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充分肯定成绩,坚定科学发展的信心

党的十六大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建委系统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以改革开放为动力,抢抓机遇,积极探索符合建设工作实际的科学发展之路,坚持统筹城乡建设发展,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推进建筑节能实施,做大做强建筑业企业,促进了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统筹城乡建设,城镇化水平显著提高。目前,全市城镇建成区总面积已达500平方公里,人口250万人,城镇化率达33%,年均增长1.9个百分点,已跨入世界公认的30%—70%的城镇化加速发展阶段。城镇对农村的辐射带动作用日益增强。

(四)加强建筑市场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稳步提高。依法全面加强对建设工程招投标、质量监督、 二、认真查找问题,明确科学发展方向

建委党组按“四对照、四检查”要求,多种形式认真查找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上存在的突出问题,综合起来有以下方面:

(一)解放思想不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意识不强。对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理解的还不透,对其要义、本质、基本要求、基本方法把握得不够准,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城乡建设工作力度不够。由于思想解放程度不够,创新意识不强,习惯于走老路,特别是联系建设系统的实际,在建筑国企改革等方面没有迈出更大的步伐。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缺乏超前意识,没能经常向市委、市政府提供超前的、符合**实际的切实可行的城乡建设改革措施。

(二)统筹城乡发展意识不强,对村镇建设指导不具体。政府赋予建委负责综合管理全市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程建设职能。而我市建设口职能部门多达六个,职能分割严重,客观上建委“三建”职能受到弱化。工作中存在重城市建设轻村镇建设,重工程建设轻城乡建设,重加强工程建设轻建筑业管理的现象。受职能弱化的影响,没有从全局的高度、全面协调发展的角度统筹考虑研究城乡建设工作,没有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提出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的思路与对策。借口市级城建口职能部门多,且都对县区负有工作指导职责,怕加重县区对口部门的工作负担,对村镇建设工作只停留在发发文件,收集情况上,深入县区、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少,解决村镇建设发展问题少。依法治建,对开发区、管理区及村镇建设工程管理上力度不够。各管理区、开发区及村镇公共建筑工程没有纳入统一管理,个别县区以政府采购方式发包工程,带来工程质量、安全等诸多隐患。

(三)建筑市场管理有待加强,科学管理水平不高。 (五)工作作风不够扎实。一些干部存在作风漂浮,敷衍塞责,遇事推诿扯皮,责任心不强,草率应付的现象。大局意识不够牢固,存在为小部门、小团体的利益打算的现象。全委系统工作一盘棋的思想还不牢固。忙于应付会议,热衷于以文件传达文件,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

四、制定整改措施,促进建设事业科学发展

市建委党组及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决心贯彻落实边学边改、边查边改原则,按照市委关于学习实践活动的要求,采取坚决措施,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加以整改,真正达到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促进科学发展,打造和谐团体的目的,从而把今后的工作做得更好。

(一)抓住“理论武装”重点,不断提高思想和政治素质。在科学理论的学习上做到“四抓”:一是抓认识的提高。用科学的理论武装思想,用科学的理论指导工作。真正认识到只有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才能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方法论。二是抓制度落实。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创新学习激励机制,狠抓学习制度落实,使学习成为广大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努力建设学习型机关、学习型系统。三是抓学习深化,真正全面、系统、深入地学习科学发展观,做到理解要义、掌握精髓,不能停留在浅尝辄止。四是抓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将科学发展观理论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努力实现学习实践活动提出的“八个转化”。

(二)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大力推进城镇化。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奋力推进中等城市向区域性中心城市跨越、打造“双百”城市奋斗目标,按照中心城市、小城市、小城镇、重点村“四头并进”的方针,以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实施中心城市带动战略,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提高城镇化水平。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快城镇化工作部署,理清思路、明确任务、制定措施、落实责任,加强城乡建设,保持全市城镇化持续快速协调发展的良好势头。二是强化城镇化目标监控工作,建立和完善目标考核评价体系,确保城镇化工作目标顺利实施。三是以“六城联创”为契机,加强中心城区、县城和小城镇建设指导,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城镇功能,提高城镇承载力,打造城镇化发展平台。四是大力发展城镇经济,走“项目带动、产业支撑、特色建城镇”的路子,因势利导,通过项目建设实施,在增强产业基础的过程中建设城镇,壮大城镇规模,吸纳农村人口,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五是加快改革创新,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以市场化带动城镇化,走以城镇建城镇、以城镇兴城镇路子。

(三)进一步优化环境,促进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快做大做强建筑业支柱产业。一是整合各种资源,抓紧培育和完善建筑生产要素市场体系,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在人才教育培训、科技创新、发展环境上给予政策倾斜。二是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积极实施大建筑业战略,延伸产业链,推进建筑业由单一经营向多元化经营转变。扶优扶强,积极培育和打造建筑业龙头企业和企业集团。做专做精,引导和支持中小建筑业企业向专业化、技术型方向发展。依托优势,大力发展劳务分包企业,支持劳务输出量大的县区和大中型企业设立劳务基地。三是优化建筑市场环境。切实贯彻落实建设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快完善建筑市场制度建设,加强建筑市场规范和监管。认真解决垫资、拖欠工程款、恶性竞标等问题。加快建筑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失信惩诫制度,维护建筑市场秩序。进一步强化依法治建意识,加大工作力度,逐步理顺开发区、管理区、工业园区的建设工程监管,有效遏制建筑市场分割现象。四是加强建筑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建筑业科技水平。实施人才发展战略,不断优化人才资源的配置与组合。扶持和鼓励建筑节能环保方面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研发和推广应用,加大科技投入,促使企业用知识和科技的不断更新提高竞争力。五是为建筑企业营造宽松的发展环境。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出台加快建筑业发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