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行性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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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明、景观灯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共7409字)

2020年涪陵区大顺古镇场镇照明、景观灯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二年十月三日

目 录

第一章项目概论-------------------------------------3

第二章项目建设的必要性-----------------------------5

第三章 项目建设的可行性-----------------------------7

第四章 项目选址与建设条件---------------------------8

第五章 项目建设方案--------------------------------10

第六章 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16

第七章 劳动安全------------------------------------17

第八章 环境保护------------------------------------18

第九章 项目进度计划及招投标------------------------20

第十章 效益分析------------------------------------22

第十一章 结论与建议--------------------------------24

第一章项目概论

1.1项目概况

1.1.1项目名称:涪陵区大顺场镇景观灯饰工程

1.1.2建设地点:涪陵区大顺镇

1.1.3项目业主:重庆市涪陵区大顺镇人民政府

1.1.4建设规模及内容

(1)高速公路视线范围灯光:高层建筑(海怡天)4幢、低层建筑屋顶约30幢;

(2)二级公路视线范围灯光:桃园村委会、拖板桥下及桃园村农家乐、桃园村三岔路口、皂角湾大桥入场口3幢建筑外墙、皂角湾大桥及碾坝大桥护栏、以及公路沿线路灯灯杆装饰灯饰;

(3)凤阳大道视线范围灯光:停车楼顶层公园、卫生院、工商所、移民广场入口、二中大门、二中大门对面铁路桥下;

(4)其他节点灯光:龙门桥、古镇步行街、滨江公园景石及公厕外竹林。

1.2编制原则

1.2.1以人为本,惠及民生,以当地居民和受工程建设影响的群众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居民点和旅游区内灯光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相关配套,增强旅游区内群众致富与发展能力,使旅游区内群众直接受益,推进安稳致富,构建和谐稳定旅游开发区。

1.2.2遵照国家颁布的有关法规、规范及标准;优先建设满足群众和游客基本生活及生产所需的基础设施,适当完善旅游区内配套、公共服务体系,提升相关产业发展建设水平。

1.2.3符合大顺古镇总体规划,保持布局的整体性、系统性,满足大顺古镇居民点发展的需要。

1.3编制依据

(1)《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指南(试用版)的通知》(计办投资[2002]15号);

(2)《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

(3)《重庆市涪陵区大顺镇总体规划》;

(4)《涪陵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

(6)《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

(7)《市政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办法》(建标[2007]164号);

(8)《市政工程投资估算指标》(2007);

(9)《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10)《城市照明规划规范》

(11)《绿色照明实施手册》

(12)《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163-2008

(13)《节约能源--城市绿色照明示范工程》

(14)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

第二章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2.1涪陵区大顺镇夜间景观灯光建设项目是大顺镇旅游规划的重要环节之一。

改善古镇街道灯光、夜间景点灯光,能实现居民游客夜间的安全出行,增强大顺古镇区域文化特色,提高居民游客生活环境质量;完善居民点道路、建筑、节点灯光环境等,极大改善居民点的人居环境,提升移民及原居民的生活质量;可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居民能够更好地享用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从而提高基本公共服务的覆盖率,减少城乡差距,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促进乡镇居民点建设规范化,加强公共设施建设,降低建设和管理成本,节约资源;合理规划产业发展建设,整合优势旅游资源,实现旅游资源的效益最大化,提高居民人均收入。

2.2是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加快推动新型旅游的需要。

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旅游业迎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注重旅游业同其他相关产业的互动,形成实现农旅融合、工旅融合、文旅融合的旅游产品创新体系,实现旅游经济从门票经济向产业经济的转变。

2.3是完善环境设施建设,提升旅游质量的需要。

通过实施涪陵区大顺镇夜间灯光改造建设项目,改善大顺镇内灯光设施建设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这些措施的综合应用,将极大改善大顺镇内的人居环境,提升居民和游客的生活品质。

2.4是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需要。

项目建设包括对灯光设施的建设和完善,以实现库区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推进新乡镇建设、缩小城乡差别,更加注重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通过旅游区环境改善,可以充分发挥原有或新建基础设施的效能,使居民能够更好地享用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从而提高基本公共服务的覆盖率,减少城乡差距,促进社会公平,增进起点公平和分配公平,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第三章 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3.1群众要求强烈,建设积极性高

