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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工作总结(共2151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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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 第一篇:2014年上半年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工作总结
  • 第二篇:度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科工作总结
  • 第三篇:关于工伤医疗生育保险的
  • 第四篇: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大会领导讲话
  • 第五篇:清远市工伤、生育、医疗保险办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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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篇:2014年上半年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工作总结

2014年上半年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工作总结

上半年,全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社局的直接指导下,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为目标,以推进医疗费用即时结算为突破口,求真务实,开拓奋进,克难攻坚,奋力拼搏,多数工作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部分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现将201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运行情况

(一)三项保险参保覆盖情况。截止6月底,全市三项保险参保1628458人,参保率99.9%。就三个险种分项参保情况来看,医疗保险参保1248597人,参保率99.9%。其中,职工医疗保险参保337711人,参保率99.9%;居民医疗保险参保 910886人,参保率99.9%。工伤保险参保241000人,参保率100%;生育保险参保132014人,参保率100%。从市本级来看,三项保险参保284879人,参保率99.6%。就三个险种分项参保情况来看,医疗保险参保201487人,参保率99.4%。其中,职工医疗保险参保68385人,参保率99.5%;居民医疗保险参保132902人,参保率99.3%。工伤保险参保51821人,参保率100%;生育保险参保31771人,参保率100%。

(二)三项保险基金入库情况。截止6月底,全市三项保险基金入库45742万元,年度入库率50.3%。就三项保险基金分项入库情况来看,医疗保险基金入库43572万元,入库率50.1%。其中,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入库27759万元,入库率50.1%;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入库15813万元,入库率51 %。工伤保险基金入库1511万元,入库率50.3%;生育保险基金入库659万元,入库率50.6%。从市本级来看,三项保险基金入库11344.5万元,年度入库率52.2%。就三项保险基金分项入库情况来看,医疗保险基金入库10623.1万元,入库率51.6 %。其中,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入库 8364.1 万元,入库率51%;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入库2259万元,入库率52.2%。工伤保险基金入库517.4万元,入库率52%;生育保险基金入库204万元,入库率53%。

(三)三项保险待遇落实情况。截止6月底,全市三项保险基金支出22478.5万元,支出率49.1%。就三项保险基金支出分项来看,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4434.6万元,支出率51.9%。其中,住院21853人次,政策范围内综合报销率75.9%。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出7013.4万元,支出率44.3%。其中,住院18402人次,政策范围内综合报销率70.6%。工伤保险基金支出786.2万元,支出率52.8%;生育保险基金支出244.3万元,支出率37.1%。从市本级来看,三项保险基金支出5855.6万元,支出率51.6%。就三项保险基金支出分项来看,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支出4344.42万元,支出率40.9%。其中,住院 5334人次,政策范围内综合报销率76.2%。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191.52万元,支出率52.7%。其中,住院3120人次,政策范围内综合报销率71.1%。工伤保险基金支出258.53万元,支出率50%;生育保险基金支出61.08 万元,支出率30%。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应核尽核,三项保险基金规模得到巩固扩大。2014年全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依托结算中心,积极主动参与缴费基数核定工作,并通过应核尽核,力促单位缴费,在巩固三项保险参保覆盖面的同时,进一步扩大了基金入库规模,效果明显。经测算,2014年,全市职工医疗保险局核定应参保单位7985家,应缴基金5.54亿元。居民应参保数 人,筹资总额达到 万元(含财政补助)。工伤保险核定应缴基金 万元;生育保险核定应缴基金 万元。三项保险基金合计预计总收入将达到9.09亿元。市本级2014年职工医疗保险局核定应参保单位1000家,应缴基金20146.4万元。居民应参保数143533人,筹资总额达到4613.1万元(含财政补助)。两项合计预计三项保险总收入将达到25519.1万元。工伤保险核定应缴基金 万元,生育保险基金应缴 万元。三项保险基金合计预计总收入将达到 万元。为保证基金缴费进度,开年以来,汉川市组织人员采取电话催、上门催的办法,向200多家机关事业单位、200多家企业发出核定通知单,催促单位企业按时核定缴费,效果明显。 (二)二次补偿,全面提高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待遇。根据孝感政办发【2014】138号和孝政发【2014】31号文件“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住院医疗费用二次补偿制度。在年底结余超过10%以上部分基金,用于对参保职工、参保居民大病患者住院医疗费用进行再补偿”的精神,市本级结合2014年度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基金运行情况,于今年年初启动实施了2014年度市直城镇职工和居民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二次补偿。据统计,享受职工医疗费用二次补偿的人员219人,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出总费用为280.9万元;享受居民医疗费用二次补偿的人员199人,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总费用为257.5万元。安陆市从2014年5月27日开始,对2014年度城镇职工和居民大额医疗费用进行第二次补偿。据统计,城镇职工173人,支付金额1379453.48元。城镇居民161人,支付1806430.98元。孝昌县根据孝昌政发〔2014〕6号文件有关规定,为2014年度参保患者住院报销后政策内自付累计超过3000元、低于13000元的部分给予补偿,共为475名参保患者支付补偿款63万元。孝南区根据基金结余情况与市本级同时开展了职工、居民住院医疗费用二次补偿。上述县市区二次补偿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了基金使用效率,减轻了大病患者住院医疗费用负担,赢得了参保人员对医保制度的进一步理解与支持,增强了医保政策服务效应。

(三)落实政策,启动门诊统筹和慢性病审批工作。2014年上半年,全市根据《孝感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管理管理暂行办法》(孝人社发【2014】40号)关于首诊签约、费用包干的精神,启动实施了新一轮居民门诊统筹工作。截止6月底,全市在各定点医院门诊签约人数 人,就诊已达 人次。其中,市本级在各定点医院门诊签约人数121452人,就诊已达 人。同时,根据《关于城镇职工及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支付管理的通知》(孝人社发【2014】13号)精神,全市开展了2014年度慢性病患者就医认定工作。据统计,至2014年全市已通过审批纳入慢性病管理的患者 人。其中,2014年组织专家评定纳入慢性病管理的患者 人。从市本级来看,纳入慢性病管理的患者 人。其中,2014年组织医疗专家对慢性病资料进行评审,整理,建档、输微后,纳入慢性病管理的患者,职工691人,居民198人。纳入慢性病管理的全部患者都可享受慢性病门诊就医购药定点服务。

