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科学发展观提高扶贫工作上水平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是巩固和检验扶贫工作者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的具体实践,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是提升扶贫开发水平的重要保证。党的十七大提出“提高扶贫开发水平”,这既是对扶贫工作提出的一项新任务,更是对扶贫工作者提出的一项新要求。作为扶贫干部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应积极加强自身建设,真正树立比学习、比服务、比成效、比贡献、比创新的思想观念,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在提高自身能力素质的同时,推进扶贫开发工作。

一、学习科学发展观,不断适应新要求。

理论是行动的先导,要在工作中体现先进性,首先要保持思想上的先进性。开展科学发展观集中教育活动要把加强理论武装放在突出位置,继续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学习教育活动成果,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牢记“两个务必”,自觉践行“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诱惑和侵蚀,培养高尚的生活情趣,树立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形象。要树立善于学习、终生学习的观念,通过学习坚定政治立场,提高理论素养,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要积极向书本学,向先进地区学,向群众和实践学,吃透上级政策精神,借鉴经验和做法,掌握社情民意,为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做好知识和能力储备,学习是一种责任,一种义务,也是一种觉悟,一种境界。对于扶贫干部而言,提高执政能力是目标,提高创新能力是手段,提高学习能力是基础。近年来,党和国家领导经济工作的基本理念、基本方针和基本政策作出了重大调整,竹溪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扶贫开发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机遇,有许多新精神、新要求,有许多新情况、新事物。社会的飞速发展,扶贫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要求我们每一个从事扶贫工作的同志都必须加强学习,提高素质,适应形势。否则,形势变化了,我们思想观念就会滞后;社会进步了,我们能力就会落伍;工作要求提高了,我们的就无法跟上。学习已成为当前我们最为紧迫、最为重要的任务。扶贫干部要勤于学习,深入钻研,特别是学习十六大以来我们党治政理国的新理念、新理论、新政策;学习党和国家领导人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批示和论述;学习国务院扶贫办及省扶贫办召开的重要会议和文件,努力提高政治理论水平、政策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争当扶贫工作的行家里手。

二、学习科学发展观,大兴扶贫调查研究。

开展科学发展观集中教育活动是新时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始终“走在前列,作出表率,争创一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冲锋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是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核心内容和本质体现。要把争当优秀扶贫干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作为一个硬性要求长期坚持,不断提高。党的性质、宗旨和地位决定了每个党员一生都要无私奉献,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时时处处起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树立比学习、比服务、比成效、比贡献、比廉政、比创新的思想观念,就要在工作上保持先进性,遇到困难不退缩,碰到问题不害怕,对于得失不计较,面对成绩不骄傲。要强化服务意识,从群众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入手,把党的根本宗旨切实落到各项工作中,做到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实实在在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要自始至终围绕“三个走在前面”的要求,紧密结合我县经济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坚决破除各种思想障碍,树立以人为本,统筹协调的科学发展观,促进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和社会事业的全面进步。

要结合理论学习和工作实践,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善于到问题多、困难大的地方去化解矛盾、开创局面、总结经验、推动工作,切实解决扶贫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在理论学习、工作实践中,不断提高思考、研究问题的能力和水平,积极为领导出主意、当参谋。要善于把学习、研究成果转化为推进工作的具体意见和措施,开创工作的新局面。今年重点要抓好五个专题调研:一是全县农村贫困状况专题调研,进一步摸清农村贫困状况和致贫原因,提出针对性的建议,为争取第二轮农村扶贫政策奠定基础;二是生态移民调研,结合编制全省生态移民规划,全面调查摸清我县生态移民的对象、范围,提出移民安置的思路、途径和政策,为下一步争取生态移民政策奠定基础;三是扶贫到户专题调研,调查了解近年来扶贫项目到户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扶贫到户的政策建议;四是扶贫资金使用效益专题调研,全面分析新阶段以来全县扶贫资金投入及使用效益状况,剖析问题,总结经验,完善监管措施,提高扶贫效益;五是乡镇一级扶贫工作职能定位问题研究,探索新形势下乡镇一级政府如何有效组织扶贫开发工作的措施和办法。

三、学习科学发展观,理顺扶贫工作责任。

扶贫开发办公室是全县扶贫开发的综合性服务机关,每个工作人员都有各自明确的职责,每个党员干部都要自觉投身于实践活动,加强学习,用科学的理论武 装头脑,指导实践,在平凡岗位上争取一流工作成绩。要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开展工作,全心全意为领导、为基层、为群众搞好服务。要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思想,坚持掌权为公,用权为民,依法行政、依规办事,规范行政行为,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优质服务。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机制,使办公室每一个工作人员做到“四不”,即:工作不在自己这里延误,差错不在自己这里发生,外来办事人员不在自己这里受冷漠,机关形象不在自己这里受损害。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统筹协调、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本领,高标准推进机关作风和机关效能建设,促使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作风、组织建设得到不断加强,工作程序不断规范,工作效率和机关效能不断提高。