本项目的建设有助于改善居民、游客生活环境,优化乡镇旅游环境,为乡镇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极大改善居民点的人居环境,提升移民及原居民的生活质量,同时也极大的改善历史古建筑的夜间魅力,提升旅游区域关注度和环境质量,让历史文化的到传承。且建设过程中能够吸纳当地群众的广泛参与,大部分村民愿意积极配合支持。

3.2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

大顺镇坚持从实际出发,周密部署、扎实工作,专门成立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景观灯饰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积极推进乡镇建设。

3.3该项目建设符合大的政策方向

一是符合中央及市、区关于乡镇建设的方针政策;二是符合大顺镇旅游规划和资金投向;三是符合涪陵区社会经济发展需求。

第四章 项目选址与建设条件

4.1项目选址

大顺镇是涪陵区的“经济强镇”,“旅游名镇”,“资源大镇”自古有“君子镇”的美誉辖区内可供旅游利用和开发的历史文化景观众多。全镇幅员面积163平方公里,辖24个村(居)委,134个农业社。大顺镇场镇建成区面积2平方公里,全镇2008年共20459户,总人口51528人;企业330个;学校8所,在校学生7443人;火车站1个,码头2个,渝怀铁路、茶涪路、沿江高速路横贯全镇。

4.1.1地理位置

大顺镇位于闻名遐迩的“中国榨菜之乡”―涪陵西郊,东距涪陵20公里,西至重庆62公里。

4.1.2行政区划

大顺镇现辖24个村( 白玉村、长冲村、川祖庙社区、大桥社区、飞水村、凤阳社区、红旗社区、金竹社区、梨香社区、连二村、龙门桥社区、龙泉村、泡桐村、青龙村、清水塘村、双井村、四坪村、松荫村、桃园村、铜鼓村、万松村、五四村、五尧村、新桥村24个村)。

4.2建设条件

4.2.1旅游资源

大顺镇历史文化积淀丰厚,旅游资源殷实。在这片广袤的土地上,历史文化景观众多,可供旅游开发和利用的有:东方剑齿象化石遗址、凤阳新石器-殷商遗址、战国至两汉墓群、倒向屋基宋墓群、龙门大桥、安澜古桥、凤阳桥、龙济桥、锁南桥、稽麻桥、“冰雪盟心”题刻、夏氏节孝坊、千手观音、白玉碑朱书题记。民居有:雷家大院、云家湾、冉家大院、鲁家院子、陈家院子、奚家院子、何家院子、蒋家院子、蔺家院子、文庙、山王庙、报本祠、上大夫第、大屋基碉楼、状元堡、四方井、四坪寨、郑光宗革命烈士陵园、张光凭革命烈士陵园等。其中美心红酒小镇旅游线路、君子古镇旅游线路、五马寺禅宗小镇旅游线路、堡子坪生态农业小镇旅游线路共年接待人次35万人次。

4.2.2交通概况

大顺镇公路横贯全镇,辖区村落已实现村村通公路,通车总里程达534公里;集镇原有对外公路两条:一条是G348国道西面经青岩村与G243国道相接,可达长寿、新妙镇、太平场镇,东面经黄泥村与滨江大道相接,可达涪陵、白涛、武隆;另一条是石渝高速西面经新妙镇至重庆主城,东面经涪陵至丰都县;

第五章 项目建设方案

5.1总体构想

按照《大顺镇总体规划2008-2020》的定位以旅游为主,集商贸、加工业于一体的历史文化名镇,旅游型小城镇。古镇景观灯饰对当地旅游发展能起积极推动作用。古镇景观灯饰照明实施重点打造古镇核心区、统筹兼顾周边、沿线旅游线路、突出特色。从古镇古桥、主要街道、广场、桥梁、标志性建筑、高层建筑灯饰工程建设着手,通过施工工艺手法采用各种灯饰材料以点、线、片的重点灯饰工程的打造建设,实现古镇的品质亮化,进一步提升古镇影响力,展现涪陵经济发展和历史文化成果。

5.2设计原则

5.2.1充分保护历史文化古迹、古建筑、房屋、景观、构筑物不受破坏,设施及自然和人工环境,以低成本投入、低资源消耗的方式达到理想的景观灯光效果。

5.2.2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循序渐进、分期分批进行;充分传承当地历史文化传统,防止违背群众意愿,并应符合下列基本原则:

(1)充分利用已有条件及设施,坚持以现有设施的整治、改造、维护为主,尊重居民意愿、保护居民权益;

