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管理公文

当前位置:首页 > 教学资源 > 学校管理公文
写作生成器小程序

体艺训练与竞赛奖惩办法(共575字)

体艺训练与竞赛奖惩办法

体艺工作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体艺工作,提高体艺教师指导训练学生的积极性,激励体艺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残联组织的各项艺术、体育竞赛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一、训练办法

(1)日常训练。体艺训练队可利用体艺课、间操课及早晚自选时间进行训练,每天不低于2个半小时。

(2)训练管理。为克服训练的随意性,体艺训练教师必须有计划的安排训练,制定具体训练计划(时间、地点、人员、内容)。体艺教师要对训练队的人员安全负责,做到全程跟队辅导训练,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

二、奖励办法

1、奖励对象

由本校学生组队代表学校参加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残联主办的体育、艺术竞赛活动,获得团体优胜等次奖的教练员、分管人员。

2、奖励范围

区级单项奖励:第一名200元,第二名150元,第三名100元,第四――六名50元;集体奖励:荣获等次奖每人200元,荣获优秀表演奖、组织奖等每人100元。

参加市级荣获单项奖励:第一名300元,第二名200元,第三名150元,第四――六名 100元;集体奖励:荣获等次奖每人300元,优秀表演奖、组织奖等每人200元。

如成绩特别突出代表学校参加自治区、全国比赛奖励标准由校委会研究决定。

低于规定名次一概不予奖励。

三、惩罚

本人辅导的队员在比赛中未获得任何奖项,不得参评区级及以上教学奖励。

写作生成器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