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人名称:

 合同编号: 年 字第 号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金融机构: 帐号:

 德律风: 邮政编码: 传真:

 贷款人名称: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德律风: 邮政编码: 传真:

 借款人名称: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金融机构: 帐号:

 德律风: 邮政编码: 传真:

 签订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合同地点: 省(市) 市 县(区)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

 保证人(以下称丙方):

 因甲方的请求,丙方乐意为甲、乙签订的 年 字第 号合同提供担保。乙方经审查,同意丙方作为甲方还款的保证人。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按下列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丙方保证金额为甲方凭据 年 字第 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向乙方借用的 (币种)资金本金(大写) 整及其相应的利息、费用。

 第二条 丙方对上条所列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甲方不按主合同的约定偿

 第五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和乙方如需要延伸主合同项下借款限期大概变更主合同其他条款,应征得丙方同意,由甲、乙、丙三方达成书面协议。

 付借款本息和相应费用,乙方有权直接向丙方追偿。丙方保证在接到乙方书面索款

 关照后 个业务日内清偿上述款项。

 第三条 丙方的保证责任不因甲方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甲方地位及财力状况的改变、甲方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协议或文件及本保证合同所担保的主合同的无效或排除而免去。

 第四条 丙方机构若发生变更、打消,丙方应提前 天书面关照乙方和甲方,本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甲方和丙方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承担。

 第五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和乙方如需要延伸主合同项下借款限期大概变更主合同其他条款,应征得丙方同意,由甲、乙、丙三方达成书面协议。

 第六条 本合同生效后,丙方有权以甲方的资金和财产情况举行监督,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材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第七条 本合同的保证金额随甲方偿还或丙方代为清偿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本金、利息、费用的数额而相应扣减。

 第八条 丙方代甲方清偿借款本息、费用后,有权向甲方追偿。

 第九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排除本合同。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时,应经三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未按期代为清偿到期债务的授权委托书,乙方有权委托丙方开户金融机构从丙方存款帐户中直接扣收,并可视情况按保证总额的 %向丙方收取违约金。

 二.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应由变更后的机构按保证总额的 %向乙方经典诗句 付出违约金。给乙方形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的,还应补偿乙方直接经济损失。

 四.甲方和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未经丙方同意擅自延伸主合同项下借款限期大概变更主合同其他条款的,丙方可以自行排除担保义务。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并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