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和“一票否决”今天常用的小编为您精心挑选了几篇关于四风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的优秀范文,感兴趣的快来和小编一起学习吧!希望小编的整理能够对你有帮助!

四风问题专项整治方案一

为了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根据《关于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加强制度建设的通知》(群组发〔2013〕23号)和《中国科学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做好“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工作的意见》(科发党字〔2013〕26 号)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所实际,特制定我所“四风”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范围和时间安排

(一)范围:所党政领导班子、机关管理部门、支撑系统各部门、研究室(重点实验室)、临海实验(观测)站。

(二)时间:贯穿于教育实践活动始终。

二、重点内容

紧扣“为民务实清廉”要求,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中科院党组“12项要求”和我所“10项要求”作为切入点,着力解决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开展以下六项专项整治工作:

(一)会风文风专项整治

重点整治文件会议比较多,联系实际不够,收效不明显的问题。

(二)机关工作作风专项整治

重点整治机关办事效率不高的问题。

(三)关心群众生活专项整治

重点整治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关心不够、解决不够及时的问题。

(四)科技创新工作专项整治

重点整治对科技创新的前瞻性研究不够的问题。

(五)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专项整治

重点整治“三公”经费的标准把握不严的问题。

(六)科研经费管理专项整治

重点整治科研经济业务不真实、不合法、不合规的行为。

三、组织领导

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

组 长:黄良民

副组长:张 偲 詹文欢

成 员:王东晓 练树民 龙丽娟 蔡小阳 容英光

陈 忠 徐 海 张长生 袁涛萍 谭旭芳

领导小组下设若干工作小组,明确整治重点、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主管所领导为责任领导,牵头部门负责人为责任人,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

三、主要措施

(一)会风文风专项整治

1、整治内容

(1)各种会议、文件、简报、评比表彰等活动比较多;

(2)联系实际不够,说空话、说好话比较多,针对性和有效性不强,收效不明显。

2、目标要求

通过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院党组“12项要求”和我所“10项要求”,对我所的各类会议、文件、简报、庆典、评比表彰等活动进行认真清理整治,改进文风和会风,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3、方式方法

(1)自查自纠。按照我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中科院“12项要求”、改进工作作风的实施细则》的精神,对我所近年来以所名义印发的文件或内部签批件,以及各类会议、庆典、评比表彰等活动进行一次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检查督办。把经常性的检查与定期检查督导相结合,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及时处理并在所内通报。

4、工作小组

此项工作由龙丽娟副所长负责,办公室牵头,陈忠主任为责任人,具体实施各种会议、文件、简报、庆典、评比表彰等的专项整治工作,机关其他管理部门配合。

5、整治时限

2014年1月完成,以后工作常态化。

(二)机关工作作风专项整治

1、整治内容

(1)办事效率不高。所里虽规定了办事程序和指南,但职工办事履行签批手续时,经常找不到领导签字;

(2)职工来回跑,费时费力,效率低下,职工怨言较多。

2、目标要求

通过专项整治,促进所领导班子和机关管理部门换位思考,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明确岗位职责,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增强服务意识,转变工作态度,优化办事流程,创新服务模式,提高办事效率,树立良好形象。

3、方式方法

(1)调查研究。所领导班子从主动、高效、便捷服务职工群众的角度出发,对此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

(2)听取意见。定期或不定期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3)落实所领导轮值制。保证每天有所领导在所里值班,处理所内日常事务。

4、工作小组

此项工作由张偲所长负责,龙丽娟副所长配合,办公室牵头,陈忠主任为责任人,具体实施办事效率不高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机关其他管理部门配合。

5、整治时限

2014年1月完成,以后工作常态化。

(三)关心群众生活专项整治

1、整治内容

(1)2011—2012年度退休人员该补发的规范性生活补贴一直没有到位,退休老同志对此意见较大。

(2)家属区安装电梯的问题,一直未有解决方案。

(3)职工医疗费报销比例偏低,特别是大病、重病患者个人自付比例较大,负担太重。

(4)食堂饭菜菜式品种少、质量不保证、外来人员就餐多、服务窗口少、服务态度和卫生管理不到位等。

(5)旧单身楼生活配套设施不完善,有3层楼没有公共热水器,不能满足青年职工热水洗澡等需求;另楼层排水管道设置不合理。

2、目标要求

通过专项整治关系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深入群众、联系群众、依靠群众,关心群众疾苦,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进一步改进领导作风和工作作风。

