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校:

2012年“国庆节”即将来临,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教育局《关于加强“国庆节”期间中小学安全工作的通知》以及教育局安全科的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各学校假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防止安全事故,确保全乡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制定“国庆节”期间安全工作方案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认真进行安排部署

各学校领导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国庆节”期间学校的安全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工作计划和方案,提出要求、明确责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结合本学校的实际情况,认真安排好节日放假期间的安全工作。

二、结合实际,加强措施,建全制度

认真组织安全教育。“国庆节”放假前,各学校要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法制教育,教育师生关爱生命,加强自我保护,自觉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严格自律。重点要突出交通安全、防火灾、防食物中毒等教育内容。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防止发生交通事故;严禁野外玩火,防止发生火灾;注意食品卫生安全,防止发生食物中毒。学校要充分利用校园广播、升旗仪式、班队会、等形式,全面加大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不断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确保学生全员受到教育。在十五项安全工作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措施,完善制度。

三、突出重点,深入开展隐患排查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在“国庆节”放假前,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工作大检查,对消防、校舍、围墙、电教室、实验室、农远设施以及用电线路、用电设备等重点部位要认真进行检查,确保不留死角。发现安全隐患,要立即组织进行整改,确保“国庆节”放假期间学生的人身安全和校园安全。

四、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值宿工作

要求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确保24小时有人在岗值班。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目标监控,要安排人员不定时进行检查和巡逻,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妥善进行处理。各学校要在假期前将值班、值宿名单以及安全工作方案上报中心校。

五、落实责任,确保信息畅通

“国庆节”期间,各学校必须保持信息畅通,主要领导24小时开机,确保能够随时取得联系,便于及时了解掌握学校的安全工作动态。发生安全事故和异常情况,各小学要如实上报,组织力量妥善进行处理。对迟报、漏报、瞒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