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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制度 优选(模版5份)(共33705字)

【导语】

消防安全制度 优选(模版5份) 由常用范文网会员“寒寒”整理投稿精心推荐,小编希望对你的学习工作能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目录】

  • 篇1:消防安全制度
  • 篇2:消防安全制度
  • 篇3:消防安全制度
  • 篇4:消防安全制度
  • 篇5:消防安全制度

【正文】

篇1:消防安全制度

总则

第一条:

1。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编制本制度。

2。编制目的:

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

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各宾馆及全体员工。

第二条:各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条:第一负责人是该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四条:各人员应当落实班组消防安全职责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制。明确班组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班组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人。

第五条:各人员消防安全职责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消防安全贴合规定,掌握消防安全情景;

2。将消防工作与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执行宾馆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组织每月一次定期进行防火检查,落实火险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或汇报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4。组织人员进取参与公司组织的应急疏散和实战灭火演练。

第六条: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或修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检查督促落实。

3。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4。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5。组织实施对公司所有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修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6。组织开展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七条:将容易发生火灾,且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重点部位,应根据上述情景确的重点部位,并设置明显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第八条:动火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用火;因特殊情景需要进行动火作业的,应分别落实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作业。动火人员应当尊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九条:保障防火职责区域内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坚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第十条: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使用、储存、运输或销毁应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由常用范文网www.rngnet.com网友投稿]

第四章防火检查

第十一条:重点部位由保卫巡逻人员每小时一次巡查,重点部位由所在的部室、确定人员每日一次巡查,公司每周组织一次大检查,巡查、检查的资料包括:

1。用火,

2。用电有无违章情景。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掉状态;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景;

6。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景;

7。灭火器材配置情景;

第五章火险隐患整改

第十二条: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责令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1。违章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

2。违章动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等违反禁令的;

3。遮挡,锁闭安全出口,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的;

4。消防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被挪作他用的;

5。常闭式消防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第十三条: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险隐患,保卫科应及时下发《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定期复查。

第六章消防档案

第十四条: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并能全面详实地反映宾馆消防工作的基本情景,根据情景变化及时更新,统一保管,备查。

第十五条:消防档案包括以下资料:

1。宾馆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景。

2。消防管理组织体系和各级消防安全负责人。

3。消防安全制度。

4。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的分布情景。

第七章奖惩

第十六条: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月奖、风险金、年终考核的资料。对消防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未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根据消防安全分项制度条款予以罚款、警告、降职、撤职、直至追究刑事职责。

第八章附则

第十七条:保卫科负责对本制度贯彻、实施、监督。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九条:附消防安全分项制度:

1。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2。消防安全值班巡逻制度。

3。用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火险隐患立案、销案制度。

5。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6。防火宣传教育制度。

7。消防工作奖惩制度。

8。消防设施、设备、器材。

9。用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0。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2:消防安全制度

消防安全职责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范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各级消防安全职责,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落实消防安全逐级负责制,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现将本单位各级消防安全职责和其他有关消防安全职责规定如下:

一、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职责人。

二、本单位总经理为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

三、本单位职能管理部为本单位消防安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职能管理部总监为消防安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职责人;职能管理部确定一人为本单位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

四、本单位所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人,对本部门消防安全职责人负责。

五、各单位应确定总经理为消防安全管理人,并确定消防安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部门职责人和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

六、单位应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小组组长由消防安全职责人总经理担任,消防安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职责人为副组长,各部门消防安全管理人为成员。

七、根据人员变动及时明确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机构人员,每年年初对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一次调整。

八、消防安全职责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贴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景;

2、将消防工作与本部门的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

3、为消防安全供给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九、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3、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十、消防安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职责

1、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在消防安全职责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制订单位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计划;

3、组织拟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十一、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

1、在消防安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对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负有检查、指导、督促管理的职能;

2、每季度或不定期的对部门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督促其整改;

3、分析单位防火安全情景,参与拟定单位消防工作计划,防火措施和灭火预案,负责协助其领导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为领导当好参谋;

十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

1、所有员工都必须对本岗位的消防安全负责,明确自我的职责区和具体岗位的防火任务。

2、严格遵守局和所在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本岗位的消防安全。

3、经常结合本岗位的消防安全工作特点进行自检,及时处置火灾隐患。

篇3:消防安全制度

后面还有多篇消防安全制度!