(2)做到安全、经济、方便使用与管理,注重实效,分类指导,不铺张浪费;

(3)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农民生产方式与生活习惯,结合乡镇人口及乡镇发展的长期趋势,科学制定计划;

(4)综合考虑灯饰项目的急需性、公益性和经济可承受性定整治时序,分步实施;

(5)充分利用与乡镇整治相适应的成熟技术、工艺和设备,优先采用当地原材料,保护、节约和合理利用能源资源。

5.3方案设计

在总的指导原则下,本次灯饰规划设计提出以“一心两轴,两景三区”的构思理念;依托大顺古镇现有自然景观,结合古镇的建设现状和发展趋势,充分运用夜景照明的表现力,通过对重点建筑、街道、桥梁、公园等进行景观照明,集中体现“临江古镇“的景观意象。古镇景观照明以龙门桥、凤阳大道等区域为重点,步行街、红酒小镇、高层住宅区、底层住宅区、入场口区域及沿线区域为辅助,形成“一心两轴,两景三区”的设计结构。

5.3.1“一心”:龙门桥区域;以龙门古桥为核心区域,重点打造龙

门桥。其夜景景观视线范围远可达长江游船,近可供古桥周边社区及居民观赏。同时将龙门桥附近的海怡天高层建筑纳入重点打造范围,该高层建筑夜景景观视线范围远可达长江游船、石渝高速公路、渝巴路等。“一心”的打造以提高亮化档次、品位重点,景观照明项目建设重点是提升古镇空间品质和远景景观效果,塑造“船在江上游,人在画中走”的夜晚照明效果

5.3.2“两轴”:凤阳大道景观中心轴线;步行街往江岸中心轴线;两条轴线贯穿整个古镇的布局,通过两条轴线把各个重要节点连接起来。通过两条轴线上的建筑及步行街两边的仿古建筑灯饰营造突出主街的繁华与人气美;楼体亮化力求做到一楼一景,各具特色。主要涉及建筑有工商所、卫生院、步行街、停车楼顶花园。

5.3.3“两景”:龙门古石桥夜景、红酒小镇夜景; 拟采用暖白、暖黄的主色调将以龙门桥为核心的古镇打造为品质高雅、静谧的古镇特色景观灯饰。与现有红酒小镇动感、华丽的灯饰风格形成对影。打造“动.静相得益彰”的总体景观灯饰氛围。

5.3.4“三区”:高层住宅区、底层建筑区、入场口区域 ;通过高、中、低、远、中、近的手法打造立体景观灯饰。呈现高品质、高规格、全新视觉体验的3D全景景观灯饰效果。

5.4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2)《大顺镇总体规划2008-2020》

(3)《城市照明规划规范》

(4)《绿色照明实施手册》

(5)《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163-2008

(6)《节约能源--城市绿色照明示范工程》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

5.5施工总布置

5.5.1施工布置原则

施工布置总原则:A.在保证正常施工的前提下,尽量利用现有施工条件,少修施工便道;B.尽量少占建筑物、构筑物、景观面积;C.施工和居民休息时间分开,以创造良好的居住环境;D.场地划分和布置符合国家有关安全防火、卫生及环境保护等规定;

5.5.2临时设施布置

根据现场踏勘的情况,为便于施工组织,具体布置如下:

(1)施工用材:现场合理安置,避免阻碍道路交通及居民正常生活,保障好工程施工正常进行。

(2)施工用电:工程施工用电直接在附近小区或杆塔上接线降压后,再架设低压线路到用电点。另备设30kw柴油发电机作备用电源,在系统电停电时使用。

9.2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本项目实施进度具体安排如下:

9.2.1前期工作阶段

编制项目方案设计,及可研报告编制及报批、完成立项审批等;

以上工作时间安排为2020年11月前。

9.2.2施工阶段

在完成前期工程后,进入施工阶段,完成基础及主体工程施工,时间安排如下:

以上工作安排在2020年12月-2021年1月;

完成高速公路视线范围灯光、二级公路视线范围灯光、凤阳大道视线范围灯光、其他景观节点灯光工程施工。时间安排如下:

以上工作安排在2021年1月-2021年2月。

9.2.3竣工验收

工作安排时间为2021年2月。

9.3项目招投标

9.3.1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99第21号)

(2)《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2000第13号令)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1第613号)

(4)《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局第30号令)