3、方式方法

(1)制定方案。对上述5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要高度重视,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认真落实整改。

(2)检查督办。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加强跟踪检查,逐项进行督办,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对整改不力的责任部门和相关责任人将下发整改通知书给予批评,并限期整改。

4、工作小组

此项工作由党委书记黄良民同志和副所长、副书记詹文欢同志负责,人事教育处和资产财务处牵头,徐海处长和黄林丛副处长为责任人,具体实施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其他有关部门配合。

5、整治时限

(1)2011—2012年度退休人员补发规范性生活补贴问题,2013年12月前完成;

(2)家属区安装电梯的问题,2—3年内分步实施;

(3)职工医疗费报销比例偏低问题,2014年一季度完成;

(4)食堂管理问题,2014年1月完成,长期坚持;

(5)旧单身楼生活配套设施不完善问题,2013年12月完成。

(四)科技创新工作专项整治

1、整治内容

(1)对世界海洋科技创新前沿以及发展态势,对国家海洋战略需求以及我所海洋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着力点等重大问题调研的深度和广度不够,前瞻性研究不够;

(2)改革动力不足,现代管理机制还有待建立完善。

2、目标要求

通过加强对国家战略需求与国际海洋科学发展前沿最新动态的跟踪和研究,不断提升我所发展理念、发展战略与重大举措,在实施海洋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找准着力点,促进“立足南海、跨越深蓝”,实现“更远、更深、更实、更强”的目标。

3、方式方法

(1)查找不足。根据十八大和中央对科技工作的新要求,结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中科院提出“四个率先”的要求,开展摸底自查,查找我所在自主创新方面存在的前瞻性研究不够、动力不足等问题,及时提醒,及时改进。

(2)集思广益。调动广大科技骨干的积极性,发挥学术委员会的咨询作用,定期与不定期召开研讨会,对我所发展战略与规划进行研讨。

(3)联系跟踪。加强与国家基金委、国家科技部、国家海洋局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获取有关信息。同时密切跟踪国家“十三五”规划制定的最新动态、国家重大科技发展规划、重大科技项目策划建议等。

(4)凝练目标。近期对我所“创新2020”和“一三五”规划进行研讨,作出适当调整。

4、工作小组

此项工作由张偲所长负责,王东晓副所长协助,科研与规划处牵头,张长生处长为责任人,具体实施对科技创新的前瞻性研究不够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所学术委员会、院地合作与开发处配合。

5、整治时限

2014年上半年完成,长期坚持。

(五)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专项整治

1、整治内容

(1)“三公”经费的标准把握不严,一定程度上存在铺张浪费的现象。

(2)在公务接待、因公临时出国(境)、会议等方面内控制度不够完善,管理流程不够规范,审批把握不够严格,执行不够到位。

2、目标要求

通过加强对“三公”经费的管理和控制,规范公务接待、因公临时出国(境)和会议的管理,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节俭意识,发扬主人翁精神,努力创建节约型研究所。

3、方式方法

(1)自查自纠。针对公务接待、因公临时出国(境)和会议方面的整治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及时改正。

(2)监督检查。纪检监察部门通过明察暗访、定期和不定期抽查、普查等方法加强检查监督,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及时纠正,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按照党纪政纪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通报全所。

(3)建章立制。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规定,制订完善“三公”经费管理相关制度,明确标准,加强审批流程监管,规范管理,堵塞漏洞,降低管理风险。

4、工作小组

此项工作由党委书记黄良民同志负责,副所长王东晓、龙丽娟两位同志协助,科研与规划处和所办公室牵头,张长生处长和陈忠主任为责任人,具体实施对“三公”经费的标准把握不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资产财务处、党群工作处配合。

5、整治时限

2014年1月完成。

(六)科研经费管理专项整治

1、整治内容

(1)科研经济业务内控管理制度不完善,存在不真实、不合法、不合规的现象。

(2)近年来审计发现,利用虚假发票报销、虚构经济业务支出、虚报冒领出海补贴、租船费真实性依据不足等问题,存在套取科研经费的重大风险。

2、目标要求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对科研项目经费的监管,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增强项目风险管理与控制能力,提高项目经费管理水平,有效防止在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中发生违法违纪问题。

3、方式方法

(1)自查自纠。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组织学科组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及时改正。

