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时间:7月13日-7月18日(14日、15日集体活动,其余分头活动)

调查地点:人民大学周围居民区小店、北京腾驰盛医药有限公司——平价大药房(中关村店)、名烟名酒店(中关村南大街上一家很小的店面)、kodak照相馆、糕点屋----金凤呈祥(中关村)、味多美(公主坟店)、玫瑰饼屋(复兴门点)、稻香村食品店(万柳店)、奥运

专卖店、书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读者服务部)对于现象和问题的分析:“到现在为止还没有人来查,但是一旦被发现我们无偿提供塑料袋就罚款1万元。”“店里有规定必须收费,这店不是我开的,我说了不算。

要是我开的你要多少我给你多少”“现在塑料袋都收费了”这些都是我们实际采访的店员、老板所说的。对于这些商人来说,他们严格执行的限塑令固然有保护环境的因素,但是更主要的是政府的法令对他们起了作用。

一万元的罚款对于一个店来说实在不是一个小数目,况且仅仅为了一个塑料袋接受罚款是在不值。一位快客的收银员说:我这现在都不提供免费塑料袋了,那天有个小孩来我这买了三根冰棍我都让他捧回去了。

从另一个方面,这个法令也使得愿意保护环境的商家有了保护环境的机会,如果没有限塑令,那么减少塑料袋使用的商家就会引起顾客的不满,现在商家就可以名正言顺的进行塑料袋收费,不但减少了塑料袋的是用而且还给商家带来了一笔额外收入。但是现在各个商家的塑料袋收费差异还很大,收费比较混乱,我认为政府还应该在随后的法令中规范塑料袋的收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