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标任务

1、总体目标

国家目标:到2020年,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实现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确保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内蒙古目标:到2017年,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26个区贫旗县全部摘帽;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农村牧区贫困人口稳定脱贫,31个国贫旗县全部摘帽。

锡盟目标:2018年,正蓝旗、镶黄旗、苏尼特左旗、阿巴嘎旗4个自治区重点贫困旗实现脱贫“摘帽”,国家重点贫困旗苏尼特右旗、自治区重点贫困县多伦县申请脱贫“摘帽”;到2019年,太仆寺旗、正镶白旗2个国家重点贫困旗申请脱贫“摘帽”;全盟贫困人口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到2020年,全盟农牧民收入得到进一步巩固提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镶黄旗目标:2018年3月顺利完成自治区贫困旗退出复查验收工作,5月24日经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公示退出自治区级贫困旗序列。在此基础上,全旗继续围绕“六个精准、五个一批”工作方略,因地制宜,因户施策,举全旗之力,攻坚脱贫,重点解决261人的脱贫问题及已脱贫人口的巩固提高工作,全面提升脱贫攻坚的质量和效益,到2020年全旗牧民收入得到进一步巩固提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两不愁、三保障

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

3、一高于、一接近

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