(2)审计监督。监察审计部门采取抽查方式抽取若干科研单元,重点审计被抽查科研单元的所有科研经济业务及其管理控制情况,发现违纪违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3)制度建设。结合廉洁从业风险防控,制订(修订)科研行为规范、合作经费转拨、出海费、租船费、通讯费、材料采购费、招待费等业务管理制度。

(4)内控机制。合理划分课题组审批权限,明确科研管理部门对科研经济业务的审核职责,制定标准化、易操作的业务管理流程,规范科研业务管理,强化各级管理责任。

4、工作小组

此项工作由王东晓副所长和詹文欢副所长负责,科研与规划处和院地合作与开发处牵头,张长生处长和袁涛萍副处长为责任人,具体实施对科研经费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资产财务处、纪监审办配合。

5、整治时限

2014年第一季度完成。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各工作小组、责任部门(人)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真正把专项治理工作摆上突出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下大力气抓实、抓好。所第一责任人要负总责,各责任所领导要亲自抓,带头发现问题,带头抓好整改落实。各责任部门要认真研究谋划,明确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责任,把握时间节点,强化工作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治工作。

2、抓住突出问题。要按照边查边改、边整边改的要求,抓住突出问题,集中进行整改,切实抓好落实。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贯穿于整个专项整治工作始终。

3、加大整治力度。加大检查、督办力度,确保专项整治任务如期完成并取得实效。能解决的问题立即解决;不能立即解决的问题制订解决办法,由有关业务部门协调跟进。

4、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全过程的监督,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贯穿于专项整治工作的始终。实行问责追责制,对在专项治理工作中敷衍塞责、走过场、不配合、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的,要根据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工作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情节轻微的,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按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对发现问题有意隐瞒事实真相的将追究处理。

5、加强沟通交流。各工作小组、责任部门要将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汇报,加强交流,以便更好地促进工作。

四风问题专项整治方案二

为充分利用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紧紧抓住“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这个突破口,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群众看得见的成效,根据《关于认真扎实做好“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任务对接、立行立改的通知》(湘群组发〔2013〕58号)和《郴州市委印发〈郴州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郴发〔2014〕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引,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省、市相关规定,自觉践行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结合我市作风大整顿“好作风建设年”活动,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四风”,严格落实“稳、准、狠、韧”的工作要求,边学边查边整边改,切实解决关系群众利益、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畅通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促进党群干群关系“零距离”,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实现机关精神面貌明显改进、服务效能明显提升、发展环境明显改善、群众认可度明显提高,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为群众满意工程,为推进“一化两城三创四大”目标实现,加快郴州起飞步伐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步骤

(一)摸清底子,制定方案(3月份至4月上旬)。要认真研判我市专项整治工作面临的形势,主动对接中央、省委确定的34项专项整治任务,结合“流行病”和“地方病”的整治,科学制定全市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要突出工作重点,对于在基层表现不突出、已经有明确规定的作一般性问题整改,对于群众有迫切要求的要重点整治。专项整治任务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协调配合单位认真梳理问题表现,摸清核实相关底数,对接省直部门实施方案,研究制定责任明确、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各县市区要迅速启动,对接中央、省委和市委要求,自行查找“四风”方面其他突出问题,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推动责任单位具体实施。

(二)集中整治,全面推进(4月中旬至7月下旬)。各级各单位要按照专项整治工作的整体部署,认真抓好“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专项整治任务单项工作方案的实施,全面打好“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攻坚战。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将通过专项督查、明查暗访、电视问政、跟踪问效和公众评议等方式,加强对“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及时发现问题、通报情况、曝光典型,对整治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单位,下达专项督办函,责令整改,确保取得实质性效果。同时,要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推进会,听取整治工作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情况汇报。对于要求5月底前整改到位的专项整治任务,凡整改不到位或整改效果不好的,不得召开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

(三)总结检查,评估验收(8月上旬至9月上旬)。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通过查看资料、现场检查、座谈了解、群众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对整治工作成效进行抽查和评估,加强结果运用。坚持阶段性与长期性相结合,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和经验的基础上,常抓不懈,防止问题反弹、隐形异化。要将专项整治与建章立制相结合,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对于专项整治工作群众满意度不高、评估不合格的县市区,责令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工作,总结评估合格后,才能召开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对于专项整治工作评估不合格的市直单位,视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过关,要延长活动时间直至通过检查评估。同时,各地各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8月25日前上报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专项治理组(联系电话:2871557;邮箱:qzbzxz@163.com)。