(四)集中宣传,全力推进工伤保险扩面覆盖工作。根据国家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工伤保险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人社厅函【2014】158号)及省人社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工伤保险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鄂人社办发【2014】33号)的有关要求,为抓住《工伤保险条例》颁布10周年的有利契机,切实做好我市《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宣传工作,进一步增强广大劳动者的维权意识和用人单位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营造扩面征缴的良好舆论环境,我市于2014年5月2至5月15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工伤保险集中宣传活动。这次集中宣传活动,全市各地在5月9日安排工作人员在人员集中的主要街道、社区等公共场所,采取拉横幅和设置宣传点的办法,宣传政策、发放资料、开展现场咨询,大力宣传工伤保险政策,收到了较好地效果。市本级与孝南区联合开展宣传活动,(本文出自范文.先.生网 www.rngnet.com)并组织人员深入黄麦岭磷化工集团、孝棉集团等企业开展现场座谈。在《孝感晚报》刊登《答记者问》,在电视台和网站上开展访谈,解读工伤保险政策,营造了良好的扩面氛围。汉川市以《工伤保险条例》颁布十周年为契机,深入大型企业和主要事业单位进行宣传,悬挂宣传横幅12条,发放宣传单2014份。通过宣传促进,2014年新增参保事业单位78家,使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参保率有了一个较大的跃升。

(五)先行探索,将行政单位女职工纳入生育保险。为解决行政单位女职工生育待遇问题,今年以来,市妇联、市财政、市人社等三部门多次协商,从维护行政单位女职工权益,切实解决行政单位女职工生育待遇问题出发,我们在国家和省政府生育保险办法未出台前,根据国务院法制办公布的《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和2014年湖北省人社厅《湖北省生育保险办法》(送审稿)的精神,结合我市生育保险工作实际,于今年上半年出台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生育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孝人社规【2014】1号),规定“孝感市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及其职工或者雇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明确将行政单位纳入生育保险。其主要政策内容:一是享受条件。规定“凡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半年且所在用人单位已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女职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二是支付标准。规定“凡在生育保险协议服务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湖北省生育保险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规定的生育医疗费、流产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费按80%报销。”参保单位女职工发生的生育保险费用,2014年按本标准执行。该办法的实施,不仅解决了长期以来未得到解决的行政单位女职工生育待遇问题,而且扩大了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为我们进一步推动生育保险工作的发展提供了条件。

(六)完善政策,拟出台大病医疗保险等三个办法。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鄂政办发【2014】6号)和《关于印发2014年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经办服务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鄂医险函【2014】12号)精神,为进一步完善三项保险政策,建立健全委托商业保险承办三项保险的工作机制,今年上半年,我们组织人员起草了《孝感市城镇大病医疗保险办法》、《孝感市城镇意外伤害保险办法》和《孝感市工伤保险工亡补充保险办法》。经过征求意见,近期,《孝感市城镇大病医疗保险办法》已经市长办公会议通过,正式文件正待下发执行。其他两个文件正在征求意见阶段。与此同时,各县市区与人保健康保险公司的大病医疗保险合作正有序开展。孝昌县协助人保健康公司做好大病医疗保险赔付测算工作,并督促其按时足额发放待遇,根据2014年11月签订的大病保险协议,赔付132名患者近200万元,有效减轻了重特大疾病患者负担。孝南、应城、安陆、云梦等地根据政策要求,与人保健康公司签订协议、招聘办公人员,推进大病医疗保险的各项准备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各地大病医疗保险的实践,确保了《孝感市城镇大病医疗保险办法》的落实。

(七)克难攻坚,医保付费方式改革已取得初步成效。为进一步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管理,解决医疗费用控制难点,从2014年开始,各地按照省厅关于推进医疗费用付费方式改革的要求,克服各种困难,组织开展了不同程度、不同形式的医保付费方式改革,并取得初步成效。一是确定部分病种结算标准,实行按病种结算。市本级在大量测算的基础上,通过与定点医院谈判,确定了部分病种结算办法,开展了按病种结算试点。部分病种结算标准为:二级综合医院及二三级专科医院结算标准:1、结节性甲状腺肿手术5400元;2、老年性白内障超声乳化+人工晶体植入4000元(单眼,人工晶体另加800-1500元);3、急性单纯性阑尾炎 2750元;4、腹股沟疝手术治疗 3000元(含修补网);5、血栓性外痔2850元 。二是实行包干、定额付费和特殊病种集中管理、定点销售服务办法。孝南积极探索特殊患者的管理方式收到了较好地效果。具体表现:1、对伤残军人医疗费实行总额包干办法,发挥医院参与管理的积极性,其伤残军人医疗费支出2014年(120万元)较2014年(180万元)节省60万,今年上半年较去年同期减少10万元支出。2、对肾透析患者的治疗实行定额付费,统一为450元(原600)。3、对癌症用药实行集中采购、定点销售。这些办法的实施,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控制了不合理费用的支出。三是结合医院改革试点实际,明确医保付费方式。应城、孝昌两地根据改革试点医院启动药品零差价销售政策的实际,在完善医保支持公立医院改革方案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实施方案》,确定了城镇医保付费方式的基本原则和方法。总之,各地医保付费方式改革上的探索,为我市付费方式改革的深入推进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八)优质服务,医保住院费用即时结算全面实施。为切实推进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即时结算,今年以来,全市医保经办机构按照市人社局党组的部署,进一步加大了网络平台的联网力度,加快了即时结算的推进步伐。一是依托省平台,与武汉18家医院实行住院费用即时结算。截止2014年6月底,市本级依托省医保异地就医结算平台,与武汉18家医院开通了住院医疗费用即时结算平台,至此,孝感参保人员转武汉住院治疗,可享受异地就医费用即时结算。二是先行先试,启动市本级城区医院住院费用即时结算。据经过近半年的努力,孝感城区实现了24家定点医院和69家定点药店的网络全覆盖,并于今年5月1日在全市率先实行了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即时结算。与此同时,市本级社会保障卡制作发放工作正稳步进行。截至6月底,市医保局与信息中心协作,共发放学生、居民社会保障卡3万余张。其中,学生1万余张,临空经济区居民1万余张。近期,市本级已启动实施参保人员就医购药“一卡通”。三是以全省会议为契机,全面实施孝感辖区内主要医院住院费用即时结算。截止今年6月底,全市医保服务网络已全部联网开通。市本级与孝南(含乡镇医院)全部定点医院已实现联网即时结算;孝昌、云梦、应城、大悟、安陆、汉川等地主要定点医院已实现前台即时结算,并与市本级中心医院实现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全市主要医院前台联网即时结算的实施,保证了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培训班在孝感的成功举行,加快了我市住院就医费用结算“一卡通”的实施步伐,为今年年底前,让参保人员享受到快捷方便的就医结算“一卡通”优质服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主要问题

