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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十大重点领域”乱点乱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共4701字)

为贯彻落实全国扫黑办第 9 次主任会议、省扫黑除恶专 项斗争领导小组第11次会议和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 12 次会议及宁南县相关会议精神,深入推进石龙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迅速贯彻中央扫黑除恶的有关精神,严厉打击石龙镇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存在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涉恶涉乱问题及乱象。从即日起,在社会治安、扶贫开发和白鹤滩电站建设及移民搬迁、住房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文化旅游、市场监管、教育、自然资源、卫生健康等“十大重点领域”开展为期一年的乱点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整治行业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特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辖区内各村要针对当前涉黑涉恶以及行业治乱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优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石龙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 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扫黑除恶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打击行动,在短时间内摸排一批重点领域涉黑涉恶线索,各个行业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

(一)重点领域

社会治安、扶贫开发和白鹤滩电站建设及移民搬迁、住房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文化旅游、市场监管、教育、自然资源、卫生健康等重点领域。

(二)具体专项整治内容

1、社会治安整治方面

整治重点:(1)全力打击“套路贷”、诈骗等侵财类违法犯罪活动;(2)严厉打击故意伤害、寻衅滋事、交通违法等违法犯罪行为;(3)全力打击“门徒会”“全能神”等邪教组织。(4)加强网络舆情管控,全力打击网络违法犯罪。(5)全力打击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要严厉打击整治农村赌博和强迫、组织妇女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6)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垄断市场、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暴力讨债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7)严厉打击其他社会治安突出问题。 

2、扶贫及白鹤滩水电移民领域

整治重点:(1)在扶贫开发和白鹤滩电站移民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强揽工程、强迫交易、垄断材料供应、寻衅滋事等行为;(2)组织煽动在扶贫开发、白鹤滩电站建设项目建设和移民工作中非法阻碍施工、扰乱正常工作秩序等违法行为;(3)在白鹤滩移民搬迁过程中漫天要价、套取、骗取补偿资金,阻碍工程进度、暴力、威胁、非法煽动群众获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4)在扶贫开发和白鹤滩电站搬迁工作中违规操作、煽动闹事等行为;(5)恶意上访、恶意投诉、恶意讨薪、恶意索要经济补偿等违法行为;(6)利用家族、宗族、宗教势力、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在脱贫攻坚、移民搬迁等工作中非法捞取不当利益的违法行为;(7)对贫困户、移民户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经营“黄赌毒”的违法犯罪行为;(8)借助黑恶势力干预、阻碍脱贫攻坚和移民搬迁工作的违法行为;(9)违法违规插手贫困户、移民户纠纷事件的“地下执法队”和为其充当“保护伞”的行为;(10)恶意侵占、破坏、损坏扶贫移民项目设施设备,破坏、偷盗扶贫移民项目附属设施等违法行为。(11)其他扶贫开发及白鹤滩水电移民领域的突出乱点乱象。

3.住房建设领域

整治重点:(1)在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围标、串标、恶意竞标等问题;(2)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强揽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问题;(3)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使用“瘦身钢筋”、“粉末砖头”等问题;(4)在商品混凝土经营中,强买强卖、垄断货源等问题;(5)在房地产开发经营中,房地产开发企业一房多卖,损害购房人合法权益;(7)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预售商品房或以认购、排号、售卡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诚意金;(8)不按规定使用商品房预售款项等问题;(9)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中,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电和道路通行等方式迫使被害人搬迁;(10)采取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强揽拆除工程、阻拦施工等问题;(11)在物业服务中,干扰和破坏业主大会召开、业主委员会选举;以非法手段强行进驻或阻碍物业项目正常交接;(12)勾结社会闲杂人员滋扰业主、扰乱小区管理秩序、侵害业主合法利益等问题;(13)实施违法建设及为违法建设充当“保护伞”的;(14)其他住房建设领域的突出乱点乱象。

4、交通运输领域

整治重点:(1)道路客运领域,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黑车”、“喊客拉客和通过网络、电话、微信(QQ)群预约组客,以及打着“网约车”、“顺风车”幌子开行班线客运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2)道路货运领域,带团伙性组织强行垄断货物运输、强行压价、恶意违法超限超载、冲关逃费等行为;(3)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组织煽动在征地拆迁中“抢栽、抢种、抢建”、恶意索要补偿费用,矿石压覆漫天要价,恶意组织阻工、上访、投诉、讨薪等行为;(4)其他交通运输领域的突出乱点乱象。

5、 水利领域

整治重点:(1)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强揽工程、强迫交易、垄断材料供应、恶意阻拦施工、寻衅滋事等行为;(2)河道采砂领域非法盗采、滥采河道砂石、“砂霸”等乱象;(3)煽动闹事、聚众滋事、非法侵入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扰乱正常工作秩序;(4)采取谩骂威胁、打击报复方式阻扰水政执法、暴力对抗水政执法等违法犯罪行为;(5)在河流、水库内炸鱼、毒鱼、电鱼等违规违法行为;(6)其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河湖管理保护等问题。

