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委根据乌海政办发〔2008〕34号、52号文件要求,认真贯彻市纪委五届三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政府关于全市纠风工作的部署,始终坚持将纠风专项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按照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综合治理,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将纠风工作与城市建设管理工作进行同安排、同开展、同督查。在巩固以往工作成果的基础上,保持了稳步发展的趋势,为推进建设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和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现将我委纠风工作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纠风专项治理工作情况

按照2008年全市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各项任务分解要求,我委继续严格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结合建设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任务,全面部署,突出重点,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通过明确工作目标、方法、步骤、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完成时限等内容,扎实做好纠风专项治理工作。根据领导班子成员的变动,重新调整了纠风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分工明确了领导责任,强化了对系统纠风工作的组织领导,巩固了以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基层单位、机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的责任体系。

(一)强化对住房公积金监管工作

按照要求,我委牵头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监管工作,主要任务及目标是落实监管责任,健全监管制度,保证资金安全;完善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做到应缴尽缴,公平规范,为解决城镇职工住房问题发挥更大的作用;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内部监管,规范运作,改进作风。为做好牵头治理工作,我委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落实监管责任,健全监管制度,保证资金安全方面。

经过近年来的不断完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逐步建立健全了较为严格的监督机制,形成了严密的监管体系。一是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始终坚持加强自身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严格按照十部委《关于完善住房公积金决策制度》的意见要求,建立了制度化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每年不定期召开会议,及时审议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及执行情况、住房公积金财务收支预决算以及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等重大事项,依法履行决策及监督职责。二是中心在具体工作中,通过不断摸索,借鉴其他地区的经验做法,制定了公积金缴交、支取、贷款等一系列严格的流程,使得各环节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合理化。三是加强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内部管理,建立健全中心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管钱、管事。四是加大对管理中心的外部监督,中心定期向相关部门提交财务报表、报告,主动接受财政、审计、人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并利用网站、新闻媒体等进行公告,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通过完善以上监督、制约机制,杜绝了违规使用资金问题的发生,保证资金的安全和正常的使用。

2、完善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方面。

二是进一步扩大企业的覆盖面,逐步提高缴存比例,切实加大个贷力度,确保资金运行安全,维护广大职工权益。对于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难的问题,我们通过加大宣传和执法检查的力度。通过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宣传,使各级职能部门提高认识,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采取低起步缴存的方式,对确有困难的企业,经管委会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缴交住房公积金。采取行政、法律、经济手段等多管齐下的方式,使欠缴、未缴单位补缴和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努力做到应缴尽缴。

3、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内部监管,规范运作,改进作风方面。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要求,我市于2003年3月对原有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进行了调整,将原三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撤并,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管理。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暂由市建设委员会代管,在乌达、海南区设立管理部,实行内部授权

管理制度,明确规定管理部的工作范围和工作职责;市中心与管理部建立了统一的财务核算系统,实现了统一决策、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核算。

此外,为了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的使用率,满足职工的贷款需求,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积极采取措施,加强管理工作。一是优化服务环境,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水平。充分利用住房公积金网站、政务公开栏及媒体,公开贷款政策、程序、利率和需提供的资料,做到阳光服务。二是简化贷款手续,降低贷款门槛。尽可能简化、省去一些内容重复或可有可无的材料,缩短办事时间。三是实行规范化服务,提高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率。

(二)纠正评比达标表彰和节庆活动过多过滥问题情况

积极配合市政府纠风办,对系统内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清理规范,管好系统所辖的建筑业协会、房地产协会、园林花卉盆景协会等协会、中介组织,严格控制其活动,坚决制止和纠正滥用财政资金,利用行政权利拉赞助、搞摊派,以及利用举办节庆活动谋取私利等现象。今年我委所辖的建筑业协会进行了换届,新成立了房地产协会,两个协会均严格按照组织章程运行,规范操作,在维护行业秩序,推动事业发展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情况。

一直以来,我委坚持“纠建并举、重在建设、分类指导、统筹推进”的原则,以及“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不断加强建设系统作风建设,结合全市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展了如何提高城市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城市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围绕建设服务型政府要求,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廉洁从政教育、优良传统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法纪观念教育,通过观看反腐倡廉教育警示片,参观反腐倡廉教育展览等,巩固系统干部职工抵御不正之风的思想道德防线。进一步规范完善行业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健全监督制约机制,通过系统内部监督,纪检监察、

审计等部门监督,舆论监督以及群众监督相结合的方式,为牢固树立建设领域良好风气提供坚强保障。

(四)纠风工作调查研究工作。今年,结合全市继续解放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我委结合系统实际开展了“继续解放思想不断提高城市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着重加强了对系统纠风工作的调查研究,结合建设工作的实际,针对群各反映突出和社会关注度较高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深入细致的调研,形成了全市房地产分析报告,通过调研查找问题存在的根源,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治理措施。

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开展情况

1、重视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及群众信访投诉工作。今年,我委共承办市人大议案、建议18件、市政协委员提案34件,我委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通过明确责任、协商办理、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沟通,所有建议、提案全部按要求及时办结,并得到绝大多数委员的认同。同时,我们将建议和提案尽可能与日常工作相结合,真正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落到实处。

2、及时处理各类信访案件。今年以来,我委共承办各类信访案件28件,接待来访群众320余人次,重点涉及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转制等方面问题,我委已按要求基本办结。日常工作中,我委倡导开门办公,将所有行政审批项目全部纳入市行政服务中心统一办理,并在建设服务中心窗口实施“五个一”制度,即实行一个窗口受理、规范一个运作程序、加强一支队伍建设、完善一套考评机制、建立“一口”值班制度,变“跑部门”为“部门跑”,实行“一站式”办理和“一条龙”服务。进一步强化首问负责制,做好事项交接工作,做到有记录,有衔接,有办理,有反馈。委属各单位和部门,都能按办事程序和时限以图版、流程图的形式张挂在墙上,向群众公开。委机关和有条件的单位还为此专门设立了政务公开栏。推行首问负责制,针对群众提出的各种问题以及日常信件投诉进行了责任分解,及时落实了整改措施,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群众满意率高。

开通了住房公积金网站,方便群众了解公积金方面的政策,实时查阅公积金缴交、贷款等方面的信息。设立12319城建热线、供水热线、供热热线,及时为群众答疑解惑,解难事、办实事。全年累计接线363起,均已妥善解决。

4、积极参与“行风热线”节目

我委作为市纠风办和市人民广播电台联合开办的“行风热线”节目的上线单位,今年4月两次上线,由委领导亲自上线,与广大市民亲切交流,解答他们提出的问题。通过参与“行风热线”节目,不仅解答和解决了一些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倾听了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还充分运用新闻媒体覆盖面广、传播速度快、互动性强等特点,在我们与人民群众之间架设起一座沟通和理解的桥梁,为我们今后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率,起到了积极作用。

5、扎实做好经济使用住房、廉租住房建设。开展了全市低保和低收入家庭住房普查工作,编制了2008-2012年全市住房保障规划,加快了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矿区棚户区综合治理。

三、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今后工作思路

总的来说,建设系统的纠风工作整体开展较为顺利,基本完成了既定的目标任务,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如系统纠风工作开展不平衡,个别单位思想认识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工作开展的形式较为单一,创新性工作有待于加强等等。

在今后的纠风工作中,我委仍将继续坚持“一手抓教育,一手抓落实”。继续在研究源头治理上下功夫,在加强长效管理上下功夫,从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从群众不满意的事情改起,确保我们的纠风工作真正达到领导放心、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