(一)扩面工作难。如大悟主要体现在大部分国有集体企业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部分事业单位也无力参保,招商引资企业也未启动社会保险工作。

(二)支付压力大。一是离休干部医疗费用挤占基本医保基金情况严重。如安陆到今年5月底,挤占1346万元;云梦每年离休人员医疗费的缺口在150万元左右。二是原改制破产企业缴纳医疗保险费过低。原改制破产企业缴纳医疗保险费过低,加上现有医疗费价格上升幅度较大和报销比例的不断提高。加大了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压力。如安陆、云梦等地。三是财政配套资金难以到位。如云梦:职工医疗保险缴费由双基数改为单基数,退休人员满缴费年限后不缴费,没有满缴费年限的退休人员需补缴,目前县财政难以拨付。主要有两笔账:(1)2014年乡镇退休教师一次性清算应缴纳医疗保险费470多万元。但资金没有到位。(2)国有困难企业退休职工纳入职工医疗保险退休人数1700多人。现在个人每人每年只缴纳100元的大额医疗保险费。2014年至今,县财政配套资金没有到位(每年53万元,累计金额:370万元)。四是医疗费用增长过快。特别是医疗费用的刚性增长。

(三)待遇水平低。如大悟:尽管随着财政收入的增加,医疗保险财政配套资金也在逐年增加,但限于大悟的经济水平,尚未达到全市平均数,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参保对象的待遇。而且《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企业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等文件的出台,需要单位和财政另外缴纳和配套资金,大多数单位的确困难和财政难以承受。因此,县政府一直未出台相关政策,从而导致参保人员待遇水平相对其他地方较低。

(四)监控手段欠缺。如安陆,虽然“金保工程”上线运行已近一年多了,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不能与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对接,医疗管理不能实现从事后监管到实时监控的转变。

四、下步打算

根据2014年三项保险工作目标任务,按照省、市两级人社部门的要求,下一步,我们将紧紧围绕今年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在着力解决上半年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基础上,再添措施,再鼓干劲,以确保今年三项保险工作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一)加大网络建设力度,确保就医“一卡通”的全面实施。在此基础上,全面加强医保与地税的联网工作力度,加大就医监控网络建设,建立健全医院监控网络体系。

(二)加大政策完善力度,确保大病保险办法的顺利实施。

(三)加大经办能力建设力度,为参保人员提供高效优质、方便快捷的医保服务。

第二篇:度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科工作总结

2014年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科工作总结

07年度,在局党组的领导和有关部门重视和关心支持下,我们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以“十七”重要的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结合我县医疗保险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勤奋工作,各项工作目标实现“时间过

、任务过”。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医疗保险。截止12月底.全县参保职工达17912人;其中在职13223人,退休4689人;离休人员131人。新参保人数3063人,终止医疗保险90人(其中有调外县的)送报人1516人次(其中公务员补助)。医疗保险扩面新增2973人,完成全年任务的90%;累计接纳参保职工就医(住院、门诊)166531人次。

(二)、工伤保险。截止12月底,工伤保险参保职工17097人。工伤保险扩面新增6179人;工伤保险发生工伤事故17起,已认定23起,其中工亡0起,已赔付12万余元,供养遗属10名,其余正在调查中。

(三)、生育保险。截止12月底,生育保险参保职工4278人。生育保险扩面新增825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00%。生育保险费用报销21人次51000万元。

(四)、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农医保报销6600人次。平均每月结算550人次。

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自身建设,以人为本,提高服务水平。在人员不足的情况下,高素质的队伍是医疗保险工作顺利开展的需要。为此,我们全面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加强学习培训,增强为参保职工服务的本领。1、加强学习,增强本科人员的素质,能够熟练地掌握和运用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行政执法知识,准确理解和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准确理解和执行局领导的决定,维护法令和政令的畅通和行政执法的公信力。增强工作责任心,实事求是,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清正廉洁,不谋私利。2、对外树立好形象。首先是执法行为要规范,提高办事效率,敢于坚持正确的意见;其次是严格约束各种职务外活动,杜绝与社会公德相违背的、可能影响公正履行执法职责的不良嗜好。3、转变工作作风。为体现服务,认真倾听群众呼声,接受群众咨询,面对面进行医保政策宣传,及时研究解决参保职工在医疗保险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还设立意见箱,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社会舆论的监督,在广大参保职工中树立起文明服务新形象,体现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