(5)《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渝办发(2010)12号

9.3.2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

涪陵区大顺古镇场镇照明.景观灯饰项目合计总投资500万元。当各分项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拗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1-3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9.3.3招标组织形式

对各项招标活动拟采用委托招标。

9.3.4招标方式

对各项采购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第十章 效益分析

10.1社会效益

项目的建设是改善旅游区基础设施和灯光整治,拓展旅游干线和景点质量,保障村民和游客基本生活保障以及出行安全方便,同时美化乡镇,造福社会的民生工程,项目主要效益就是社会效益。涪陵区大顺镇夜间景观灯光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对景区内部古建筑、景观、广场、公共空间、居民楼和街道的灯光安装,使景区灯光覆盖率明显提高,大大提高了游客观光的质量,并极大程度上增加了景区居民出行的安全性,大大增加了居民享用公共服务设施的福利,体现社会公平,使人居环境得到充分改善。项目实施后,涪陵区大顺镇旅游区内灯光明亮,景观灯饰品质提升旅游质量提高,吸引更多外来游客,保证了经济收入的稳定提高,居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项目实施后,改变镇容镇貌,美化乡镇,体现民居的地方特色。既有利于涪陵区大顺镇乡镇旅游开发,又有利于树立涪陵区大顺镇旅游景区的国际形象。

10.2环境效益

通过调整,提高景区夜间景观质量及居民生活水平,改善生活环境,保障夜间游客居民出行安全与观光质量。

10.3经济效益

通过涪陵区大顺镇夜间景观灯光改造建设项目建设,使90%以上的点内居民游客能够享受到基础设施投资的效果,可方便居民游客夜间交通出行及夜景观光,同时提高夜间景观质量与知名度,吸引跟多的游客前来旅游观光,通过游客的旅游消费发展地方经济,使当地收入稳定增加。拥有稳定的游客后,居民可以通过各种渠道增加农民的纯收入,使居民收入提高,同时方便游客到达各个景点,享受旅游景区的旅游资源和公共服务资源,有助于提高当地的旅游收入。

第十一章 结论与建议

11.1主要结论

涪陵区大顺镇夜间景观灯光建设项目建设是大顺镇乡村旅游规划的重要环节之一。涪陵区大顺镇高速公路视线范围、二级公路视线范围、凤阳大道视线范围及景区内各类节点是实施的对象,符合该项工作的要求。本项目针对涪陵区大顺高速公路视线范围、二级路视线范围、凤阳大道视线范围、景观节点的现状,按照涪陵区大顺镇夜间景观灯光建设项目规划建设的要求,从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对其完善进行了方案设计,项目技术方案合理,符合实际情况,经济分析可行。

涪陵区大顺镇夜间景观灯光建设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通过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旅游区基础设施环境,提升旅游品质和景点魅力,保障居民和游客基本生活以及出行安全方便,同时美化乡镇,造福社会,体现社会公平,使人居环境得到充分改善。

项目实施后,旅游区内居住人口的夜间出行、观光得到保障。景区品质提高,历史文化古迹、古建筑得到更多人的关注,提升涪陵区大顺古镇知名度,扩张旅游产业发展。生活水平、经济水平稳步提高。

通过设置景观灯光进行系统化管理,控制灯光亮暗,达到划分景区夜间景色主次关系。

项目实施后,改变镇容镇貌,美化乡镇,体现乡镇民居的地方特色。既有利于涪陵区大顺镇乡镇旅游开发,又有利于树立涪陵区大顺镇旅游景区的国际形象。

通过该项目的建设,可完善大顺镇景区灯光功能,改善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完善环境设施建设,提升居民生活质量,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提高旅游设施人性化。因此,该项目是是可行的,也是十分必要的。

11.2问题建议

项目实施过程中各方面工作协调难度较大;各个分项在实施过程中仍需要根据具体情况不断进行调整和完善,更需要各个分项专业技术团队之间的协调配合。

本项目基础条件良好,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项目设计方案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因此,建议国家和省、市相关部门给予积极支持;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国家和省、市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建设单位应积极拓宽相关融资渠道,在争取规划资金支持同时,应制定相应灵活政策,落实项目前期专项经费,注重资金来源可靠性、充足性和及时性,保证项目实施;项目涉及面广、较复杂,建设单位须加强对项目全过程监督和控制;项目的地质条件较为复杂,须积极防范灾害风险发生,严格进行全过程灯光污染、高空作业风险灾害分析和监督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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