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先进事迹

——芦山村驻村第一书记姜加族先进事迹

姜加族,男,汉族,1975年10月出生,中国共产党党员,本科学历,工作单位:盈江县森林公安局,职务:副局长,现任支那乡芦山村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

2018年3月13日,盈江县森林公安局民警姜加族被选派到支那乡芦山村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任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在驻村开展脱贫攻坚十个月的时间里,他尽职尽责、努力工作,开展的脱贫攻坚事迹得到了领导的认可,群众的好评。

姜加族是一个山区农村出身的干部,能吃苦、不怕累,他深知芦山村是一个距离盈江县城较远,具有山区、边境、民族、贫困等特点的村。驻村后他及时转变角色,理清思路,踏踏实实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用几天的时间熟悉了全村村情、贫情,团结全体村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员齐心协力来抓各项脱贫攻坚工作。芦山全村6个村民小组382户1707人,共有建档立卡户193户801人,分别占总户数和总人口的50.5%和47%,是盈江县深度贫困村之一,2017年以前虽已脱贫出列了一批,但驻村时贫困发生率仍高达21.08%,2018年芦山村要与全县一起脱贫出列,要将贫困发生率降至3%以下是一个艰巨的任务。

为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让芦山村如期脱贫出列,对照“两不愁三保障”标准,他认真履行第一书记的职责,团结好州、县、乡驻村工作队员,认真组织学习脱贫攻坚政策和上级下发的脱贫攻坚文件精神,严格遵守《云南省驻村工作队员管理办法》和德宏州委组织部下发的驻村工作队员“十必须十不准”相关规定,坚持每周召开工作队员和村干部的工作例会,研究安排好本周脱贫攻坚主要工作。

进村入户开展好各项扶贫攻坚工作:一是深入全村各村民小组了解村情、户情、贫情;二是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对本人挂钩户和其他建档立卡户家中了解他们的住房、产业、收入、医疗、就学等生产生活情况;三是根据致贫原因认真分析,确定如帮扶,如何脱贫,对照贫困人口退出标准开展好各项工作,主要从危房改造、发展产业、落实各种项目资金、就学、医疗等方面来抓好抓实;四是根据各村民小组的实际困难,积极向挂钩单位领导汇报,争取挂钩单位、挂钩干部出钱出力帮助贫困户解决厨房建设、院场硬化,配备床、餐桌、座椅、衣柜等物品和胶管、饲料、种子等生产生活物资;五是认真开展好动态管理、脱贫攻坚各种痕迹资料档案收集整理;六是经常深入村寨与群众交心谈心、召开群众会宣传党和国家的脱贫攻坚政策,开展“自强诚信感恩”宣传活动,激发群众内生动力;七是按照上级要求在村委会和村民小组认真开展好“讲习”活动和“三讲三评”;八是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开展好“三会一课”,充分发挥芦山村党支部的战斗保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在驻村工作期间,姜加族以身作则,发挥表率作用,他没有请过一天假,体检后腰椎劲椎都有问题,但仍坚持驻村工作,因工作任务重,连70多岁母亲生日,兄弟姐妹们约着吃一饨饭他也不能赶回去。工作上他很细心、认真、负责,一些全村的上报数据和材料,他都要亲自把关。为了农民群众脱贫,很多情绪户都被他的耐心打动了,不论大事小事,只要对群众好他都会去帮助,就连抬马脚换马掌他都去帮助,是一个有情怀的第一书记,充分表现了共产党员和人民警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在县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挂钩芦山村各单位的大力支持帮助和全体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员的努力下,芦山村村脱贫的10项考核已全部达标,2018年预脱贫85户344人,预脱贫户已全部达到脱贫标准,尚未脱贫10户35人,准备2019年脱贫,今年脱贫后,芦山村的贫困发生率将降至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