(二)、加大宣传力度,促进扩面征缴。医疗保险的开展离不开宣传工作,医保中心把强化政策宣传作为推动医保工作健康发展的龙头,紧密结合业务工作实际,以贴近和服务于广大干部职工为着力点,采取编印发放《泰顺县工伤保险宣传》等手册、以会代训、开展医保政策宣传等形式,全方位、立体式进行宣传。在此基础上,争取县政府的大力支持,把扩面征缴纳入到政府目标管理体系,细化任务,层层分解,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落实到位。在医保中心内部实行目标责任制,把全年任务细化分解到工作人员,形成“人人肩上有压力,千斤重担大家挑”的工作氛围,最大限度的调动了工作人员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严格审查定点单位,引进竞争机制。对已定点的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实行严格审查及严格把关制度。进一步完善协议管理,积极探索激励医疗机构共同控制医疗费用的结算管理办法,探索反欺诈长效机制,确保制度的稳健运行。在此基础上,逐步实现工作重心由保基金平衡向保参保人员医疗需求的转变,以满足广大参保人员的医疗需求,真正体现“以人为本”。

(四)、大力宣传工伤保险政策,到工厂、工地、车间面对面的给厂长、业主、工人宣传工伤保险的优越性和实质性,实实在在让厂长、业主、工人得到实惠。我们以情为民所系的精神,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急患者所急,想患者所想,把为人民服务落实在每一个工作环节上。

(五)、对异地离退休人员现场报销。在领导的带领下我们工作人员到异地对离退休人员进行现场报销。医疗保险所周到细致的服务受到了市领导的好评和参保患者及其家属的赞誉。

三、存在问题

(一)、医疗保险经办人员少而对政策的宣传力度不够大,形式单一不够新颖,覆盖面小,基金总量不大,抗风险能力不强。

(二)、参保人员个人医疗负担仍相对较重。

(三)、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滞后,医保控制医疗费用的难度大。

(四)、进一步加强对“两个定点”的监督管理和医、保、患三者关系的协调,加大定点机构、参保单位的信息交流力度,保证经办机构、定点机构和参保单位之间的信息及时互通,更好地为参保人员服务,确保他们的医疗待遇。

(五)、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尚未完全建立,医疗保险覆盖面

还比较窄,征缴扩面有待于深入。

医疗保险科

二一四年二月十五日

第三篇:关于工伤医疗生育保险的

关于工伤医疗生育保险的

紧急通知

我单位参加湖南省工伤医疗生育保险以来,曾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和在公司网站上发布了通知,进行了广泛认真的宣传,并写明了申报程序和公布了协议医院的名单。绝大部分员工能够遵守工伤医疗生育保险条例与参保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近期有少数员工未引起足够的重视,特别是在发生工伤后没有及时申报工伤快报和到协议医院就医,以至于造成发生的医药费无法报销的情况,现就有关问题重申如下:

1、当各位参保职工发生工伤或疑是工伤需要就医时,应到公布的协议医院就诊接受治疗,并在三天内(重大伤亡事故24小时内)及时申报《工伤事故快报表》,如遇情况紧急,可先就近就医,待病情相对稳定后转入协议医院,凡未按规定擅自在协议医疗机构以外的单位就诊发生的相关费用,工伤保险基金将不予支付;

2、我单位已经参加了医疗保险,凡是需要住院治疗的员工请先到单位医务室开具医保介绍信方可入院,住院前72小时内在同一医院因急诊抢救发生的费用可直接纳入住院费用一并结算,医保局不直接办理费用核报,单位也将不再单独申报;

3、怀孕的女员工,当孕期20周以后,请带生育证原件、保健手册及自己选择好即将分娩的医院到总院人事部门及时申报备案,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希望广大员工为维护自己的利益引起高度重视,本次重申后再发生类似情况,单位将无法申报有关费用。

有关文件及资料请在公司网站的“公告栏”---“保险”文件夹中查阅。

2014年12月27日

第四篇: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大会领导讲话

同志们:

这次全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全国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工作座谈会精神,落实全省劳动保障工作会议部署,总结年的医疗、工伤、生育工作,表彰全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分析当前的形势,明确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目标和任务,部署今年的工作。邵厅长对我们这个会议非常重视,会前厅长办公会专门听取了汇报,明天邵厅长还要作重要讲话,请各地认真贯彻。下面,我讲三个问题。

一、年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工作进展显著

年是“规划的开局之年,全省各地按照年初制定的目标计划,抓住重点,积极探索,克难攻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扩面征缴任务顺利完成

(二)困难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任务完成过半

两年内解决历史遗留的国有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问题是省政府为民办实事之一。全省劳动保障部门齐心协力,圆满完成了年度任务。

(三)农民工参加工伤、医疗保险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按照国务院5号文件和劳动保障部开展“平安计划”、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专项扩面行动的要求,省厅将农民工参保作为工作重点之一大力推进,省里和不少地方都制定了相应的办法。省厅与省建设厅共同制定的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办法被劳动保障部印发全国各地。省厅联合省安监局、省建设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国防科工办、省总工会在全省集中开展“平安健康活动”,综合运用行政手段,优先推动农民工集中的行业参保,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各地研究具体政策办法,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服务管理工作。、都市大胆创新,对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医疗保障体系做出了有益的探索。市对农民工参保办法简单明确,容易被用人单位和农民工接受,效果良好。深入到建筑工地现场,将平安健康手册发放到农民工手中。随州针对建筑等高危行业制定了专门的工伤保险参保办法。经过全省共同努力,截至年底,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35万人,参加工伤保险17.6万人,超额完成了年度专项目标任务。

