及评议代表提出的问题,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组织讨论和研究,逐条进行深入的分析,制定具体的整改计划和措施,逐条进行整改,对能及时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说明原因和理由。要把落实整改贯穿于行评工作的全过程,如实收集和梳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建立台账。各学校要针对自查中存在的问题和评议代表的评议意见,制定整改计划,逐条逐项抓好落实,建立整改档案,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行评代表和群众反馈整改情况。要在整改的基础上,按照“纠、评、建”的要求,举一反三,针对政风行风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存在的薄弱环节建章立制,并抓好制度的落实和监督。

(六)强化监督检查(10月中旬前)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民主评议有关制度,规范监督程序,完善监督办法,建立政风行风监督员工作制度,确保政风行风监督员有效参与重大决策的监督和日常监督。政风行风监督员要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和行评办的组织协调下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调查权、评议权、监督权。市教育局将对所属学校整改落实情况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组织工作进行检查评比。对问题比较严重或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地方或单位,将重点派出专项检查组进行督导,直至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

(七)做好总结评议(10月底前)

(八)运用评议结果

对各学校的问卷测评和综合评议结果必须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对群众满意度较差、综合评议结果处于末位的单位,在评先评优时应予以一票否决。

五、工作要求

各学校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它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推进依法行政、民主执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一)强化责任,落实到人。把重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列入本单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要将评议结果作为考核参评学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重要指标和条件。要明确责任,分解到人,加强督查,把评议情况纳入学校领导班子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奖惩制度,严肃责任追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二)评建结合,重在预防。按照“以评促纠、以评促建、纠建并举、重在建设”的方针,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把思想教育、整改问题、建立健全制度和完善监督机制贯穿于民主评议工作的全过程,做到“四个结合”:一要与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师德师风教育活动相结合;二要与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和创建教育收费规范校活动相结合;三要与实施“阳光工程”、全面深化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工作相结合,强化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四要与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结合起来。通过构建教育管理制度体系,实现从解决个别问题向建立预防机制转变,从靠领导重视向靠制度保证转变,从外部压力推动向自觉性行动转变,从突击性工作向日常性工作转变。

(三)查摆问题,限期整改。认真组织查找本学校在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经梳理后,作为今年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着力点,并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做出整改承诺,接受群众监督。不定期组织行评代表深入基层学校,对政风行风情况和践诺情况进行检查和暗访,及时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要注意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四)严明纪律,加强督查。健全和完善民主评议有关制度,规范监督程序,完善监督办法,确保政风行风监督员有效参与日常监督。政风行风监督员要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调查权、评议权、监督权。监督员在开展明察暗访时,各学校要给予支持和配合。要广开言路,拓宽舆论监督渠道,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对群众反映强烈、工作不落实、整改不到位,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学校,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纠风工作责任制等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在评议中,要严守工作纪律,客观真实反映各学校的政风行风状况。

(五)结合实际,力求实效。政风行风评议要结合地方和单位的实际,坚持纠、评、建相统一,把民主评议工作和本单位的业务工作结合起来,抓住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及时发现和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各参评学校要针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采取群众欢迎的新形式,充实新内容,注入解决问题的新办法。要在服务我市教育又好又快发展和为人民群众办实事上下功夫,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点,切实取得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效果,以扎扎实实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