6、文化旅游领域

整治重点:(1)利用娱乐场所、网吧酗酒闹事、打架斗殴、寻衅滋事造成恶劣影响的;(2)利用娱乐场所、网吧吸毒、赌博、涉黄的;(3)在娱乐场所、网吧敲诈勒索、强收“保护费”、垄断经营的;(4)在旅游景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5)虚假标价、低标高结、强买强卖的旅游购物“黑店”; (6)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为;(7)经营色情淫秽、暴力血腥等违禁内容文化产品的行为;(8)其他文化旅游领域突出乱点乱象。

7、市场监管领域

1、整治重点:(1)组织消费者特别是老年消费者以送鸡蛋、面条等礼品或者以培训、讲座、外出旅游、考察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购买食品、保健品及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2)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保健品、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3)违反国家法律规定运用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欺诈等手段进行广告宣传、误导消费者购买其商品和接受服务的行为;(4)集中人员进行非法集资宣传和进行传销活动的行为;(5)违反国家规定运用各种方式进行垄断经营和违背合同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6)以暴力手段阻碍城市管理执法,为占道经营、违法建设等充当“保护伞”的现象;(7)在商品交易过程中,强买强卖、欺行霸市,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仿冒他人包装装潢和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方面的乱象,并充当保护伞的行为。

8、 教育领域

整治重点:(1)侵占学校公共财产,干扰、阻挠学校建设、影响学校改扩建工程等违法犯罪行为;(2)非法侵入学校,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3)体罚、虐待、性骚扰等侵害师生的违法犯罪行为;(4)学校周边摆摊、设点、占道经营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屡教不改的;(5)校园欺凌、寻衅滋事、校园食品安全、网络安全、校园建筑和教学设施安全、校园消防安全、校园及周边的交通安全以及其他扰乱教学秩序、危害师生人身安全的破坏校园及周边环境乱象。

9、自然资源领域

整治重点:(1)在集体土地使用方面,垄断集体土地资源,非法买卖、转让集体土地、破坏农用地;“村霸”“乡霸”等强占、多占土地,违法占地一户多基,强占基本农田建房的;(2)在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面,雇佣黑恶势力印发征地冲突,组织煽动唆使利益诉求群体缠访闹访,采取暴力等方式胁迫征地、阻挠征地、敲诈勒索、侵吞挪用土地补偿款等费用的;(3)在土地整治、矿山环境治理、生态修复等项目招标中,恶意竞标围标、限制竟争、强揽工程的;(4)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方面,非法开采、破坏矿产资源的;(5)其他自然资源领域的突出乱点乱象。

10、卫生健康领域

整治重点:(1)干预、操纵、把持、破坏系统招标采购的现象;(2)医疗欺诈,雇佣医托违规违法开展业务的行为;(3)医疗纠纷调处中受雇他人,插手医疗纠纷,组织、煽动、参与闹事或暴力威胁甚至伤医伤护的行为;(4)采取威胁恐吓、跟踪滋扰等手段破坏社会秩序的“职业医闹”等问题;(5)寄生在医疗机构等场所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的行为(如安保、保洁、搬运等);(6)其他卫生健康领域的突出乱点乱象。

三、工作措施

(一)发挥职能,梳理排查。各村要积极动员,认真履职,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基础,对我镇重点领域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要加强线索核查,结合行政执法和行业监管职能,从信访、矛盾调节等线索中严排、严查,搜集和深挖线索。运用大情报、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从重点人员、重点场所中排查涉黑涉恶线索,开展针对性摸排调查和数据分析。要加强访查力度,结合日常工作,下到基层一线走访交流等形式,从群众中搜集发现线索,聚焦行业广大从业人员反映强烈的“行霸”涉黑涉恶涉乱问题,深挖线索。

(二)主动配合,互通信息。各村要切实行动起来,不等不靠,在积极摸排相关线索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梳理过滤,将真正有价值的线索及时移交镇扫黑办,由公安机关组织专门力量开展侦查打击工作。要积极主动协助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实现共同打击和整治,切实推进和落实行业涉黑涉恶涉乱的防范工作。

(三)专案经营,严厉打击。针对重点领域的涉黑涉恶案件,注重加强与公安部门的联系配合,提前搜集证据,确保全面查清团伙结构、成员情况,做到精准打击。要把打击的矛头对准行业涉黑涉恶案件的组织者、参与者和幕后“保护伞”,力争做到查获一起案件、摧毁一个团伙,实现打击效果最大化。

(四)宣传发动,形成合力。各村主动配合宣传,选取典型案例在广播、宣传栏、互联网等媒体上集中正面宣传报道,要提前收集相关音视频资料、素材,必要时可邀请宣传部门的专业人员协同作战。集中宣传之后,可结合工作情况适当开展学习,提高从业人员防范、检举揭发行业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线索的能力,形成黑恶势力人人喊打、敢打、懂打的浓厚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党委政府要迅速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县各级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此次重点领域整治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积极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小组开展相应工作,将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抓紧抓好。

(二)加强协作配合。要强化协作配合,打好合成战,在人员和资金上予以优先保障,要落实好研判会商制度,坚决打破壁垒,为专项整治行动提供有力服务,要切实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打好整体战,形成全行业一盘棋的打击格局。

(三)严肃责任追究。专项整治行动期间,辖区内出现因工作不力导致线索该发现未发现,发现未及时移送、延误战机或者其他违反纪律的行为,镇扫黑办将通报并严格问责。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村要及时制定本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并按要求积极开展工作,在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的典型做法和工作亮点请及时报送镇扫黑办。

石龙镇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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