1 范围

本导则规定了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消防安全管理措施、防火巡查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与演练、火灾事故处理、信息化管理及消防档案等资料。

本导则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划范围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具有必须规模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单位)及其所在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经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资料)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的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5907 消防基本术语 第一部分

GBT 14107 消防基本术语 第二部分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

GB25201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GA 654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GA 767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GBT 5907、GBT 14107、GB25201 、GA 654、GA 76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公共娱乐场所

向公众开放的下列室内场所,包括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游艺、游乐场所;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等。除上述场所之外,公共娱乐场所还包括许多新生的与所列场所功能相同或相似的营业性场所,如:网吧、美容院、棋牌室、洗脚房,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酒吧、咖啡厅,洗浴、健身等场所。

3。2 微型消防站

单位根据自身消防工作需要组建的,具有固定场所和相应灭火器材装备、车辆,由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保安人员、关键岗位员工等组成的志愿消防组织,承担本单位初起火灾扑救任务,并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日常消防宣传工作的消防组织。

3。3 消防安全区域联防联勤组织

指在必须区域或行业内,按照位置相邻、行业相近、业态相似的原则,由若干家单位组成的群众性互助、自律组织,起到安全互查、经验互学、资源互享、应急互援的作用。

4 消防安全组织

4。1 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分管具体工作的负责人对各自分管业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负直接职责;工作人员在各自业务范围(岗位)内承担相应职责。

4。2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确定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负责人担任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设有安全总监的单位,安全总监能够作为消防安全管理人。

4。3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设置或者确定消防工作的管理职能部门,并确定专职或者兼职的消防管理人员。其他单位应确定专职或者兼职消防管理人员,能够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职责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4 鼓励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火灾高危单位聘请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消防经理人、消防中介服务机构等供给专业消防安全管理服务。

4。5 专职消防队

4。5。1 下列单位应建立企业专职消防队,承担本单位的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并理解公安消防部门的统一指挥调度:

1 大型核设施单位、大型发电厂、大型钢铁冶金厂、民用机场、主要港口;

2 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大型企业;

3 储备可燃的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库、基地;

4 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以外的火灾危险性较大、距离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企业;

5 距离公安消防队较远、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群的管理单位。

4。5。2 企业专职消防队的选址、建筑、车辆装备、器材和人员配备,以及执勤训练管理应贴合《企业专职消防队建设和管理规范》(DB32T 3293―2017)的有关要求。

4。6 微型消防站

4。6。1 贴合《江苏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单位应按照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并在建成后向辖区公安消防部门备案。

4。6。2 微型消防站站房器材应贴合下列要求:

1 微型消防站应设置人员值守、器材存放等用房,可与消

防控制室合用;有条件的,可单独设置;

2 微型消防站应根据扑救初起火灾需要,配备必须数量的灭火器、水枪、水带等灭火器材;配置外线电话、手持对讲机等通信器材;有条件的站点可选配消防头盔、灭火防护服、防护靴、破拆工具等器材;

3 微型消防站应在建筑物内部和避难层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可根据需要在建筑之间分区域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

4 有条件的微型消防站可根据实际选配消防车辆。

4。6。3 微型消防站人员配备应贴合下列要求:

1 微型消防站人员配备不少于6人;

2 微型消防站应设站长、副站长、消防员、控制室值班员等岗位,配有消防车辆的微型消防站应设驾驶员岗位;

3 站长应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兼任,消防员负责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工作;

4微型消防站人员应当理解岗前培训;培训资料包括扑救初起火灾业务技能、防火巡查基本知识等。

4。7 其他单位应当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志愿消防队队员的数量不应少于本场所从业人员数量的30%。志愿人员在接到火警出动信息后应迅速集结,组织人员疏散并参加初起火灾处置。

