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全乡农村贫困人口如期脱贫,根据全乡扶贫开发工作推进会议安排,决定在全乡开展“心连心手牵手”结对帮扶活动。为确保活动扎实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心连心手牵手”结对帮扶活动,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扶贫开发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落实扶贫开发工作领导责任,增强广大干部职工推进扶贫开发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进一步推动干部职工转变作风、深入基层,做好扶贫开发工作,切实做到真扶贫,扶真贫;进一步动员和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扶贫帮困活动,努力营造全党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参与支持的大扶贫格局和良好氛围,确保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和具体的帮扶措施,力争在2018年全乡农村贫困人口如期全部脱贫。

二、参加活动对象、帮扶对象及结对帮扶安排

(一)参加活动对象

在全乡上下动员组织十个方面的人员参加“心连心手牵手”结对帮扶活动:1、省市驻村帮扶工作队员;2、县直机关单位干部职工;3、乡机关干部职工;4、乡站所工作人员;5、教师(即在职公职教职员工);6、医生;7、村固补干部;8、工商界人士;9、省市驻隆单位工作人员;10、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即“两代表一委员”)。

(二)帮扶对象

帮扶对象为建档立卡农村贫困户,2017年主要帮扶866名预脱贫对象,以后根据各年度实际情况再逐年安排。

(三)2017年参加活动对象和帮扶对象结对帮扶安排

1、县直单位驻村帮扶贫困村的2017年预脱贫户,由各驻村帮扶单位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结对帮扶。

2、乡驻村帮扶的贫困村、非贫困村2017年预脱贫户,由乡党委政府组织乡机关干部职工、村干部,乡辖区内站所工作人员、教师、医生、工商界人士,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结对帮扶。

三、主要任务

(一)宣传扶贫开发政策

向帮扶贫困户宣传精准扶贫有关政策措施,激发贫困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既要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更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在上级支持下,通过自己辛勤劳动改变贫困面貌。让贫困户明白国家确定的脱贫标准:稳定实现“两不愁”(不愁吃、不愁穿)、“三保障”(保障义务教育、保障基本医疗、保障住房安全),农民年人均纯收入按2017年现行价超过2855元(按2010年不变价超过2300元)。让贫困户明白,贫困人口退出后,在一定时期内,国家原有扶持政策将保持不变,支持力度不减,留住缓冲期,确保实现稳定脱贫。贫困户达到国家规定脱贫标准后,要实事求是申报家庭当年收入情况,认真配合做好脱贫人口核查、退出工作。

(二)全面核准扶贫对象

根据省扶贫办今年5月11日举办的全省扶贫对象数据清洗工作培训班精神,到今年5月底,现有建档立卡扶贫对象要全部锁定,5月底后不得再异动变化。

(三)协助落实帮扶措施

协助村支“两委”和帮扶工作队,针对贫困户的致贫原因,完善脱贫计划,逐户落实帮扶措施。帮扶措施可从特色产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和农村危房改造、劳务输出脱贫、教育扶贫、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生态补偿脱贫、光伏扶贫、社会兜底扶贫等途径中,选择适合所帮扶贫困户的措施。选择确定帮扶措施时,要严格按照上级政策,紧密结合贫困户自身实际情况。要与村支“两委”、驻村帮扶工作队及时沟通,与贫困户逐户商量确定。切忌超出政策范围随意表态,切忌包办代替。

(四)帮助贫困户年内实现脱贫

在宣传扶贫开发政策,落实帮扶措施基础上,引导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辛勤劳动,实现脱贫目标。对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符合社会兜底扶贫政策的贫困户,协助落实兜底扶贫政策,在年底前达到国家规定的脱贫标准。

四、2017年活动实施步骤

全乡2017年开展“心连心手牵手”结对帮扶活动,从5月开始,到年底前完成基本步骤,分阶段推进。

(一)摸清底子

1、全面核实校准扶贫对象户(5月25日前)。各村对现有建档立卡扶贫对象户,进行最后一次核实校正,如发现仍有“四类”对象户未清除的,由乡扶贫办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中直接清除。

2、摸清2017年预脱贫户底子(5月25日前)。各村要按照《xx乡关于全面落实2017年减贫任务的通知》精神,按时将《2017年度预脱贫人口名册》填写好,除村留底稿外,同时报乡扶贫办和县直单位驻村帮扶工作队。“帮扶责任人”、“主要帮扶措施类别”两栏待下步再填报。

3、摸清参与活动对象底子(5月25日前)。(1)参加驻村帮扶的县直单位确定各单位参与活动人员的花名册。(2)乡扶贫办确定参加活动的乡机关干部职工、村干部、辖区内乡站所工作人员、教师、医生、工商界人士,以及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花名册。5月25日前,将县直单位参与活动人员花名册、乡参与活动人员花名册电子版报县扶贫办。

