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室、队、所:

清明节、“五.一”国际劳动节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关于节假日安保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切实维护节日期间社会治安大局稳定,确保全县人民群众平安度过欢乐的节日,现就加强节日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力做好巡防管控工作,确保社会治安稳定。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区厅、市局和县局安排部署要求,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密切关注节日期间社情动态,及时掌握影响社会安全的不稳定因素,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落实具体稳控措施,确保节日安全。国保大队要密切关注节日期间全县社会不稳定因素,做好重点人员动态情况掌控及情报信息搜集上报工作;治安大队、消防大队、城关派出所等部门要在节前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重点加大对党政首脑机关、内部单位、行业场所、涉枪涉危涉爆、金融、学校、医院、商贸、娱乐场所等单位的安全检查力度,严格整改安全隐患,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节日期间全县治安大局稳定;各派出所要强化辖区社会治安管控,要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重点单位、行业场所以及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防发生重特大案事件或治安灾害事故;城关派出所要进一步优化巡处一体警务模式,最大限度将警力摆在街面,山鹰突击队要严格落实武装巡逻工作机制,科学合理调配巡逻时间,切实将警力摆在人员密集区域和高峰时段;切实提高快速反应、稳妥处置能力。

二、全力做好公共安全监管,确保群众活动安全。各级公安机关领导要以身作则,勇于担当、靠前指挥,组织实施,深入重点部位、重点环节、一线岗位,抓部署、抓督促、抓检查、抓落实。交警大队要积极做好节日期间道路交通应急保障工作,科学合理调配重点路段、省道、国道和祭扫活动沿线、旅游线路警力,进一步细化交通疏导方案、预案,确保群众出行平安、畅通;加强路面巡控力度,强化对危化品运输车、长途车、旅游包车等重点车辆的安全检查,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消防大队和各派出所消防队要认真组织警力开展消防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辖区大型粮库、油库、加油站、危险化学品加工储藏等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坚决预防和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治安大队要加强与广播电视文化旅游局、宗教局及辖区各乡镇的联系,要严格落实《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提前掌握本地区清明节、“五一”国际劳动节期间拟举办活动的情况,切实做好辖区集中祭扫活动、商场促销等大型群众性活动审批监管及涉众型警情处置工作,对拟举办的各项大型群众性活动进行严格审批监督,认真制定安全保卫工作方案、预案,严格落实风险评估和预警防范,全力防止治安灾害事故发生。治安大队与姚伏派出所要合理安排旅游景区站岗执勤班次,优化治安巡逻防控时段和路线,加强与旅游景区管理部门对接,加大景区治安管理、巡逻防范工作力度,做好接处警情、安全警卫、打击犯罪等工作,确保游客安全。

三、全力做好节日期间打击犯罪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派出所要强化反恐情报预警工作,快速查证、处置扬言采取极端行为人员,最大限度地消除安全隐患。刑侦大队要发挥侦查破案主力军作用,严厉打击杀人、爆炸、投毒、放火、持枪、绑架、q####j等严重暴力犯罪和黑恶犯罪;加强协作配合,主动侦查,深入推进“四大战役”;缉毒大队要组织各禁毒执法参与部门,紧盯四项指数推进情况,采取超常规工作措施,确保禁毒执法战役节日期间有战果;治安大队和各派出所要严打黄赌违法犯罪,严治涉黄涉赌网站,严管娱乐服务场所,有效净化社会风气,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

四、全力强化监督检查工作,确保队伍不发生问题。各部门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深入贯彻落实队伍管理及纪律作风建设相关要求,要以近期纪检监察通报内容为反面教材,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公安厅“八条禁令”等党风廉政工作规定,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收敛不收手的,坚决查处通报。对执行“八个严禁”落实不力,致使本部门发生违纪违规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该部门主要领导的责任,坚决杜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公安部“五条禁令”和“三项纪律”、公安厅“八条禁令”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要进一步加强内部安全管理,严格执行门卫检查、值班巡查、枪支交接等安全制度,确保不发生涉酒、涉枪等违法违纪事件;要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和报备制度,从严落实公务车辆管理措施,按规定时限将车辆停放及使用情况上报县局纪委,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公车私用。执法、执勤驾驶警车时必须“三证一服”齐全,系安全带,严禁着便服驾驶警车。节日期间,除值班车辆外,其他车辆必须入库,不得随意动用,特殊情况需要用车的,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审批。

五、全力做好应急处突工作,确保值班备勤要求落实。各部门和全体民警要切实保证通讯畅通,手机等通讯工具一律不得关闭,保证24时小畅通;局机关节日值班按照《4月份值班备勤表》(详见警综平台通知通告栏)进行,值班民警要严格遵守县局值班规定,要强化值班室留守力量,值班人员除处置警情外,一律在值班室留守待命,做好接处警、服务群众、应急处突等各项工作。交警大队及各派出所按照《交警大队、各派出所值班备勤表》(附件1)进行值班,必须保证有充足警力值班备勤,按三分之一力量搭配班组,其中一个班组值班,一个班组备勤,要坚持所领导坐岗带班,切实做好值班备勤工作,确保遇有突发事件能够及时处置。所有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值班备勤工作制度,一律着警服上岗,佩戴单警装备,确保装备状况优良,保持警容严整,内务卫生整洁。全局各部门领导及民警要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节假日期间,民警及协勤人员离开银川以外地区的,要向部门负责人报告,部门负责人及科级领导干部,离开银川以外地区的,要向县局带班局领导和主要领导报告,经批准后方可离开。遇有突发案事件,所有部门负责人在接到县局集结指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推三阻四,部门领导必须按指令要求带队,在规定时限、携带单警装备到达集结地点,切实提高快速反应及处置应对能力。县局纪委要严格落实监督责任,加大节日期间警务督察工作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六、全力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确保政令警令畅通。带班局领导和纪委要对全局各部门、各警种值班备勤、遵守规章禁令、内部安全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交警大队及各派出所要严格落实对讲机报告工作制度,每日对对讲机信号进行检测,在接到县局指令或呼叫后要立即应答,不得以未开机等理由搪塞;要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重大紧急情况第一时间电话报送,文字信息一小时内跟进的工作要求,杜绝情报信息迟报、漏报、瞒报现象。节日期间全局实行信息“日报告”制度,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4月1日起,各部门要在每日13时前,按照统一格式向县局指挥中心、治安大队报送当日辖区社会治安情况、《2017年清明节期间大型活动情况统计表》和《2017年“五一”国际劳动节期间大型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月5日、5月2日8时前,上报节日期间社会治安总体情况及大型活动情况汇总表。指挥中心节日期间每日14时前向县委、政府值班室、市局指挥部及县局主要领导报送当日全县社会治安情况小结,于4月5日、5月2日10时报送治安总体情况及大型活动情况汇总表。凡不严格执行县局命令的,县局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及部门负责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