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区装修材料技术要求
一、 总则
1.1、所有用于本工程材料均要求防火、防潮、防蚀、防滑、耐久、无毒、环保、无异味、防静电吸尘,放射性指标满足国家有关规定便于施工、维修和清洁。
1.2、各材料必须要有有关部门对各项理化指标的验收合格证、检验报告和生产单位质量检查合格证及使用说明。
1.3、各材料涉及到的结构部分,均应经注册结构工程师验算,确定设计合理,满足《建筑结构荷载规范》、《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中规范要求,并提供相应的安全系数、荷载或是拉拔力数据计算文件。
1.4、以下检测规范未注明年号,表示执行最新版本的相关技术规范。
二、 主要材料
2.1、非公共区金属铝板吊顶及龙骨系统
2.2、非公共区地面砖(瓷质地面砖、预制水磨石地面、耐酸砖)
2.3、门(普通钢门、钢质甲级防火门、特级防火卷帘门等)
2.4、非公共区防静电地板
2.5、防水材料
2.6、耐酸砖
2.7、预制水磨石
三、 主要材料的技术要求
3.1、金属铝板吊顶及龙骨系统
3.1.1使用部位:
车站非公共区:设备用房、走廊等区域的顶部。具体详见设计图纸。
3.1.2规格要求:
1)吊顶平(弧)板规格:
600mm×600mm铝穿孔板(平板),厚度≥1.2mm ;300mm宽条板(设备区卫生间)等,厚度≥1.0mm,表面喷涂或辊涂,其它详见设计要求。
3.1.3技术要求:
1)铝合金板材采用 3000系列或比其性能更优异的板材,铝合金型材采用牌号6063铝材,并符合国标GB/T 3190的要求。
2)在铝合金平板面积过大时应加肋处理,以保证板面的平整度。
3)吊顶结构体系的设计由各厂家根据设计要求完善,要求结构体系完善合理,安全稳固。
4)吊顶体系应方便施工及运营维护要求,检修口的结构形式,要求充分满足检修的功能需要。
5)吊顶悬挂系统应与各设备系统设施等相协调,如有需要,应加设悬挂支承以避免与各设备系统设施相抵触。
6)要求厂家深化完善结构构造图纸,就深化图纸做详细的结构安全及稳定性说明,附有注册结构师审定的结构计算书。
7)吊顶材料及龙骨系统必须满足相关国家防火和环保要求。
8)吊顶材料规格尺寸最终依据设计图纸要求确定。
9)金属吊顶颜色、质感及图案均应满足设计技术要求。
10)吊顶板进行开孔、裁切等后必须进行收边收口的处理,并满足设计要求。
3.1.4检验引用标准及性能指标:
1)检验引用规范标准:
所有使用材料的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但不限于下列国家规范、标准与要求。
◆《金属及金属复合材料吊顶板》GB/T 23444
◆《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板、带材》 GB/T 3880
◆《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方法》 GB 8624
◆《铝合金建筑型材第1部分基材》GB 5237.1-2008
2) 性能指标:
表1:铝合金平板检验项目表
检测项目 | 标准指标 | 检查方法 | |||
外观质量 | 板材边部应切齐,无毛刺、裂边。板材不允许有开焊等。外观应整洁,图案清晰、色泽基本一致,无明显擦伤和毛刺;装饰面不得有明显压痕、印痕和凹凸等痕迹; | 辊涂:涂层不得有漏涂、波纹、鼓泡或穿透涂层的损伤。 | 目视检查 GB/T 11186 | ||
喷涂:涂层应平滑、均匀,不允许有皱纹、流痕、鼓泡、裂纹、发粘。 | |||||
铝合金基材 厚度偏差mm | 符合标准要求 | GB/T 3880.3 | |||
力学性能 | 符合标准要求 | GB/T 3880.2 | |||
涂层厚度 | 平均膜厚≥25μm | GB/T 4957 | |||
硬度 | 不低于2H | GB/T 6739 | |||
尺寸精度 | 长度、宽度允许误差0~-1mm 翻边高度30~50mm,偏差±0.3mm | 用卷尺、游标卡尺检查 GB/T 23444 | |||
表面平整度 | 2mm | 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 | |||
抗冲击强度 | 不小于5N・m | GB/T 1732 | |||
光泽度偏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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