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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系统财务会计工作总结(共2897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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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篇:做好国税系统财务管理工作的思考
  • 第二篇:在2014年全省国税系统财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 第三篇:2014年上半年国税系统工作总结
  • 第四篇:国税部门2014年财务管理工作总结
  • 第五篇:国税部门2014年上半年财务管理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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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篇:做好国税系统财务管理工作的思考

做好国税系统财务管理工作的思考

加强财务管理,做好财务管理工作,是年初全区国税工作会议明确的工作任务之一。财务管理作为税收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新的形势下正面临越来越高的要求。为抓好各项财务工作措施的落实,促进各项税收工作的顺利开展,从事财务管理工作的人员必须树立“四种意识”,切实做到“五个加强”,不断提高工作效

率,促进财务管理由事务型向管理型转变,努力发挥财务工作的服务和保障作用。

一、必须树立“四种意识”

(一)必须树立改革创新的意识。今年财务工作面临着部门预算改革、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收支两条线改革等各项改革任务。如果没有改革创新意识,不及时改变观念,工作因循守旧,按部就班,将使财务工作陷入被动,无法适应新形势对财务工作提出的要求,错过改革发展的大好时机。

(二)必须树立艰苦奋斗的意识。全区国税系统目前的经费还相当紧缺,需要用钱的地方很多,资金供求矛盾仍十分突出,我们必须牢固树立艰苦奋斗意识,自觉做到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把有限的资金用到刀刃上,确保必要的、正常的经费支出需要。

(三)必须树立资金效益的意识。资金效益体现在如何降低管理成本、如何降低行政资源耗费上。就目前各级国税机关资金总量变化不大的情况下,要保障税收工作的需要,必须树立资金效益意识,努力降低管理成本,努力降低行政资源耗费。而实现资金效益的最有效的途径就是要加强管理,向管理要效益。因此,要切实转变管理思想,创新管理理念,努力克服过去预算资金的使用“重分配,轻管理”和“重花钱,轻效益”的倾向,做好重大资金使用项目的跟踪管理,保证国家预算资金的安排和使用做到合理、科学、有效。

(四)必须树立服务的意识。税收工作的基础是征管,重心在基层。我们必须牢固树立为征管和基层服务意识,在资金的安排和物资的分配上进一步向基层单位、向困难单位倾斜,改善基层单位的办公条件,配好征管设备,为基层解决后顾之忧。

二、切实做到“五个加强”

(一)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首先要规范预算编制,严格按照部门预算改革的要求和国家税务总局、区局的统一部署,各预算单位严格按“两上两下”的预算编制程序完成预算的编制和上报工作,杜绝上级税务机关代下级机关编制预算的现象,实现逐级编制综合预算的目标。其次是要严格预算执行,坚持没有预算就不能支出的原则,严格执行财务制度,遏止随意花钱,铺张浪费的问题。第三是要认真落实基本支出经费最低保障线制度,合理确定全市国税系统经费最低保障线,认真落实经费最低保障线制度,确保单位基本经费支出的需要。

(二)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局系统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办法》和《国税局系统其他收入管理办法》等财务制度,进一步规范账户管理、财务事项审批管理、专项经费的使用管理制度。做好日常会计业务工作,规范会计核算,做到收入有来源,支出有计划,有领导审批,有合法凭据,做到账证、账账、账表、账实相符,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二是抓好会计决算工作。财务管理部门认真督促、指导下级单位编制年度经费会计决算报表、基建财务会计决算报表、全国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年报。做好年度财务状况分析工作。及时解决基层单位在编制会计报表时遇到的疑难问题,保障会计决算报表编制工作的顺利开展。第三是加强资产管理,进一步完善单位资产管理,按照规定程序购置、分配、使用和处置固定资产。

(三)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积极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建立现代内部审计制度的要求,不断加强和完善“四个体系”(即组织、制度、业务、信息管理体系)建设;二是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及时完成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审计出的问题提出审计建议和意见。三是开展专项审计工作,今年工作的重点是对预算安排和执行、基建项目管理、专项资金使用和财务核算等情况进行审计,并对专项审计结果进行通报,提高内审工作透明度和审计工作质量。

