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满足人民群众卫生服务需求为宗旨,以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为目标,以提供公平、便利、经济、有效的医疗服务为基础,加强政府对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宏观调控。建立适应 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功能和结构更趋合理的医疗服务体系,实现我市卫生事业与社会的协调发展。

二、现状分析

(一)区域概况

(二)居民健康水平和医疗服务需求

1居民健康状况

目前, 市居民健康状况良好,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3岁。婴儿死亡率为7.52‰,孕产妇死亡率为34.97/10万。

2医疗服务需求

结核病、循环系统疾病、消化系统疾病、恶性肿瘤和外伤相对高发态势,需加强控制。

居民整体患病率有所下降,居民到基层医疗机构就诊和住院的比例有所增加。

卫生服务的可及性较好,95%人口在步行(城镇)或乘车(乡村)半小时内可获得罕见病的诊治和预防接种。

(三)医疗机构设置现况

2二级综合医院和中医院设有急诊科及院前急救系统,中心卫生院设有急救室,急救服务水平有了进一步的提高。

(四)医疗机构、人力和床位的供给、利用状况

根据我市人口增长率计算,预计未来五年全市人口增加不到5万人,按现有的发病率计算,每名医生年承担诊疗人次将增加27人次,承担住院人次增加不到2人次,床位使用率增加缺乏4%,现有医疗资源完全可以满足上述情况服务需求。

三、主要问题及影响因素

(一)区域主要健康问题

1慢性非污染性疾病逐步替代感染性疾病成为居民的主要死因。

2肺结核、病毒性肝炎、流行性出血热、细菌性痢疾和麻疹等污染病发病率仍需加强控制,艾滋病的发展势态值得重视。

3孕产妇及婴幼儿死亡率仍需控降,任务艰巨。

(二)医疗服务体系的主要问题

1全市医疗卫生资源总量基本满足了全市人民的需求,但分布不均衡,结构层次不合理。

2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卫生资源的利用水平不同,未能开展有效分工合作,竞争秩序尚待规范。医疗卫生保健网络不尽合理,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不规范,功能也未能得到有效开展。

3卫生经费投入缺乏,投资主体单一,政府投入的经费难以满足医疗机构的发展,尤其是基层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展的需求。

四、规划原则

(一)公平性原则

合理配置医疗资源,充分发挥医疗系统的整体功能,保证全体居民,尤其是广大农民公平地享有基本医疗服务。

(二)可及性原则

医疗机构服务半径适宜,交通便当,布局合理,易于为居民服务。

(三)分级原则

对医疗机构实行规范有别、要求不同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分级医疗服务体系。

五、医疗机构的设置

(一)医疗机构设置规范

1医疗机构的设置和布局:城区医疗资源已基本上满足居民的要求,故在规划期内原则不再增设医院、门诊部和诊所,工作重点是完善现有医疗机构的服务职能,提高服务质量,调整医疗机构的布局,农村加强现有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的建设。

2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设置:原则上设置公办的社区卫生服务站,真正实行“六位一体”社区卫生服务。

(二)医疗机构设置布局

1二级医院设置

现已设置的3家二级医院,完全能够满足全市人民的现有医疗救治需要,规划期内暂不增设。

2一级医院的设置

现已设置的27家乡镇卫生院完全能够满足当地人民的医疗需要,规划期内暂不设置。

3乡村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设置

现已设置的6家民营社区卫生服务站,今后原则上不再增设此类性质的社区服务站。但随着城市的发展扩大,按要求相应设置公办的社区卫生服务站。

4门诊部、个体诊所、村卫生所的设置

目前全市共有村级卫生所821家,门诊部、个体诊所173家,已经满足广大群众医疗需求,规划期内不再增设。

六、对策与措施

(一)加强政府领导,明确政府职责,建立卫生财政保证体系,落实财政投入政策

政府一方面通过规范医疗市场鼓励现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竞争,提高效率;另一方面通过制度的调节,维护弱势人群,向全体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同时要加大对医疗卫生的投入,支持医疗机构履行基本医疗服务的职能。

(二)进一步改革医疗服务运行机制,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功能与任务,强化卫生全行业管理

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法律和法规,对区域内的全部卫生资源,进行进一步规划、调配、监督和管理,完善医疗顺序,规范服务内容,改善医疗服务质量。进一步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功能与任务。按相关规定及社会需求控制和调整机构规模。对出现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医疗机构要及时进行管理规范直至取缔。

(三)科学规划,宏观调控,按“总量控制,调整存量,优化增量”原则优化卫生资源配置

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下,通过政策引导和市场调节,促进现有卫生资源的合理分配。并且针对社会发展形式,力争保证医疗卫生资源适应社会发展步伐,满足社会群体对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随着乡村的发展和人群数量的增加,按比例的合理优化医疗卫生资源的配套。

七、实施方法

本规划报 市卫生局审核,经 市政府批准后发布,由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