4。8 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企业除应按照要求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外,还应建立工艺处置队,负责配合灭火救援力量处置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

4。9 商业集中区、化工园区、商贸物流园区等同类企业相对集中的区域应当建立设有固定办公场所的消防安全区域联防联勤组织。消防安全联防成员单位应当选择熟悉消防法律法规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具有初起火灾处置熟练技能的人员作为联防人员。联防小组设组长、副组长各一名,组长、副组长由联防小组全体成员选举产生,能够实行轮值制。

5 消防安全职责

5。1 一般规定

单位应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人员、职责范围和考核标准等事项。

5。2 单位消防安全职责

5。2。1 一般单位消防安全职责

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 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 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标识,并定期组织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及检测,确保完好有效,维护保养记录应当存档备查;

3 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贴合消防技术标准;

4 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 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6 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7 加强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的管理;

8 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5。2。2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职责

贴合《江苏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单位应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履行本标准中5。2。1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 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2 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3 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建立巡查记录并存档;

4 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5 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研究、部署、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

6 每年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状况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安全评估;

7 按要求参加公安消防机构组织的消防工作例会、上报相关信息,每半年将消防安全管理情景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5。2。3具备隶属关系的上级单位职责

具备隶属关系的上级单位除应履行自身消防安全职责外,还应当对所属单位消防安全实施全程监管和系统管理,承担指导、监督、检查和管理职责:

1 指导下级单位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职责制度以及保障消防安全职责落实的制度措施;

2 定期组织对所属单位进行消防安全评估,适时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消除火灾隐患,协助下级单位整改无本事解决的火灾隐患;

3 督促所属单位开展防火巡查检查、消防安全培训教育、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 定期召开消防安全例会,部署消防安全工作;

5 掌握下级单位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情景;

6 每年对下级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综合考核并实施奖惩。

5。2。4多产权、多使用权建筑管理职责

1 建筑物的消防安全由业主负责。同一建筑物有两个以上业主的,业主对各自专有部分的消防安全负责;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应共同负责;

2 建筑物业主能够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对共用的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统一管理;

3 业主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应当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公约,明确管理组织或者人员,对建筑物的消防安全实行统一管理;

4 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的,所有权人供给的建筑物或者场所应当贴合消防安全要求。

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经营管理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理解统一管理,在其使用、管理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5。2。5单位举办大型活动的消防安全职责

举办灯会、集会、焰火晚会以及展览、展销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以及供给场地的单位,应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职责,承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大型活动的消防安全职责人。

5。2。6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职责

1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2 对建筑物进行局部改建、扩建和装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与施工单位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职责,未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职责的由建设单位承担职责。

3 单位委托有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危险场所动火作业、建(构)筑物拆除、大型检修等危险作业时,应当在作业前与受委托方签订消防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职责。单位应对受委托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

5。2。7 微型消防站职责

1 结合值班安排和在岗情景确定队员,合理选择站房位置,按照标准及单位实际配备灭火、通讯器材及车辆装备;

2 制定值班备勤、器材维护、防火巡查、教育培训、训练演练等制度,明确各岗位工作职责并督促其落实;

3 加强对微型消防站队员的业务技能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组织队员常态开展灭火救援技能训练和消防演练,;

4 安排微型消防站队员分班次开展防火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

5 利用广播、视频、橱窗、黑板报、内部刊物、班组会议,向员工宣传普及消防常识,提示岗位火灾危险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6 发生火灾时,组织疏散人员并参与处置初起火灾。

5。2。8 区域联防联勤组织职责

1 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掌握成员单位消防安全状况;

2 制定联防小组值班轮巡、安全互查、定期会商、救援互助等工作制度,明确成员单位联防工作职责并督促其落实;

3 督促成员单位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取整改存在的火灾隐患;

4 每月组织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区域内消防安全问题,交流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经验,商讨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办法,研究改善本区域消防安全状况的措施;

5 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互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共同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6 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知识、操作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

7 掌握本联防小组成员单位灭火救援力量和器材装备情景,发生火灾事故时,组织成员单位实施联合扑救,发挥协同作战合力。

5。3 消防安全人员职责

5。3。1 消防安全职责人职责

1 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保障场所消防安全贴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景;