(四)加强政府采购工作。要坚持依法采购,不断提高工作效率。要正确处理依法采购与提高效率的关系,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要求,坚持依法采购原则、“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按预算计划采购原则、服务税收中心工作原则,力求简化工作程序,提高政府采购的工作效率。同时要抓好政府采购计划及预算的编制,并严格执行采购计划和预算,发挥集中采购的优势,节约采购成本,促使政府采购工作再上新台阶。

(五)加强基建管理,严格执行制度。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局系统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办法》,坚持“先审批,后立项,再建设”管理原则,加大基本建设项目立项审批管理的执行力度,严格控制基本建设规模。二是

第二篇:在2014年全省国税系统财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强化基础 规范管理

稳步推进财务各项改革工作

――xx省国家税务局副局长xxx同志在2014年全省国税系统财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4年6月6日)

同志们:

2014年财务工作会议今天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全国财务工作和政府采购会议精神,总结2014年财务工作,明确“十一五”时期财务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部署2014年财务工作。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2014年财务工作的简要回顾

2014年,是“十五”的最后一年。全省财务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以推进预算改革为核心,进一步强化改革、法纪、艰苦奋斗和效益意识,努力夯实基础,切实加强管理,促进财务工作再上新台阶”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税收工作中心,充分发挥财务工作的保障、支持和监督作用,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稳步推进预算改革

一是规范预算编制管理程序。2014年,预算编制级次从二级预算单位,扩大到三级预算单位,从各基层单位起自下而上的编制了2014年“二上”经费预算,改变了过去由上级机关估列代编的现象。二是加强预算编制的综合性。2014年省局采取综合预算的方法,将中央财政拨款、结余和其他收入纳入一般预算收入,将全口径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纳入一般预算支出对各单位进行了批复。同时全省在编制2014年预算时,将全部收、支、余纳入预算范围,完整编制收入、支出、结余预算,确保了预算的完整性和统一性。三是继续完善基建项目支出滚动管理。理顺了基建项目预算的分配体制,按照总局基建项目预算安排项目经费,避免了预算安排的随意性,保证了建设资金的专款专用和基层单位基建经费的投入。去年全省实现了从经费包干体制到预算制的转变,从单一编制预算到各单位编制部门综合预算的转变,预算改革又前进了一步。

(二)预算安排向基层倾斜

2014年,进一步落实省局“三个面向”、“两个转移”的要求,在资金安排上进一步加大了向基层倾斜的力度,较好解决了基层经费水平偏低和突出困难,并逐步缩小地区间经费水平的差距。一是再次提高基层的经费水平。省局在上年各地人均基本支出经费水平的基础上,2014年又继续安排了2600万元水平补助经费,将基层人均基本支出最低保障线标准从2.8万元提高到了3万元,使基层单位最低人均经费提高了2014元。二是专项解决基层突出困难和问题。安排专项资金补助各市州视频会议室的建设;继续安排“三州”高寒地区取暖运行费补助;安排2200多万元资金为市、县两级配置稽查检查办案用车;安排了专项经费,用于“三州”安心工程,缓解了高海拔国税干部周转住房的建设矛盾;下半年还安排了一次性困难补助2500万元,用于解决基层突出困难,并对“三州”和国贫县安排特殊困难补助;此外,还动用省局的其他收入安排对总局已出库但中财拨款投入不足的建设项目的补助。

(三)启动国库集中支付改革

按照总局部署,从2014年10月1日起,省本级和省局机关正式推行了国库集中收付改革。省局严格规范各项操作,顺利完成了银行开户、上报用款计划、财政授权支付等各项国库集中支付的运行程序,保证了系统资金流的顺畅。

