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各站所室、各村(居)民委员会、场镇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提高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实效性,切实增强监管执法效能,确保我镇安全工作平稳有序。镇政府制定了《2020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现将计划印发给你们。请你们参照制定工作计划,认真做好2020年度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附件:2020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2020年1月1日
2020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按照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和依法治安的总体要求,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方式由审批许可为主向监督检查为主转变,依法制定本级本部门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按照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的执法检查工作方法,切实增强监督检查的科学性、规范性、实效性,促进安全生产走向法治轨道,为我镇安全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力争2020年实现“零事故、零死亡”的安全生产目标。
二、应急行政执法人数和执法检查天数
(一)应急办共有工作人员5名(含分管领导),实际纳入计算行政执法人员为5人
(二)法定工作天数:5人×249天=1245天
(三)执法检查天数(两人一组)约:
(1245-225-300)/2=360天
(四)其他执法工作日约225天,包括:
1.实施行政许可、审批备案约15天。
2.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约5天。
3.安全生产违法举报核实约5天。
4.区政府及区有关部门、上级应急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活动约100天。
5.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建档、监控、督促整改约10天。
6.有关报告、制度、安全评估、整改措施的备案约20天。
7.开展机动执法约45天。
8.协调考核同级部门、企业安全监管工作开展约20天。
9.其它临时性工作任务约5天。
(五)非执法工作日约300天,包括:
1.学习、培训、考核、会议、宣传、拟文约120天。
2.病假、事假约35天。
3.职工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约70天。
4.参加党政工团活动约25天。
5.镇政府、区级行业主管部门安排其它工作约35天。
6.机关值班约15天。
三、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各相关科室应在每月26日前编制出下月的现场检查方案,明确检查的区域、内容、重点等,以及随机抽查的检查对象名称、检查人员等,并提前通知检查对象。重点监督检查内容可参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制定与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渝安委z2016{14号)。同时,各执法人员在参与监督检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十严禁”等中央、市、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按照“四不两直”等要求开展执法检查,严禁出现接受企业吃请和收受服务对象财物等违反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发生。
(一)重点领域监管
计划监管的关闭非煤矿山1家、煤矿5家、非煤矿山1家、工贸企业4家、危化品经营企业1家、消防重点监管单位11家、烟花爆竹零售点23个。
检查时间 | 检查单位 |
1月 | |
2月 | |
3月 | |
4月 | |
5月 | |
6月 | |
7月 | |
8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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