2 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单位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 保障本单位防火巡查检查、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火灾隐患整改、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建设等消防安全工作所需资金的投入;

4 按规定建立单位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装备和药剂;

5 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职责,批准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6 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定期部署消防安全工作;

7 组织防火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8 针对本单位的实际情景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9 落实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工作奖惩。

5。3。2 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1 拟订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 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督促落实;

3 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 组织实施防火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5 组织实施对本场所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和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6 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

7 组织从业人员开展消防知识、技能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8 定期分析研判单位消防安全形势并向消防安全职责人报告,提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见和提议,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9 组织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情景考评,提请消防安全职责人进行奖惩;

10 完成消防安全职责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上述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单位消防安全职责人负责实施。

5。3。3 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1 根据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开展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 督促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3 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4 检查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状况,督促维护保养;

5 开展消防知识、技能宣传教育和培训;

6 组织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开展训练、演练;

7 筹备消防安全例会资料,落实会议纪要或决议;

8 及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消防安全情景;

9 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3。4 部门消防安全职责人职责

1 组织实施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2 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景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3 按照规定开展防火巡查、检查,管理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维护管辖范围的消防设施、器材;

4 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不能立即消除的,应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并及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

5 发现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人员疏散和初期火灾扑救。

5。3。5 消防控制室值班员职责

1 熟悉和掌握消防控制室设备的功能及操作规程,保障消防控制室设备的正常运行;

2 对火警信号立即确认,确认真实火灾后立即拨打119并按下用户信息传输装置(传输设备)手动报警按钮报火警,启动消防设施,同时按要求向单位消防安全职责人或管理人报告火情;

3 对故障报警信号及时确认,排除故障,不能排除的应立即向主管人员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

4 不间断值守岗位,对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监测中心的查岗等指令及时应答,做好火警、故障和值班等记录。

5。3。6 消防设施操作维护人员职责

1 熟悉和掌握消防设施的功能和操作规程;

2 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保证消防设施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确保所有阀门处于正确位置;

3 发现故障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及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

4 督促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机构履行维保合同中确定的各项资料。

5。3。7 保安人员职责

1 按照本单位的管理规定进行防火巡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

2 发现火灾及时通知周边人员,拨打119报火警并报告主管人员,参与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协助灭火救援;

3 劝阻和制止违反消防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

4 接到消防控制室指令后,对有关报警信号及时确认。

5。3。8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队员职责

1 熟悉单位基本情景、灭火和应急救援疏散预案、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及消防设施及器材设置情景;

2 参加消防业务培训及消防演练,熟悉消防设施及器材、安全疏散路线和场所火灾危险性、火灾蔓延途径,掌握消防设施及器材的操作使用方法与引导疏散技能;

3 定期开展灭火救援技能训练,加强与辖区消防部门的联勤联动,掌握常见火灾特点、处置方法及防护措施;

4 发生火灾时,进取参加扑救火灾、疏散人员、保护现场等工作;

5 根据单位安排,参加日常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

5。3。9 员工职责

1 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及安全操作规程;

2 理解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本事;

3 保护消防设施器材,保障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4 班前班后检查本岗位工作设施、设备、场地,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并向上级主管报告;

5 熟悉本单位及自身岗位火灾危险性、消防设施及器材、安全出口的位置,进取参加单位消防演练,发生火灾时,及时报警并引导人员疏散;

6 指导、督促顾客遵守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止影响消防安全的行为。

5。3。10 电气焊工、电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操作人员职责

1 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履行审批手续;

2 严格落实相应作业现场的消防安全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3 发生火灾后应在实施初起火灾扑救的同时立即报火警。

6 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6。1 一般规定

6。1。1 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应按照消防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景,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由消防安全职责人批准后公布实施,并根据单位实际情景的变化及时修订。

6。1。2 单位应当建立消防安全考核机制,加强消防安全职责制落实情景的监督考核,保证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6。2 消防安全制度及要点

6。2。1 消防工作情景报告制度

每半年将消防安全管理情景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消防工作情景报告应包括:

1 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景;

2 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职责人;

3 各种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的制定、执行情景;

4 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景;

5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及运行情景;

6 消防安全培训情景;

7 灭火和应急预案以及演练情景;

8 火灾情景和其他需要报告的情景。

6。2。2 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应包括会议召集、人员组成、会议频次、议题范围、决定事项、会议记录等要点。

6。2。3 消防组织管理制度

应包括组织机构及人员、工作职责、例会、教育培训、活动要求等要点。

6。2。4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应包括职责部门、职责人和职责、频次、宣传和培训形式、培训对象(包括特殊工种及新员工)培训要求、培训资料、考核办法、情景记录等要点。

6。2。5 防火巡查、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应包括职责部门、职责人和职责、检查频次、参加人员、检查部位、资料和方法、火灾隐患认定、处置和报告程序、整改职责和防范措施、情景记录等要点。

6。2。6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应包括职责范围、职责部门、职责人和职责和职责;突发事件处置程序,报告程序、工作交接、值班人数和要求、消防设施故障处置、情景记录等要点。

6。2。7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应包括职责部门、职责人和职责,安全疏散部位、设施检测和管理要求、情景记录等要点。

6。2。8 燃气、电气设备和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应包括职责部门、职责人和职责、设施登记、特殊工种资格、动火审批程序、临时用电审批程序、检查部位和资料、检查工具、发现问题处置程序、情景记录等要点。

6。2。9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应包括职责部门、职责人和职责、设备登记、保管及维护管理要求、情景记录等要点。

6。2。10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制度

应包括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及其职责部门、职责人和职责、管理要求、事故应急处置操作程序、事故处置记录等要点。

6。2。11 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应包括预案制定和修订、职责部门、组织分工、演练频次、范围、演练程序、注意事项、演练情景记录、演练后的小结与评价等要点。

6。2。12 志愿消防组织管理制度

应包括志愿消防队组织形式、人员比例、活动频次、训练要求、情景记录等资料。

6。2。13 微型消防站管理制度

应包括职责职能、人员组成、日常管理、执勤训练、装备配备、装备使用保养及补充维修、情景记录等资料。

6。2。14 消防区域联防管理制度

应包括单位参与的消防区域联防组织的类型、成员单位、联络员组成、职责职能、联防互查、消防宣传、活动频次和活动记录等资料。

6。2。15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应包括职责部门和职责人、考评目标、资料和办法、奖惩办法等要点。

6。2。16 其它消防安全制度

单位还应根据实际制定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制度。

6。3 有关操作规程

单位应制定下列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1 消防设施操作和维护保养规程;

2 变配电室操作规程;

3 电气线路、设备安装操作规程;

4 燃油燃气设备使用操作规程;

5 电焊、气焊和明火作业操作规程;

6 特定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7 火警处置规程;

8 火灾事故善后处理规程;

9 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7 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7。1 一般规定

7。1。1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应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取得相应的消防行政许可手续后,方可开业或者使用。

7。1。2 单位场所实施改、扩建及装修、维修工程时,应与施工单位在订立合同中按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7。1。3 单位应当将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7。2 火源管理

7。2。1 单位应建立用火用电用气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应明确用火用电用气管理的职责部门和职责人。

7。2。2 用火用电用气设备应由具有职业资格的人员负责安装和维修,作业中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用火、动火的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以及电气焊工的岗位资格及其职责要求等资料。

7。2。3 用火安全管理

1 需要动火施工的区域与使用、营业区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

2 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前,实施动火的部门和人员应按照制度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作业完毕后,应清理作业现场,熄灭余火和飞溅的火星,并及时切断电源。

3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景需要进行电、气焊明火作业的,应贴合有关规定要求。

4 人员密集场所禁止在营业时光进行动火施工。

5 室内场所严禁燃放烟花、焰火,不得进行以喷火为资料的表演。

6 人员密集场所不应使用明火照明或取暖,如特殊情景需要时应有专人看护。

7 炉火、烟道等取暖设施与可燃物之间应采取防火隔热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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