三、任务要求和责任分工

对中央、省委部署的34项和市委部署的3项专项整治任务同步推进。主要任务要求和责任分工如下:

(一)中央、省委部署的专项整治任务

1.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

(1)从严控制会议。认真贯彻落实郴州市《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会议和减少领导事务性活动的通知》(郴办字〔2012〕59号),进一步精简会议数量,提倡开短会、讲短话;进一步完善会议制度,从严控制会期和参会人员规模,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简化会议程序,减少出席会议领导人数;严格会议经费管理,严禁办会过程中的奢侈浪费。7月底以前,健全规范全市性会议审批管理制度,根据各地各单位上报情况,对全市性会议认真审核把关,实现2014年全市性会议数量在2013年压缩50%的基础上进一步减少。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 责任人:肖毅平

配合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财政局

(2)从严控制各类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抓好《郴州市党政机关文件简报计划管理暂行办法》(郴办发〔2012〕25号)的落实,实行文件计划申报制度,各部门须在每年3、6、9、12月将下一季度的拟发文件计划报送市委办、市政府办审查备案。进一步精简文件数量,下发的文件要结合实际、务求实效,要防止以信笺头,“白头”件等变通做法代替“红头”文件。对各类简报和内部刊物进一步清理规范,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一个部门原则上只保留一种简报”的规定。鼓励各地各部门加强电子政务信息平台的运用,逐步实现文件、简报网络收发和批阅。6月底以前进行检查评估并及时通报。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 责任人:郭名亮

配合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委宣传部

(3)从严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按照郴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表彰奖励工作的暂行规定》(郴办字〔2012〕85号)要求,制订《关于做好全市中心工作考核的通知》,对全市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实行总量控制,严格控制新增评比达标表彰奖励活动的设置。对于必要的表彰活动,要严格评选表彰对象,严格制定表彰奖励标准,严格审查表彰活动的经费管理。严厉整治以评比达标表彰为由拉赞助、收取费用、滥发钱物等现象。抓紧整改针对基层单位授牌晋级、“一票否决”项目过多过滥的问题。清理规范工作在5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人:李五一、郭名亮

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纠风办、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国资委、市经信委、市民政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

(4)清理各类领导小组、议事协调机构。针对目前各类领导小组、议事协调机构、各类办公室过多的突出问题,开展整治清理。严格控制各类领导小组和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切实规范市本级领导小组的设立程序。清理工作在6月底前全面完成。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人:李五一、郭名亮

2.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

(5)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对未实行开门办公、首问负责、一次性办结或一次性告知等制度的责任人员实行问责。坚决杜绝利用便民服务谋取不正当利益现象,坚决查处行政审批和涉企检查、收费中“吃拿卡要报拖”行为,坚决查处在项目审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等工作中搞暗箱操作、权力寻租等行为。整治工作在7月底前完成。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 责任人:杨赛保

配合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市审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物价局、市审改办

(6)坚决打击新闻敲诈行为。严肃查处以新闻舆论监督为名进行新闻敲诈、强拉广告、索要赞助、约稿收费、有偿新闻等行为。严厉打击少数记者以“曝光”为名进行敲诈勒索、谋取利益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及时清退不符合新闻从业资质条件规定的采编人员。4月底以前对所有新闻从业人员轮训一次,6月份对开展新闻敲诈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评估。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人:马治平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广播电视台、郴州日报社

(7)切实整治“庸懒散”。按照《郴州市作风大整顿“好作风建设年”活动方案》(郴作发〔2014〕1号)和《“庸懒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郴纪〔2014〕1号)相关要求,大力整治机关干部“庸懒散”现象,对各地各部门进行不定期的明察暗访,严厉整治工作作风自由散漫、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等行为,坚决整治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炒股、玩游戏、观看娱乐节目等现象。整治工作与“好作风建设年”活动同步安排部署。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 责任人:谢程鹍

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人社局

(8)清理规范与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相关联的中介机构、行业协会收费行为。对市本级与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相关联的中介组织和行业协会的收费行为及财务收支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与市直部门业务相关联的咨询公司、评估公司、评审中心和服务中心等中介组织进行重点清理,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重点查处和打击少数人“提篮子”的行为,为行政审批工作营造一个公平规范的环境。出台相关管理办法,从制度层面堵塞漏洞,规范市场服务秩序,构建长效机制,保障中介服务组织独立、客观、公正执业。6月底前开展专项检查,8月底前进行评估验收。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 责任人:李湘惠

