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根据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市开展干部作风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x组发(2018)x号)要求,结合《淳化县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督查组反馈意见“7+1”整改方案》(淳字(2018)45号)精神,区党工委决定开展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规建别墅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做到“两个坚决维护”。坚持把排查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市委七届七次全会精神、县委十七届五次全会精神和打好打赢“四场攻坚战”有机结合,聚焦中央办公厅督查组提出的我省少数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立足落实《咸阳市“马上就办、办就办好”若干规定(试行)》要求,坚持从政治纪律查起,紧盯管党治党不力、监管责任缺失、服务意识淡薄、办事效率低下等突出问题,通过认真排查、扎实整改、通报问责等方式,形成强大震慑,推动区干部以更加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投入工作,为区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作风保障。

二、排查整改内容

(-)遵守政治纪律方面问题。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坚决、不扎实、不到位的问题;是否存在贯彻落实中央以及省、市、县委决策部署方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打折扣、搞变通、挑拣选等问题:在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委要求方面是否存在阳奉阴违或者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只做表面文章没有实际行动和措施等问题;在落实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方面是否存在工作不力。

(二)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重点排查在研究工作、制定政策等方面是否存在不深入研究、不听取意见、不顾及群众利益,拍脑袋决策,简单粗暴“一刀切”等问题;重点排查在脱贫攻坚、 生态环保、改善营商环境、巩固创文成果“四场攻坚战”方面是否存在缺乏担当勇气、不敢啃硬骨头、不愿触及矛盾,工作长期没有实质性进展或者比较滞后等问题;在重点项目是否存在不推进项目、土地闲置、项目建设拖延等问题;面对急难险重任务,特别是群体性、突发性事件是否存在不敢不愿及时处置,只往上报不表态,致使小事拖大、大事拖成大祸等问题;是否存在滥用权力, 违法行政,或者违反廉洁自律要求,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办事吃拿卡要等问题。

(三)庸、懒、散、慢、虚问题。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工作作风不实,工作状态不佳,工作效率低下,在其位不谋其政、出工不出力等问题;是否存在群众观念淡薄,服务意识缺乏,服务水平低下,讲方便执法多、讲方便群众少,处罚制裁多、提供服务少,硬性管理多、柔性疏导少等问题;是否存在工作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问题;是否存在不遵守工作纪律,上班时间上网聊天打游戏等问题;是否存在执行请假报告制度不严格,经常迟到早退或擅离岗位等问题。

(四)“四风”隐形变异问题。重点排查是否存在“虚多实少”“知情不报、听之任之”“层层卸责、层层不负责”“门好进、脸好看、事更难办”、以文件会议落实工作、走秀式调研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隐形变异等问题;是否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公车私用、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在机关食堂高消费等问题。

三、方法步骤

作风排查整改工作分为排查整改和监督检查两部分。

(一)排查整改(8月29日前)

1、制定方案。经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制定区干部作风排查整改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方法步骤、时限要求、工作标准,确保排查工作扎实有序进行。

2、学习动员。通过党工委会议、干部会等形式,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陕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等,做好干部思想发动工作,为排查整改工作顺利推进打好基础。

3、查摆问题。通过上级点(通过梳理上级的工作通报、领导讲话点评意见、工作督办单等方式查找问题),自己查(结合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掌握情况,通过班子成员之间谈心谈话等形式查找问题),群众提(通过发放调查问卷、设立举报箱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等,全面排查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分类梳理归纳,形成问题清单。查摆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把问题查实、把根源找准、把关系理清,避免把查摆问题变成互相吹捧、评功摆好。

4、整改提高。根据问题清单,综合分析研究,建立整改工作台帐,列出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时限清单,提出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扎扎实实进行整改。整改任务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对发现的庸懒散慢虚和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及时进行批评教育,要求限期改正;对经教育仍无明显转变的干部,要给予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建立典型问题或案例公开通报曝光制度,经查实且情节严重的庸懒散慢虚或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问题,要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充分发挥通报一个、教育一批、震慑一片的警示教育作用。

5、建章立制。排查整改结束后,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形成排查整改工作总结。结合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重要批示精神以及省、市、县委关于落实对冯新柱案“以案促改”等要求,着眼建立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体系,不断修订完善建立健全干部管理制度规定,推动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持续好转。

(二)监督检查(8月29日-9月5日)

按照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和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要求,排查整改结束后,将采取重点督查的方式,对排查整改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方式:一是听取作风排查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充分了解掌握面上整体情况。二是查阅有关资料。主要包括: (1)党工委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贯彻中央以及省、市、县委重要决策部署的会议记录;(2)党工委会议研究部署此次排查整改工作的会议记录;(3)党工委制定的排查整改工作方案、排查整改问题清单、整改任务台账;(4)组织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举办中央和省市县委重要精神教育培训情况;(5)查摆出的典型问题单行材料;(6)对本次排查整改工作的宣传报道资料等。三是开展明察暗访。以不打招呼的形式,深入重点项目建设现场等进行暗访,查看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工作作风等;四是实地复核。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对排查整改情况进行复核。五是走访群众。通过随机走访群众,听取干部作风情况的真实反映和意见建议。六是及时反馈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结束后,检查组要及时反馈问题,特别是对发现排查不到位、整改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的,要求限期再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党工委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工委副书记、主任仙建军同志任组长,党工委副书记席相武同志任副组长。

(二)夯实工作责任。各科室要高度重视,要把排查整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细抓实抓具体;党工委副书记承担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抓、负总责,确保排查整改取得实放。

(三)严肃工作纪律。党工委及广大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扎实完成排查整改任务。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突出问题导向,注重整改实效,防止过关思想,严禁弄虚作假。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用事实说话、用案例说话。对排查不实、整改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违反有关规定的,一律严肃问责。

(四)全面广泛宣传。对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宣传,把排查整改的目的、要求、措施、典型案例和成效向全社会公布,大力营造严肃整治干部作风的舆论氛围,倒逼干部作风取得实质好转。同时,向社会公布举报方式,主动接受干部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