(二)培训参与活动对象

1、印发扶贫开发帮扶贫困户政策资料(5月20日前)。将“五个一批”精准扶贫方面已出台的具体政策措施,包括省扶贫办、财政厅、教育厅、人社厅联合发布的“雨露计划”实施工作政策措施,县政府办印发的《隆回县金融产业扶贫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省扶贫办《关于做好2017年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的《“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解答》,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的《邵阳市农村贫困农户危房(D级或无房户)改造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资料汇编成册的资料,发给全体参与活动对象人手一份。

2、分层次培训参与活动对象

(1)县直单位参与活动干部职工培训由各单位负责举办,5月30日前完成。

(2)乡参与活动对象培训,由乡负责举办,6月5日前完成。

(三)确定活动对象与帮扶对象的结对名单

各县直单位,乡人民政府分别负责确定各自负责2017年预脱贫户与各自管理的参与活动对象的结对帮扶名单,确保每个预脱贫户都有帮扶责任人。确定好的结对名单,统一交乡扶贫办录入。乡扶贫办将帮扶责任人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录入“隆回县2017年度预脱贫人口名册”,5月31日前,乡里将电子表分别报县驻村办邮箱、县扶贫办邮箱。

(四)参加活动对象进村入户进行第一次集中走访帮扶(6月15日前)

所有参加活动对象,进入所联系贫困户家中,进行第一次集中走访,着重宣传扶贫政策,协助制订帮扶措施。逐户落实帮扶措施情况交村里汇总后,报乡扶贫办。乡扶贫办录入“隆回县2017年度预脱贫人口名册”中“主要帮扶措施类别”栏,于6月17日前交乡扶贫办(可交电子版),由乡统一报县扶贫办。

(五)不定期走访帮扶(6月-11月)

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着重指导所联系贫困户,落实帮扶措施,实施脱贫项目,实现脱贫目标。

(六)年底前进行一次集中走访帮扶

省扶贫办12月份将联合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小组和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全省今年脱贫户进行检查和核实。核查将采用电话核查、实地核查和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复查三种方式。根据国家政策,贫困人口退出以户为单位,主要衡量标准是该户年人均纯收入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贫困户退出由村支“两委”组织民主评议后提出,经村支“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核实、拟退出贫困户认可,在村内公示无异议后,公告退出,并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销号。

11月20日前,参与活动对象要到所联系贫困户家中,进行一次集中走访,协助村支“两委”、驻村帮扶工作队,对帮扶措施落实情况及其效果,农户是否达到脱贫标准,进行入户核实,并协助村支“两委”、驻村帮扶工作队,做好贫困人口退出的有关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帮扶时间、任务和要求,抓好组织实施;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上率下,带头落实活动任务,确保活动有实际效果、让群众满意。乡党委政府要切实担负起组织实施的主体责任,按照“全覆盖、不漏户”的要求,主动对接,统筹安排各级扶贫工作力量,狠抓工作落实。乡扶贫办、各驻村帮扶工作队要加强协调指导,建立工作台帐,掌握工作进度,及时指导解决突出问题。各单位开展活动的实施方案和有关表格资料,要按要求及时备案上报。

(二)切实转变作风

参与活动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问题导向,发扬务实作风,带着感情和责任开展活动,做到身进心进、真访真问、务求实效,切忌蜻蜓点水、做表面文章。干部职工进村入户,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十条规定,轻车简从,勤俭节约,不给基层和群众增加负担。对违反作风建设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问责。干部职工走访帮扶情况要在结对帮扶手册上登记。全年走访帮扶对象不少于4次,对帮扶对象个人捐赠不少于500元,落实帮扶项目资金不少于1000元(含扶贫贴息小额贷款)。

(三)抓好督查考核

乡党委政府和各驻村单位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帮扶工作调度会,乡扶贫办会同纪检监察室每个季度将对“心连心手牵手”结对帮扶活动进行一次督查,重点查各单位干部职工的参与度,干部职工走访的次数,个人捐赠资金和项目资金是否落实,查帮扶手册是否有记录。县委、县政府针对各单位开展活动情况将与单位绩效考核、文明单位评选、单位财政预算资金、单位领导班子考核、公务员年终考核、单位和个人评先评优、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干部职工个人的津补贴、绩效工资、干部选任考察、个人年终“3+2”奖励挂钩,具体挂钩考核办法由县委县政府另行制定。

(四)注重宣传引导

围绕“心连心手牵手”结对帮扶活动精心组织策划、制定宣传方案,运用宣传栏、网络媒体等多种宣传平台,及时宣传活动的进展和成效,宣传先进典型,加强正面引导,为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