(四)城镇居民医疗保障试点进展顺利

按照“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要求,根据省委安排,省厅圆满完成了城镇医疗保障制度专题调研任务,调研报告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充分肯定。同时选择、、、都、等地开展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其中都、已从年7月开始实运转,截至年底都市已参保3510人,市已参保9000人;选择了部分社区先行试点,同时进一步调查测算、完善全体居民参保办法;试行办法即将实施;已在调研的基础上拟定了试行办法草案;、、等地深入调研和拟定办法草案。这些地方开创性的探索为在全省稳步开展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积累了经验。此外,按照国家及省对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要求,省厅对促进医疗保险与社区卫生服务有机结合提出了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各地引导参保人员充分利用社区卫生资源。、、、、等地都在实践中进行了积极探索。

(五)医疗服务管理得到加强

根据劳动保障部要求,我们对全省医疗保险“三个目录”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各地规范目录管理方面反映良好,并针对实际工作中的问题提出了建设性意见;按照部里统一部署,开展了医保基金支付专项检查活动,针对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确保基金安全运行。各地开拓创新,促进各项保险管理整体水平提高。不断调整改进结算办法,做到医、患、保三赢,并通过再保险实现了个人负担封顶。制定出独具特色的单病种结算办法,住院率始终控制在6%左右。恩施州社保局带领部分县市医保局长赴与同济等9家医疗机构签订异地转诊服务协议,通过集团购买合理控制医疗费用。

(六)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进一步规范

(七)生育保险制度在全省基本建立

、天门两地的生育保险正式启动实施,标志着生育保险制度在所有市州建立。同时各地不断调整完善生育保险政策,拓展生育保险参保对象范围,落实生育保险支付项目,提高待遇水平。市启动时将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职工全部纳入,年12月启动,参保人数就达到了9.5万人。仙桃将生育保险向机关、事业单位扩展。

回顾年,我省医疗、工伤、生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这是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厅党组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大力支持、劳动保障部门齐心协力的结果,是全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奋力拼搏的结果,明天省厅将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他们是其中的一部分代表。劳动保障部对我们的工作也给予以了充分肯定,对市医疗保险局记集体一等功,对市医疗保险局局长王文龙同志记个人一等功。这不仅是他们单位和个人的荣誉,也是全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战线共同的荣誉,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年取得的成绩令人振奋,但存在着的矛盾和问题也必须正视。其中,有思想认识和工作态度问题,一些地方机遇意识不强,工作推进力度不够。各项保险扩面总体超额完成任务,但存在不平衡现象。有工作方法问题,不能适应形势发展要求,尤其是对非公经济、中小企业的经营特点,对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的就业特点,研究还不深不透,比较习惯于用传统的办法,有些政策措施的针对性和适应性有待提高。也有管理上的问题,一些地区管理不规范,制度执行不严格。在去年的基金财务检查和审计中,发现个别地区存在挤占挪用基金甚至贪污腐败的问题。防范制度不够健全,基金的管理和监督需要加强。这些都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乃至警惕,在今后的工作中通过完善制度、建立机制、改进方法、加强管理来加以妥善解决。

二、正确认识和把握当前形势

党的全会做出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高度,将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摆上了突出位置,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目标。这标志着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经过建国以后从无到有、改革开放以来从单位保障模式到社会保障模式这两次重大转变后,目前正在从覆盖城镇职工为主向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方向转变,已经开始进入了健全体系、全面发展的新阶段。

(一)正确认识新阶段三项保险工作面临的形势

六中全会《决定》提出要“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推进……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建设”,“加快建立适应农民工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明确了和谐社会建设中医疗、工伤、生育三项保险工作的目标和任务。温家宝总理在全国经济工作会议上正式部署,今年要启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省委、省政府要求我们办好两件实事,并在省内启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未来5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将为三项保险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和坚实的基础。加上经过多年实践,我们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经验,形成了一支能打硬仗的专业队伍。因此总体判断,目前三项保险的发展处于最好的机遇期。

但是也要??生育三项保险而言,在宏观层面的主要挑战有:社会步入老龄化加速了医疗费用增长,对医疗保险基金造成远期支付压力;工业化过程中职业安全形势严峻,将高风险行业劳动者尽快纳入工伤保险成为当务之急;城镇化进程中大量农民进城务工,保障他们工伤、医疗权益任重道远;就业形式多样化要求我们在制度安排、政策设计、管理服务上与之相适应,成为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新课题。

在专业层面,三项保险面临着四个主要矛盾:制度体系还不完备。大部分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险还没有制度性安排,在城镇职工医保和新农合快速推进的态势下,这个矛盾愈加突出。覆盖面还不够宽。与现行制度规定的覆盖范围相比,三项保险参保人数都还有不小差距。统合机制建设明显不足。纵向看,统筹层次较低,基金调剂能力不强,保障能力受到局限。横向看,三项保险间如何衔接,城乡医疗保障制度如何协调,也是需要加强研究的重大问题。管理和服务还不到位。机构队伍建设还难以满足工作需要,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正确认识当前三项保险发展面临的形势,就是要对形势做辩证分析,既要充分看到当前难得的机遇和有利的条件,充分认识推进三项保险事业发展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又要清醒地看到我们面临的挑战和问题,采取有针对性措施,化解矛盾,解决问题,促进三项保险事业的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加快推进三项保险发展

1.顺时应变谋和谐。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三项保险要顺应形势的变化,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社会保障需求,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当前社会发展有三个明显变化:一是社会各群体的利益诉求明显分化,整齐划一的政策无法平衡所有群体的利益关系,三项保险面对着如何平衡医患双方、平衡受益者与供款者之间的利益关系问题。二是信息传播渠道多样化给公众带来方便,同时伴随着失实信息大量出现。三是人口流动性大大增强,传统的静态管理服务方式已不能适应这一变化。新的形势要求我们在三项保险的制度设计、政策制订和实际操作中,充分考虑这些变化因素,审慎把握其特点和规律,才能实现制度目标,也才有助于社会和谐。

2.完善制度创和谐。制度建设是促进社会和谐的根本性措施。“期间,完善医疗保险制度最重要的目标是,启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在总结经验基础上逐步推开,并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相衔接,形成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医疗保障体系。完善工伤保险制度的目标是,将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基本纳入覆盖范围,进一步健全工伤补偿制度,在此基础上,逐步开展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形成三者有机结合的较为完善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

