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设岗,搭建创争舞台,激发干事创业潜能。本着有利于党组织开展活动、有利于党员参加、有利于活动取得实效的原则,区别不同领域和行业基层党组织的职责任务,区分不同群体党员的岗位特点,合理设置先锋岗,将创先争优与岗位特点密切结合,实现效益最大化。在镇街道和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中,设置“创业先锋岗”;在领导班子副职及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中,设置“敬业先锋岗”;在机关单位党组织和一般党员干部中,设置“服务先锋岗”;在农村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设置“带富先锋岗”;在街道社区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设置“和谐先锋岗”;在中小学校、卫生等事业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设置“奉献先锋岗”;在“两新”组织党组织和党员中,设置“兴业先锋岗”,通过有针对性的活动载体,设立不同的目标,科学引导、激发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

逐级认岗,明确创争目标,增强创争的可操作性。针对各级党组织的职责重点和党员干部的岗位要求,细化量化岗位工作目标,实行上级组织定岗与自我认岗相结合,做到事事有人管,有岗就有责。镇街道和区直部门,重点围绕培育新亮点,打造新特色,创造新业绩,力争各项工作在全区争先进,在全市、全省、全国扛“红旗”;领导班子副职及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重点围绕岗位和分管工作实际,比创新、比敬业、比作为;机关单位党组织和一般党员干部,以“比作为、树形象”为重点,开展好公开承诺、行风评议等工作,切实提高机关效能;农村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结合“三级联创”活动,广泛开展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户、结对帮扶等活动,做到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富裕;街道社区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围绕推进城市社区党建网格化,探索党员管理新机制,推动文明和谐社区建设;“两新”组织党组织和党员,围绕发挥作用、促进生产经营和技术创新,推动企业健康发展。

对照履岗,落实创争要求,不断提高执行力度。强化学习培训,提高履岗能力。对照岗位职责,通过集中辅导、专题调研等方式,着力强化党员干部基本素养、基本技能、基本作风方面知识的学习与提高。各级各部门结合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岗位职责,并根据职责任务,制定出履岗计划,明确落实措施、工作标准、完成时限、岗位责任人等,建立起责任主体明确、责任内容具体量化、责任层级合理科学、责任评估指标准确完备的责任体系。加大履岗执行力度,对照履岗计划,对各级各部门履岗情况实行一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为党员干部建立履岗情况记实档案,对达不到目标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新作为、率先作为、高效作为。全区成立了5个督导组,对各级各部门履岗情况实行一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建立党员干部履岗情况记实档案,跟踪记录岗位职责完成情况。对达不到目标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目前,共组织集中督导5次,对未达到岗位计划目标的7个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并下发了整改通知单。

考核评岗,增强创争动力,构建科学的激励约束机制。对镇街道,区分东中西三个方阵的不同实际,合理确定共性指标,研究细化特色指标;对区直部门单位,区分职能性工作、创新性工作和突破性工作,细化考核指标,加大基层和服务对象的评价权重;对部门“一把手”,结合对部门的综合考核,注重个人事业心责任感、工作落实力度、团结协作能力、工作创新、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考核评价。同时,结合部门特点和群众的需求,分别制定对副科级以上干部、机关人员、农村党员干部等7类干部、工作人员的全员化、全程化、全排位考核办法,进一步增强考核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部门单位,采取民主测评、绩效考核、行风评议、季度观摩“四位一体”考核模式,切实增强考核的实效性和科学性。对党员干部,按照“个人述岗、履岗测评、民主评议、综合评审”四个环节,对履职情况严格考评。坚持把岗位作为情况,作为识别、考察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位次靠前的单位和党员干部,按照规定比例授予相应“先锋岗”称号,并在经济上给予奖励。对获得先锋岗称号的单位,在干部使用和经费安排上重点倾斜;对考核排末位的单位,对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诫勉谈话;对群众意见大的党员干部,责令限期整改或调整岗位,对考核不称职的则调整下岗或降级使用,真正形成“有岗就有责、有为就有位、失职必追究”的激励约束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