当前,扶贫工作任务重、头绪多、难度大,扶贫部门如何有效地发挥职能作用,在推进扶贫开发中谋求更大的作为,关键要强化四个方面的责任:一是要强化贫困对象的认定之责。贫困对象是我们制定、落实、争取扶贫政策的基础和依据,认定贫困对象是我们扶贫部门的一项基本职责。如果我们连区域内的贫困对象都认定不准、底子搞不清,就无从谈做好扶贫工作。要高度重视贫困监测工作,经常分析农民收入状况,加强与统计部门的联系沟通,掌握贫困人口的变化情况,把好贫困监测结果录入关和上报关。要把贫困对象作为我们制定扶贫政策、落实扶贫项目的重要依据,认真落实贫困对象对扶贫项目的选择权、扶贫政策的知情权、项目资金监管权和扶贫成果受益权。坚决防止“政策因贫困对象而来,项目离贫困对象而去”的现象。我们扶贫工作制定政策、落实项目,只要紧紧抓住了贫困对象,都不会出现大的偏移,更不会引起社会矛盾。二是要强化扶贫项目的核准之责。扶贫项目的核准申报,是整个扶贫工作的关键环节。扶贫的理念、扶贫的政策、扶贫的成效,最终都体现在项目上。选择什么样的项目、安排多少资金,直接反应了扶贫政策的取向、反应了我们是不是真扶贫、扶真贫,也影响项目能否有效落实。扶贫部门一定把住项目的核准关,提前做好调查摸底、考察论证,提前做好参谋协调,把基础工作做好做在先。要坚持以规划为依据,充分尊重村情民意,科学计划安排项目。对上报的项目一旦批复,要严格按文件落实,坚决杜绝擅自调整扶贫项目的现象。三是要强化项目实施的督导之责。要切实加强扶贫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跟踪指导、检查、督办,建立落实扶贫项目责任制、跟踪问责制,严把项目建设准入关、进度关、质量关和项目资金拨付关,确保项目落实到位、资金拨付到位、项目实施到位。四是要强化扶贫效果评估之责。考核评估是我们各级扶贫部门抓扶贫工作的重要手段。目前,省委、省政府出台的《贫困地区党政领导干部扶贫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制定的《重点村考核验收办法》,以及市委、市政府一系列加强扶贫开发工作方面的文件及实施办法等,这都是我们抓好扶贫工作的“尚方宝剑”。我们要善于借助这些政策、制度和机制,把扶贫工作的责任落实到各级各部门,以此营造扶贫工作的大环境,推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学习科学发展观,提高扶贫开发水平。

学习科学发展观,保持先进性、争当优秀扶贫干部关键在于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扶贫办作为县委政府的参谋部、不创新就难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创新就难以提高“三服务”水平,不创新就难以争当优秀扶贫干部。要按照先进性建设的要求,坚持“一要规范,二要创新”的原则,不断的解放思想,破除因循守旧观念,增强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做到工作思路有创新,目标任务有创新,工作措施有创新。要通过创新工作机制,不断适应新形势,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探索新规律。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工作手段,改变办公方式和机关运转模式,提高机关办公自动化水平。借助信息化、自动化延伸自己的触角,扩充自己的脑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提高扶贫开发成效。

大扶贫要求大协作。扶贫部门的位置、性质以及扶贫工作的特点,如对象的多层面、资金的多渠道、投入的多元化、实施的多方位等等,决定扶贫部门协调任务非常繁重。要更好地做好协调工作,努力争取把所有的扶贫资源通过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来统一协调,最大程度地发挥效用。扶贫部门要讲大局,搞好与相关部门的团结协作,争取不同部门的支持和帮助。要以积极主动的姿态,多介绍扶贫工作情况,多了解其他部门的工作动态,积极寻找工作的结合点。要牢固树立为基层单位、贫困群众服务的理念,坚持工作到基层、服务到一线,少说多做,注重实效,努力把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扶贫工作者要在“少说多干”上下功夫,要带着感情、带着政策、带着求实的作风,去做每一项工作,切实把上级党委、政府关心扶持贫困群众的政策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在为基层贫困群众服务中实现扶贫人的最大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