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讲具有的基本特点

演讲优于一般的现实的口语表达形式,因为它不仅仅是现实活动,而且具备着戏剧、曲艺、舞蹈、雕塑、绘画等艺术形式的特点。

(1)具有整体感。

在演讲中,不仅缺少任何一个系统都构不成演讲,而且任何一个系统如果脱离了演讲的整体,就失去了它作为演讲之一部分的意义和作用。在整个演讲活动中,由于各系统互相联系,互相配合,互相渗透,才给人造成一个统一的整体感。

(2)具有协调感。

整个演讲活动不仅给听众以整体感,而且也给听众以协调感。各系统要素不仅为了总目标发挥着自己的功能和作用,而且它们之间总是配合默契,协调一致,共同完成着总任务。

(3)富于变化。

演讲的各要素要根据主题和情感的需要而变化,才能始终给人一种新颖之感。比如声音大小、速度快慢、表演手段的变化等等。

(4)富于美感。

整个演讲活动,不是纯现实的活动,而是带有艺术性的活动。列夫·托尔斯泰指出:“在自己心里唤起曾一度体验过的感情,并且在唤起这种感情之后,用动作、线条、色彩,以及言词所表达的形象来传达出这感情,使别人也能体验到这同样的感情——这就是艺术活动。”正因为演讲活动具有艺术性,才增强了感人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