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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人狗矛盾何时了?(共1150字)

    近日,两则与狗有关的消息几乎同时“刷屏”朋友圈,也引发了“爱狗人士”和“厌狗人士”的激烈讨论。一则是“河南卫辉一9岁小孩被小狗舔了一下食指(有伤口),40天后孩子因狂犬病发身亡。”另一则是“山西运城某开发商规定,其下属的小区楼盘禁止养犬,要客户同意签订协议才能购买。”

    9岁小孩因狗而死,主要是引发了人们的同情感,也不排除一些网站、自媒体的刻意炒作,什么“9岁孩子被狗舔,40天后突发狂犬病不幸死亡”“男童被狗舔舐伤口两月后狂犬病发死亡,疾控建议全村捕杀犬只”……典型的标题党。

    消息所说的“禁狗小区”是运城黄金水岸,应该说有较大的炒作嫌疑。据新闻报道说有律师表示这个协议是成立的,“该开发商的禁狗条款已明确告知消费者,买卖双方在自愿的前提下,达成协议,应属有效的合同。”在此,笔者想弱弱地问一句:“房产公司如何执行这一协议,拿什么来制约违约者?”去年,笔者在《万和装修日记二:防水很重要,不论屋顶,还是屋内!》一文中,就将房产开发商与物业、房产开发商与施工企业、物业与施工企业以及业主与物业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明确阐述。房地产开发商将房子卖给业主后,小区的管理权就交给了业主委员会,那么,房产开发公司所签的协议由谁来执行?

    其实,网友讨论的焦点虽然是狗,但深究起来,还是人的问题。有些人出于个人喜好,喜欢饲养烈性犬、猛犬,造成伤人事件,近年来经常见诸媒体;有些人缺乏公德意识,室外遛狗不牵绳、不戴嘴套、不处理粪便、随意吠叫……这些不文明行为,导致人狗矛盾愈演愈烈。笔者比较怕狗,每天步行上下班途中都能碰到一些人在遛狗,常常避而远之,还要时刻注意不要走了“狗屎运”。

    当然,绝不能因为有人因狗致病致死就将狗一棍子打死,也绝不能因为有人不文明养狗就不允许全小区的人养狗。因为,世间所有的生命都是平等的,都是值得尊重的,不论人还是动物!

    人狗矛盾的本质是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冲突。一些所谓的“爱狗人士”认为,养不养狗、养什么狗、遛狗栓不栓绳等等,这是自己的自由,别人管不到。可是对怕狗的人来说,这就是危险的。试想一下,如果有人喜欢蛇,每天在小区内“遛蛇”,不知这些养狗的人怕不怕?你牵着狗,有人牵着一只老虎,你怕不怕?设身处地为他人想一下,这些养狗的人牵着狗进了电梯,空间那么小,同样乘坐电梯的人怕不怕?乘坐电梯的儿童怕不怕?养狗是你的权利,养蛇养老虎也是人家的权利,不养动物的人也有自己的权利。有权必有责。不论是养狗还是养其他动物,都不得妨碍他人的自由,不得给他人带来任何不便,因为他人也有“不受骚扰侵害”的权利。换位思考,这是一个再简单不过的道理了。

    人狗矛盾何时了?透过现象看本质,养狗人是最关键。只要养狗人的文明意识和公德意识提高了,人与狗、人与人之间,就能和谐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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