3.真抓实干促和谐。构建和谐社会,必须确定实实在在的目标任务,一步一个脚印地实现。国家确定了医疗、工伤保险事业下一个阶段的战略目标,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的目标是:“期间对所有国民医疗保障做出制度安排,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期末争取城镇医疗保险制度覆盖3亿人;“十二五”期间实现各项制度基本全覆盖;“十三五”期间完善制度体系,夯实运行基础,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工伤保险“的目标是:年底大部分有较为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参保;年底高风险企业农民工基本参保;年底有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基本参保。

4.化解矛盾保和谐。三项保险都要围绕和谐社会建设目标,立足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问题。比如“看病难、看病贵”这一当前群众反映最突出的矛盾,国有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障问题,老工伤人员工伤待遇保障问题,化解这些矛盾,对保障社会和谐稳定作用明显。

三、年工作思路

全国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工作座谈会和省劳动保障工作会对今年的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年三项保险事业是医改全面启动后任务最重的一年。我们一定要振奋精神,切实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以搞好困难群体医疗保障和推进农民工参保为重点,办好两件实事,稳步开展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着力完善政策体系,着力扩大覆盖面,着力强化基础管理和服务。到年底,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635万人,其中农民工55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25万人,其中农民工65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15万人。

(一)确保“两件实事”落实到位

1、建立城镇低保人员医疗保险制度

为减轻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因病造成的经济负担,提高困难群体健康水平,省政府决定将建立城镇低保人员医疗保险制度列为年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内容,这将惠及到我省140多万城镇低保人员。

建立城镇低保人员医疗保险制度的原则,一是保障水平以保住院和大病门诊医疗为主;二是制度框架上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办法相衔接;三是医疗服务与惠民医院、惠民医疗窗口和社区卫生机构结合;四是属地管理原则,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层次相一致。

城镇低保人员医疗保险的对象是无工作单位的城镇低保人员。在低保人员医疗保险的制度设计上要注意搞好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衔接。有工作单位的城镇低保人员应随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低保人员参保后如退出低保范围应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城镇低保人员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和待遇水平,按收支平衡、低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高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原则确定。参保所需资金暂按每人每年不低于140元的标准进行筹集,其中省财政补助100元,所在统筹地区财政补助不少于30元,统筹地区民政部门从医疗救助资金中补助10元。低保人员医保基金主要用于住院和特殊慢性病门诊费用支出,兼顾门诊医疗。要合理确定起付线、封顶线及报销比例,高于封顶线以上的医疗费用通过医疗救助等办法解决。

城镇低保人员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原则上执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甲类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参保低保人员主要在惠民医院、惠民窗口就诊就医;住院低保患者确有特殊情况需转诊的,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各地要研究完善管理办法,简化审批手续,落实便民措施。

低保人员医疗保险工作涉及到劳动保障、财政、民政、卫生等部门,各地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协调各部门各负其责:劳动保障部门负责拟定低保人员医疗保险政策并组织实施,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具体经办工作;民政部门负责低保人员的审核和资料提供;财政部门负责落实补助资金;卫生部门负责惠民医院、惠民窗口的建设、管理,为低保人员提供良好的医疗服务;审计部门负责基金的审计。

建立城镇低保人员医疗保险制度是省政府为民办实事、促进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视,将此事作为本地年为民办实事的重要rame>制定低保人员医疗保险指导意见,讨论稿在会上发给了大家,希望认真提出修改意见。各地要尽快摸底测算,制定方案报省审核,以保证全省各地政策框架上基本一致。参保办法经审核通过后启动实施,及时为城镇低保人员办理参保手续并享受待遇,年底省里将组织专班进行检查考核。

2、继续做好困难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工作。

年经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已解决大部分国有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保问题,剩余人员的参保工作仍是省政府今年承诺的为民办实事之一,必须确保完成。各市州除了抓好本级国有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保工作,还要加强对所属县市区的帮助和检查。各地要建立正常、稳定的工作机制,落实资金来源,确保政策的连续性,稳妥解决这一历史遗留问题。省厅将继续加强检查督办。

(二)稳步推进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试点工作

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后,中央在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体系方面的又一重大战略决策。国务院正在制定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意见,劳动保障部已明确将选择部分地级市(含所辖县、市、区)开展试点,为逐步推开积累经验。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必须是城镇职工以外的全体城镇居民,对城镇居民中的各类人员不能在制度上留有空缺。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以个人和家庭缴费为主;老人、残疾人、低保对象等困难人群参保主要由财政补助;其他城镇居民参保各级财政也予以一定补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按照高于新农合、低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标准筹资,主要保障住院和大病门诊,兼顾门诊。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有三个突出特点,一是人员结构复杂,特别是在劳动年龄段内的居民难以认定和参保;二是单个对象参保与单位参保有本质区别,对法人可用各种手段强制参保,对个人只能靠政策和服务吸引参保,工作难度大;三是对财政支持力度要求比较高,财政补助少了没有吸引力,补助多了难以承受。

现在不少地方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积极性很高,但要成为国家试点城市必须满足一系列条件,一是44号文件规定的参保对象已大部分纳入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范围,国有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等历史遗留问题基本解决;二是当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实实在在地给予支持;三是当地财政有一定的支撑能力,保证落实所需资金;四是医疗保险经办能力强,信息网络系统比较完善,社区(乡镇)劳动保障服务平台比较健全。

