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一方平安,服务教育教学,根据《关于加强社会综合治理和安全教育的决定》之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责任书,全体教师必须共同遵守。

一、组织领导

1.各班为校的二级治安责任区,其班主任为责任区的第一治安责任人,课任教师为第二治安责任人,第一治安责任人为本责任区学校治安工作负总责。

2.领导小组

组 长:何利民

副组长:周斌

成 员:郭国刚 代华阳

二、责任目标

1.教师自学抵制“黄、赌,非、毒”。即黄色书刊。聚众赌博、非法出版宣传品、社会丑恶现象。

2.教育学生崇尚科学,拒绝邪教。

3.妥善化解内部矛盾,杜绝越级上访闹事打架斗殴。

4.维护校内秩序,及时清退闲杂人员入校,发现意外勇敢阻止或及时报告。

5.爱护集体财产,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6.经常检查教学设施,人人动手,及时清除隐患。

7.遵循教学规律,采用正确教育方法,严禁体罚学生。

8.教育学生遵守课间秩序,杜绝滑楼梯,做危险游戏等,不得翻越围墙、阳台等安全保护设施。

9.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教师分别包垸、包点站好路队(见附表)杜绝交通事故发生。

10.特别是中午放学后,教师一定要跟路队把学生送到下公路口。

11.正确引导学生使用体育游戏器材,严禁活动课、体育课放羊不管。

12.教育学生参加集会文明守纪,进出场禁止拥挤追赶,一哄而上。

13.教育学生不向商店、流动摊贩购买过期变质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三、责任处罚

1.实行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有违反目标之一者,当年不评优、不评先、不晋级。

2.教师未履行上述责任,造成影响,扣考核分5-20分,影响极坏,上报中心学校通报处分,造成后果,交有关部门处理。

3.实行责任追究,学生发生不安全事故所在班级任课教师为直接责任人,相应扣除班级考核得分,严重者则追究直接责任人的经济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