(四)进一步规范基本建设管理

一是进一步完善基本建设管理制度。省局及时转发了总局修订后的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办法,就基本建设立项审批、开工审批、实施过程监管和决算审计等方面提出了进一步加强管理的意见,并规范了审批权限。按照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办法要求,从2014年10月1日起实行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批制度。按照建设部和总局关于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要求,各单位对已完工基建项目欠账情况进行了认真清理,并按照总局提出的2014年底前彻底解决基建欠账的要求,制定了归还欠账计划,并认真督促和加以落实,同时,采取切实措施防止发生新的欠账。二是进一步理顺基本建设管理程序。2014年,省局下发了47个2014、2014年进库项目的批复文件,正式审批了2014年已进库的4个项目。当年省局审批项目23个,上报总局审批项目1个,并全部申报进入了总局项目库。同时,审批了3个追加投资项目和4个开工项目,对70个审批项目签订了《基本建设管理责任状》,对因项目取消或已完成投资的4个项目预算报请总局同意进行了预算调整。按照总局要求,对项目库中的89个项目进行了清理,对用自筹资金垫支的项目申请总局对未完成投资额作了调整,收回了垫支的自筹资金。三是进一步增强基本建设管理意识。从基建项目申报、审批、进库、立项到安排预算,再到开工审批、实施建设的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和要求已被大家认识和接受。新开工项目超面积、超投资和不履行审批手续就开工建设的情况基本杜绝。从今年上报的申报材料看,大部分单位能够按照建设条件审核上报基建项目,报送的建设单位情况基本准确,对项目的建设规模和投资估算测算比较客观。未经批准不得用自筹资金搞基本建设的规定基本落实。

(五)深入开展内部财务审计工作

2014年,省、市(州)两级财务部门按照“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原则,在开展财务审计的同时,对预算编制和执行、基本建设、“三代”手续费及稽查办案经费管理开展了专项审计。在审计工作中,认真执行审计计划,不断规范审计程序,加强审计质量控制,加大审计结果的落实力度,取得了较大成效。省、市两级共组织对134个单位进行了内部财务审计,审计面达50%,并对130个单位进行了专项审计,共下发审计决定15份,出具审计意见116份,通报3份。财务审计查出违规金额1,567万元,违规银行账户5个。专项审计查出预算编制、预算批复不规范单位9个;基本建设违规项目7个。此外,还查出不按规定权限报批、不按规定程序立项、未实行工程公开招投标以及未设基建账或会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审计查出超范围代征税款、虚列虚报“三代”手续费、挪用手续费以及不按规定签订代征代扣协议和程序不规范、手续不完善等问题;审计查出稽查办案经费支出不规范、违规支付举报奖励基金等问题。2014年,委托中介机构对31个项目进行了基建竣工决算审计,审减金额1,400万元,审减率6.4%。

(六)圆满完成政府采购任务

2014年,各级国税机关认真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和省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14年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采购工作以及国家税务局系统部分计算机类设备实行协议供货的有关规定,依法采购意识进一步增强,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工作水平和质量进一步提高,效益和保障作用得到有效的发挥。全年我省各级国税机关共组织采购2,277次,实际采购金额16,927万元,比上年增长19.5%,资金节约率11.4%,节约资金2,598万元。其中,省局实际采购金额3,361万元,资金节约率18.4 %,节约资金735万元。去年由于系统推行综合征管软件和稽查办案用车采购等涉及预算金额6,600多万元项目的上马,使省局政府采购项目的数量和金额都达到了历史最高水平。一是自行采购部分,省局组织实施了系统、机关“推综”计算机及外围设备1,525 台(套)的采购工作以及为市(州)和县局稽查局配备办案用车143台的采购工作,通过高度集中采购数量,实行品牌竞争,换取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并未发生一例供应商投诉。二是委托采购部分,全省“推综”网络设备的采购,涉及金额2,000多万元,设备品目繁多,数量巨大,且技术要求高,为了确保全省综合征管软件按时上线,经省局领导同意,委托了在总局中标的代理招标公司代理公开招标。通过省局机关采购人员和招标代理公司的紧密合作与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采购任务,确保了全省综合征管软件的上线运行。

(七)切实加强银行账户管理

2014年,省财政专员办对我省11个市(州)和部分区县局的银行账户开设和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查出了违规开设账户14个,未申请批复账户13个,未备案账户1个。各被查单位及时进行了纠正,省局还就检查中发现类似问题组织开展了其他单位的自查工作。全年新开设银行账户61个,备案银行账户994个。截止2014年底,全省国税系统共开设银行账户874个,其中基本账户254个,基建账户83个,房改类账户188个,党费工会账户207个,备用金等账户142个。各单位按规定完成了银行账户年检任务。

