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分)局,局属各事业单位,市执法监察支队:

为了做好第49个世界地球日主题宣传活动周的组织宣传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全区国土资源系统第49个世界地球日主题宣传活动周实施方案的通知》(x国土资办发[2018]x号)文件要求,现就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开展“4·22”世界地球日主题宣传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全会、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新时代国土资源工作“加快建设安全、绿色、高效、法治、和谐的美丽国土”的总体目标,引导社会大众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鼓励国土资源工作者及地学爱好者,充分利用国土资源科普特色优势,以丰富多彩的形式开展科普宣传,确定今年地球日活动的主题为“珍惜自然资源呵护美丽国土--讲好我们的地球故事”。围绕这一主题,组织开展系列活动,向公众宣传国土资源国情国策、法律法规,普及国土资源科学知识、新理念、新方法和新技术,引导全社会珍惜自然资源,共同呵护美丽国土。

二、时间安排

按照国土资源厅的统一安排,第49个世界地球日宣传活动周从2018年4月22日至2018年4月28日结束。、

三、活动安排

(一)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分)局根据区厅要求开展宣传活动,结合今年普法工作要点,充分利用“法律十进”宣传活动,推进法治国土建设。

(二)局机关活动安排

1.活动周期间,在局电子屏播放宣传标语(法规室负责)。

2.编写宣传资料,在局门户网站进行宣传活动(法规室、信息中心负责)。

3.我局组织武警宁夏总队机动支队拟定于4月20日上午9:00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咨询系列活动,并现场举行知识问答。(法规室负责)。

4.组织武警宁夏总队机动支队参观地质博物馆,以地球日知识为宣传重点,开展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活动,通过对国土知识的讲解、观看地质教育影片,增强广大官兵法治教育的引导性、互动性和趣味性,完成“进军营”的普法宣传任务(法规室负责)。

5.向矿山企业发放科普资料、政策法规等宣传资料,让《矿产资源法》走进矿山企业、走进普通群众,完成“进矿区”的普法宣传任务(矿管处和矿管所负责)。

四、活动要求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分)局要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对第49个世界地球日宣传活动进行精心策划、周密安排,使国土资源政策法规深入人心,提高公众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意识。围绕宣传主体,做到早计划、早部署、早安排,市局将对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分)局活动情况进行检查。活动周结束后,请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分)局于4月25日前将本单位宣传活动总结材料、开展活动情况统计表和典型活动照片报市局法规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