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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审批专区服务工作整改措施(共922字)

投资审批专区成立以来,在工改领导小组的指导下,专区以“便民、高效、廉洁、规范”为服务宗旨,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与质量,为营造我县良好的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保障。由于投资审批专区涉及部门多,事项多,在实际工作当中,也存在不少问题,对照市政务服务评分内容和标准现将投资审批专区存在问题及下步整改措施汇报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是由于受行政中心办公场所限制,部分审批事项暂未实现在中心窗口办理。目前,各单位的行政审批事项基本入驻大厅,但水、电、燃气等政务报装业务由于人员培训及场地限制虽然设立了办事窗口但实际并没有办理相关业务的能力。

二是一些部门仍然不够重视,审批授权不够充分。有少数窗口许可审批权限授权不到位,把窗口当作收发室,传达室、咨询台,企业前来办事只能咨询,具体事项还是要到原单位办理。

三是未建立专门的帮办代办队伍。受场地限制,部分后室审批人员未进驻大厅,而帮办代办人员要求在编在岗的正式人员并且对业务技能要求较高故没有专门的帮办代办队伍。

四是审批事项在“赣服通”、“一窗式”综合窗口、“互联网+监管”等平台的公布和使用率较低。由于投资审批区的各项业务都有专门的审批平台,工作人员在完成审批任务后没有及时在“赣服通”、“一窗式”综合窗口、“互联网+监管”等平台进行二次录入,所以造成三个平台数据量少。

二、下步整改措施 一是按照《关于印发上饶市第一批可复制推广“一链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流程编制清单的通知》的要求,将所属行政审批业务上传至“赣服通”等平台实现“一链办理”,并每月安排专人定期更新“互联网+监管”动态发布台和曝光台的相关数据,同时督促各审批单位在通过自有系统办理好审批业务后,及时在“一窗式”系统完成办理业务的二次补录,确保同步录入率达到100%,

二是协调各审批单位在完善窗口人员配备的同时,做好各审批单位后室审批人员的选派入驻工作,并充分落实行政审批权利下放,切实按照“机关为窗口服务,窗口为企业群众服务”的原则,实行“一站式”服务,解决好窗口成为派出单位的“中转站”、“收发室”的现象。同时,进一步优化、精简审批程序,切实做到“受理在中心、审批在中心、办结在中心”,让企业、群众真真切切地感受政府热忱便利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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