(八)开展各项清理检查工作

一是认真开展了津、补贴的清理调研工作。按照总局的部署,完成了对全省国税系统职工2014年和2014年上半年津、补贴发放情况和文件依据的逐项清理、统计和审核工作,对26个市(州)级预算单位发放项目的政策依据逐一进行核对,形成取消个别发放项目或降低发放标准的初步意见,及时向总局报送了清理结果和核查报告,为国家统一津、补贴政策提供可靠的依据。此外,省局在对津、补贴进一步核查的基础上开展了调研,撰写调研报告,参加了总局召开的部分省、市座谈会,为总局制定津、补贴政策提供了参考。二是按照总局的部署,2014年继续开展全省国税系统领导干部拖欠公款和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的清退工作。通过清理,全部收回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个人拖欠公款14.76万元,全部清退收回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199万元,全面完成了两项清理工作,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

(九)加强日常财务监督检查

为强化日常财务监督,省局要求各地对预算编制和执行、日常财务收支、项目经费使用、基建管理等财务工作的重要环节,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各地结合实际,精心组织,采取财务监督检查与内部审计工作相结合、与日常管理相结合、自查与上级单位抽查相结合等多种方式,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分析原因,积极整改,有效促进了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的落实。我省该项工作的开展,得到了总局的充分肯定,在全国财务工作会上做了经验交流。

(十)进一步强化财务队伍建设

2014年,总局关于财务管理岗位职责规范的文件下发后,在省局的统一部署下,各地按照要求,规范财务机构设置,明确岗位职责,充实财务人员。截至目前,全省21个市州国税局中,除5个地区外,均已设立独立的财务机构,县区局统一归口办公室管理,各单位在机构设置中按照“以事设岗,以岗定责,岗责清晰,目标明确”的要求,根据财务专业分工,将专业化的组织、程序化的业务与财务内部控制有机结合起来,将财务日常监督与岗位设置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了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强化了岗位之间的互相监督,切实落实了依法理财和“两权监督”的要求。全省国税系统从事财务工作人员共有821人,较2014年602人,增加了219人,其中本科以上学历占财务人员总数的57%。

回顾2014年,我省国税系统的广大财务工作者奋力拼搏,锐意改革,开拓进取,付出了艰辛的努力和辛勤的劳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在此,我代表省局党组向辛勤工作在财务战线上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务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些问题还相当严重, 需要我们在管理行为和管理制度方面加以改进:一是一些单位预算意识淡薄,部分基层单位甚至没有年度预算,原创文秘材料,尽在网络。预算和执行“两张皮”的现象在我省还比较突出;二是财务基础工作不够扎实,制度执行不够严格,财务管理不够精细,管理上还存在一些漏洞。三是在经费使用上还缺乏成本意识,花钱大手大脚的现象仍然存在。四是有的单位基本建设还不能做到实事求是、量力而行,依然存在盲目攀比、贪大求洋的现象,个别地方仍有违规建设的问题。五是一些单位政府采购工作不规范,还存在分头采购,多头管理以及应当实行政府采购而未实行、应当公开招标而未公开招标、应当报批报备而未报批报备的现象。六是多数单位财务管理人员配备不足,干部的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还有待提高。

二、“十一五”期间财务工作的基本思路

“十一五”规划是新世纪的第二个五年规划,面对新的形势和新的要求,财务工作任务更加艰巨,无论是推进各项改革,还是进一步强化管理,都给我们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此,省局提出“十一五”期间我省国税系统财务工作的基本思路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推进四项改革,建立六大体系,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推动财务工作全面和谐发展。简单地概括为“四四六一”。

(一)强化四个意识

一是要强化改革的意识。改革创新是做好新时期财务工作的根本要求。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和收支两条线等改革,建立一个严格预算、合理收支、规范操作、监督严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公共财政体制。我们处在改革的大背景下,各项工作都必须迎着改革而上,随着改革推进,用改革推动财务管理机制的创新,促进财务工作的自我完善。

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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