试点的时间安排很紧,要求节奏很快,程序比较复杂,准备工作量大,困难比较多。总体要求是上半年做好准备,下半年启动实施。一是工作步骤要加快。决定试点的地级市(含所辖县、市、区)应以当地政府的名义于2月底前向省医改领导小组提出申请,各地要充分考虑自己的实际情况,慎重决策。同时要抓紧做好调查摸底、资金测算、拟定方案等工作。所拟定的实施办法草案及测算依据等于3月底之前报省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医改办初审通过后报省政府同意,再报劳动保障部批准。劳动保障部批复同意后,当地要尽快以政府名义出台办法,落实所需资金,今年内启动实施。二是启动时要抓住重点。城镇居民结构复杂,包含老人、学生、学龄前儿童、残疾人、其他城镇居民等各类人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必须是统筹规划,分类推进,先易后难,首先将比较好认定、组织的低保人员、残疾人、老人、学生纳入,保证启动时覆盖面不低于30%;然后逐步向其他城镇居民扩展。

全面建立低保人员医疗保险制度要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搞好衔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地区要将低保人员参保工作纳入试点范围,整体推进。非试点地区要先行推进低保人员参保工作,注意搞好与城镇居民参保制度上的衔接,预留接口。原作为省里试点已启动或即将启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地区,未能成为国家试点的,要按照国家统一规定逐步完善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继续推进。不能成为国家试点,又具备全面推进条件的地区,也可开展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但政策框架要与国家、省保持一致,启动前方案要报省审批,确保政令畅通。

(三)全面推进农民工参加医疗和工伤保险工作

一是督促尚未出台农民工参保办法的地方抓紧出台,5月1日前所有地方都要出台农民工参保办法。二是以大中城市为重点,以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建筑业、加工制造业和餐饮服务业等农民工集中的行业为突破口,逐步扩大参保范围。根据餐饮业农民工年龄轻、工作流动性大、稳定性差、收入水平低的特点,可以考虑采取雇主按照较低费率缴费,雇员变化后更换参保人员名单等办法促进其参保。三是加强宣传。今年国家准备开展两项大的工伤保险宣传活动,3月是春季施工开工高峰期,要配合推进建筑企业农民工参保进行集中宣传,各地要预先做好准备工作;6月是全国安全生产月,国家安监局提出与劳动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合作开展宣传活动,届时各地要积极配合,扩大影响。四是完善相关政策,加强管理服务。进一步探索适合农民工特点的缴费标准和参保缴费登记办法、待遇水平和支付方式、管理办法,提高政策吸引力,方便农民工参保和就医。研究农民工流动中的医保关系接续问题,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衔接。五是加强同安全生产、建设、交通、水利、国防科工办、工会等部门联动,综合运用行政手段,继续开展“平安健康活动”。按省政府年70号文件规定,对应参保而未参保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部门要及时将名单提交给相关部门,不予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生产)许可证,不允许参加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强制推进农民工参保。

(四)推动医疗保险工作与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相结合

(五)继续扩大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覆盖面

前段时间省厅将年各项社会保险扩面任务指标分解到各地,一些地方反映今年任务重、工作压力大,担心难以完成。这种心情是可以理解的,困难是客观存在的,但扩面任务作为硬指标必须完成。扩大覆盖范围,是做好社会保险各项工作的基础,也是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需要,更是保障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迫切要求。今年扩面任务的确定原则和指标都是劳动保障部确定的,要求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两年内与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基本一致。目前我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562.6万人、275.5万人、194.4万人,年底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597.6万人,加上退休人员达到了804万人。可见三大险种都还有很大的扩面空间。今年省里给各地分解扩面指标时综合考虑了各地的已参保人数和参保率,预防鞭打快牛。

在推进扩面工作中要抓住重点,力争突破。要以困难群体、非公经济组织、高危行业及农民工集中的行业和事业单位为重点,具体扩面重点由各地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

(六)完善工伤、生育保险政策

一是组织实施新的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各地要做好新标准实施前的准备工作。省里年后要组织全省各级劳动能力鉴定工作人员和专家分批参加培训,保证所有工作人员和专家都能及时了解新标准应把握的原则、政策和标准变化情况。各地要针对新旧标准过渡中可能遇到的问题预先准备,做好衔接工作。

二是全面启动事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各地要主动行动,抓紧组织,年内启动。

三是进一步规范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程序和管理办法,提高工作质量和透明度,接受各方面的监督检查。

四是完善生育保险政策。部分没有出台生育保险办法的县市,要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办法,尽快出台生育保险政策并启动实施。已建立生育保险制度的地区,要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险政策。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生育等方面的变化,逐步修订和调整原有的办法,扩大覆盖范围,确定合理的筹资比例和待遇标准,规范管理办法和服务项目,保证参保职工生育保险各项待遇的落实,增加生育保险政策的吸引力。要规范生育保险服务管理工作。充分利用医疗保险资源,强化生育保险的医疗服务管理。推行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制度,逐步实行生育费用与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的办法。制定科学、规范的生育保险经办管理流程,保证生育保险待遇申报、审核、发放等环节的严谨和准确。

(七)加强基金管理

加强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的管理,保障安全运行。社会保险基金是“高压线”,是人民群众的“保命钱”,要收好、管好、用好,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挤占挪用,更不允许发生贪污腐败问题。近一时期以来,连续发生的社保基金案对社保基金安全问题敲响了警钟。今年国家审计署将对社保基金进行全面审计,项目包括各个险种,范围延伸到市、县、区。各地要做好全面审计的准备,先主动查找问题,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针对薄弱环节抓紧整改,及时堵塞漏洞。堵塞漏洞首先是堵塞制度上的漏洞,三项保险必须实现分环节办理模式,按申报核定、待遇审批、待遇支付、会计出纳等环节处理,互相制约,不能按险种分块办理。其次要以计算机网络管理代替手工操作。三是加强基金收支的透明度,严格审批程序。要特别强调探索建立基金收支管理更加公开、透明的制度和机制,使社保基金的“利益攸关者”――缴费者、享受者都能参与基金的监督。

