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宗旨

为加强对学生的榜样教育,在全校学生中创设积极向上的成长氛围,让全体学生全面发展,形成良好的学风、班风、教风、校风,加快建设文明校园、和谐校园的步伐,学校特开展“校园之星”的评选活动。

二、评选项目

学生自主发展特色之星(共240名)

1。博爱之星(占24名) 2。礼仪之星(占24名) 3。学习之星(占24名)

4。英语之星(占24名) 5。运动之星(占24名) 6。艺术之星(占24名)

7。环保之星(占24名) 8。节约之星(占24名) 9。进步之星(占24名)

10。智慧之星(占24名)

三、评选对象及标准

凡在我校在籍学生,均可参加自主发展特色之星评比活动。

四、评选办法

1。评选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希望全体师生、家长全心参与。对照评选条件,先个人填表(个人事迹要简洁具体,同时附上获奖证书复印件一并上交)然后以班为单位认真评比,分别确立每个项目的候选人,再分年组上报学校总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