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介绍人意见

如何填写:

介绍人必须以严肃认真和向党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地填写对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方面的意见(不能只写优点不写缺点不足),以及他是否已经具备一名党员条件的意见一般可写:综上所述,xxx同志基本符合一名中共预备党员条件,我愿作其入党介绍人。”

相关条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

第十三条 申请入党的人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受留党查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或尚在缓期登记期间的党员,不能做入党介绍人。

第十四条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本职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

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

介绍人单位、职务或职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介绍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与支部大会日期同(或在会议日期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