(八)加强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服务管理

开展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把低保人群纳入医保,是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热切盼望、惠及千家万户的大好事。好事一定要办好,这不仅需要好的政策和制度,更要注重经办和服务。细节决定成败。一是完善结算办法,推广实行总额预付、按病种付费等结算方式,鼓励医疗机构主动降低成本,引导参保者合理使用保险资源。二是简化报销程序,做到参保者只需支付个人负担部分,不用先垫费后找经办机构报销。三是加强“两定”管理。针对一些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如医疗机构和药店的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治理:通过定点协议管住药店的经营范围,不准定点药店经营日用品、农副产品,要求凡是超范围经营的药店,都要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经营范围的手续,否则不予定点;扩大医疗服务机构和零售药店的定点范围,将符合条件的都纳入定点,建立优胜劣汰的机制,不合格的及时取消定点资格,用市场竞争的办法打破垄断,促使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主动降低收费、改进服务;要联合工商、药监、卫生、物价等部门经常开展执法检查,加强日常监督和年检工作。四是完善三个目录的管理办法,引导合理用药,研究改进诊疗项目管理工作的技术标准和操作办法。五是加强对省直封闭运行单位的指导管理,促进各单位提高管理水平。

(九)夯实工作基础

一是切实加强机构、队伍建设。要加强学习,将解决当前面临的突出矛盾与研究涉及长远发展的深层次问题结合起来,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执行能力。争取根据参保数量合理确定行政、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大力加强劳动能力鉴定等专业机构和专家队伍建设。二是充分发挥社区(乡镇)劳动保障工作平台作用。依托社区做好低保人员以及全体居民参保的调查摸底、登记参保、引导就医等各项管理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强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队伍建设,每个社区都要指定一个专人负责医疗保险工作,按照省里有关规定落实人员和工作经费。三是加强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建设,提高基础管理水平。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地区必须按照金保工程的要求完成信息网络建设。四是落实财政资金。建立低保人员医疗保险制度、开展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解决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保问题都需要财政的支持。要充分利用政策,将完成工作任务所需资金足额列入财政预算或追加。

(十)切实加强廉政建设

廉政建设始终是我们必须常抓不懈的重要工作。结合本系统的实际,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二是加强监督和落实。从已发生的腐败案件看,很多问题都出在有法不依、有章不循上。要切实加强监督,保证制度的落实,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制度管钱、制度管事、制度管人。三是要加强廉政教育。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提高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四是做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结合工作重点领域,做好自查自纠,从源头上主动预防和治理腐败。

同志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赋予了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工作更大的责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全省从事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工作的同志们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坚定信心,开拓创新,积极行动起来,推进我们的事业再上新台阶,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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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清远市工伤、生育、医疗保险办事流程

清远市工伤、生育、医疗保险办事流程

一、申办工伤保险待遇;

1 、发生工伤,2 4小时内填报《 工伤事故申报表》 一式三份;转异地院 治疗的,需经本地定点医疗机构提出、报社保部门同意;

2 、申办医疗费用报销,在医疗终结后由单位填写《 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一式两份,提供工伤认定书、医疗收费收据、费用累计清单或处方,申请伤残津 贴的须提供伤残鉴定书;

3 、申办工亡待遇,提供“工伤认定书、医疗机构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 明书”,因交通事故工亡的须提供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死) 残者家庭情况证明书”;

4 、申办供养待遇,提供工亡职工直系亲属证明公证书(或相关部门证明书), 直系亲属主要生活来源证明相关材料,工亡职工户口本复印件(原件备查)和直 系亲属身份证复印件,未上户口(未办理身份证)的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结婚 证、小孩出生证等),并提供近期生活照每人一张;

5 、工伤待遇业务受理截止时间为每月20 日,逾期申报归下月。

二、申生保险待遇;

1 、生育后一年内填报《 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 ;

2 、提供医院收费收据、费用累计清单(处方)、诊断证明书(或相关证明) 原件、异地生育的须提供社保部门批件(男职工单方享受待遇的不须提供) ; 3 、 提供夫、妻身份证、结婚证、新生儿出生证、乡镇(或街道办事处)以上计生部 门签发的生育证(或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 、未办理计生证流产、引产 的,提供计生部门的证明原件; 5 、生育待遇业务受理截止时间为每月 20 日, 逾期申报归下月。

三、申办医疗保险待遇

(一)异地住院及费用报销

1、异地住院,需有地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转院证明并到社保部门备 案,本人要求到市外住院的,需填申请表并经社保部门同意;

2 、市外住院的参保人,必须在入院两个工作日内将所住医院、科室、床 号电话报社保部门备案,并随身携带医疗证、身份证以便核查;

3 、出院后参保单位填写 《 医疗保险费用申报表 》 ,凭发票、费用累 计清单、诊断证明(或出院小结)、转院证明(或异地住院申请表)到社保部门 办理报销;

4 、零星报销受理截止时间为每月 25 日,逾期报归下月。

(二)申办特殊病种及费用报销

1 、申办特殊病种,需提供相关的检验、检查结果报告单等料到社保局指 定的认定机构(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进行认定,然后到社保部门申批;

2 、经审批后的特殊病种,凭“特殊门诊专用证、身份证”到定点医疗机 构记帐结算特殊病种费用;

3 、特殊病种人员到市外门诊的,凭医疗费用收据、清单(或处方)到社 保部门办理报销。

(三)申办异地定居

1 、提供由参保人所在单位或定居地居委会(村委会)加盖公章的 《 退 休人员异地定居申请表 》 ;

2 、提供异地居住子女(或配偶)房产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由 定居地居委会挤寸委会)或子女(或配偶)单位开出的直系亲属关系以及参保人 随其定居的证明;

3 、参保人户籍已迁入异地定居的,只须提供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一份。

(四)冲卡、销卡

1 、异地定居人冲卡的,凭医疗费用收据、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代办的须 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社保局医保科办理;

2 、销卡的,提供参保人身份证、死亡证(或相关调动证明)复印件一份。

二一四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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