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关爱老人基金会章程

(初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基金会名称:XX村关爱老人基金会。

第二条  本基金会宗旨:关注老人群体,奉献爱心孝心,

倡导"尊老、敬老、爱老、养老、助老"的人生态度,给老人送温暖和关怀,给老人提供物质和精神上的支持,积极为我村老年事业传递正能量。

第三条  本基金会资金来源:XX村社会各界人士自愿捐款。

第四条  本基金会遵守国家法律,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二章         资金使用范围

第五条  本基金会资金使用范围:

1.每年春节期间组织慰问年满80岁及以上的老人;

2.根据本会财力适当资助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老人。

3.组织慰问患病住院的老人;

4.其他需要支持、资助的老人。

第三章         基金会理事机构

第六条  本基金会设立理事会。理事会职责:

1.妥善管理资金;

2.研究确定资助对象;

3.核定资助金额;

4.发放资助金;

5.报告基金会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第七条  理事会成员不得少于15人。经广泛征求村民意见,第一届理事会由下列人员组成:

顾问:

名誉理事长:

理事长:

副理事长:

理事:

第四章         资金管理和运用

第八条  本基金会应加强资金管理和使用:

1.健全财务制度,所筹资金专款专用,专门用于我村老年事业;

2.本基金会由              等三位同志共同负责财务,其中,    管理密码,     管理存折及卡,    管理账务;

3.社会各界捐款,财务人员开具基金会收款收据后,所收资金要及时全部存入指定的银行账号;

4.对资助对象的资助金额经理事会确定后,由理事会派出人员前往慰问、资助;

5.理事会应于每年年底,邀请部分村民代表共同审核资金使用情况,并将确定的慰问、资助对象及发放的金额向村民进行通报。

第五章         其他事项

第九条  本基金会应大力弘扬"大爱XX、尊老爱老、传递真情、构建和谐"的精神,发动社会各界情系故乡,重视、热爱家乡老年事业,积极组织资金募捐。

第六章         附则

第十条  本章程(草案)于201  年  月  日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并适时修订、补充、完善。

第十一条  本章程(草案)由XX村关爱老人基金会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章程(草案)自201  年  月  日起生效。

XX村关爱老人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