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市物价局、市审计局、市工商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9)精简行政审批项目。在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和省委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继续采取并联审批、集中审批、限时审批等措施,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实现审批提速,真正方便基层、方便企业、方便群众办事。8月底以前按照要求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

牵头单位:市委编办 责任人:陈寿峰

配合单位:市政府办、市发改委、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

(10)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与开展收费专项检查。继续抓好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加强12342机关效能和优化发展环境问题投诉热线建设,借助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平台强化行政效能监督查处工作,规范涉企检查、涉企收费、行政处罚工作;继续推进收费专项检查工作。8月底以前完成综合评估。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 责任人:杨赛保

配合单位:市优化办、市物价局、市财政局

3.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

(11)整治公款送礼行为。推进全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严禁在一般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节日期间用公款送节礼;严肃查处索取、接受或以借用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财物。通过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明察暗访,查处一批典型案件,有效遏制公款送礼、违规收送礼金等行为。6月底以前完成总结评估。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 责任人:谢程鹍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直机关工委

(12)坚决纠正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抓好市纪委《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落实,着力纠正少数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职务消费随意性大、铺张浪费、公私不分等问题,有效扭转过度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等奢靡浪费之风。严格执行早中餐不饮酒,公务宴请不上高档菜品和高档烟酒、陪餐人员不得超过规定人数等相关规定。制订全市国内公务接待、会议费、培训经费管理办法等制度。开展明察暗访,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到私人会所活动的行为,公开通报一批违纪违规的典型案例。6月底以前完成总结评估。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 责任人:谢程鹍

配合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13)坚决纠正豪华铺张办晚会现象。认真整治造节办会过多过滥、节庆演出奢侈浪费等问题,提倡节俭办晚会和节庆演出。精简各类节会,对各地举办的各类节会,严格晚会举办备案审批制度,把好立项关、预算关、审计关,坚决杜绝使用财政性资金或摊派资金造节办会。6月底完善相关管理审批办法。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人:马治平

配合单位:市纠风办、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文广新局、市广播电视台、市文联

(14)坚决纠正境外招商奢侈浪费等问题。抓紧制定出台《招商引资活动管理规定》,规范境外招商引资工作中所涉及的住宿标准、礼品档次、经费开支等内容。倡导务实节俭招商,严禁以招商引资为名用公款入住豪华酒店、举办奢侈宴请、游山玩水和赠送高档礼品。制定完善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对一些重点单位列入专项审计年度计划。7月底之前出台相关规定。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 责任人:谢程鹍

配合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旅游外事侨务局

4.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滥建馆所

(15)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及公车私用。认真抓好《郴州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办法》(郴办发〔2012〕20号)的落实,对超编、超标配置的公务车辆及时按规定进行处置,坚决查处违规换车和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以及公车私用、滥用军车警车车牌等行为。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在节假日对公务用车实行集中封存,严禁领导干部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使用配备给领导干部的公务用车,积极支持、引导一些地区和单位在加强对公车监管方面的创新做法。严禁用公款为私家车加油和违规报销加油费等行为。对违规配备公车的整治工作在6月底以前完成。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 责任人:谢程鹍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交警支队

(16)清理领导干部违规占用住房、办公用房。认真落实《郴州市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实施方案》(郴办字〔2013〕29号)的有关要求,加快整改全市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超面积使用办公用房以及多处占用办公用房,豪华装修办公用房、配置高档办公家具及办公用品等问题。严禁领导干部长期租用宾馆、酒店房间作为办公用房。配备使用的办公用房在退休或者调离时应当及时腾退并交还原单位处理。畅通举报渠道,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和专项督查及明查暗访,抓紧对整改后闲置的办公用房进行登记和清理。清理领导干部违规占用住房工作在6月底以前全面完成,清理办公用房工作在4月底前全面完成。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办公室

责任人:李五一、高爱国

配合单位: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纪委(监察局)、市委机关行政处、市政府机关行政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7)全面停止新建楼堂馆所。严格遵守《郴州市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实施方案》(郴办字〔2013〕29号)的要求,5年内全市党政机关一律停止以任何理由和形式新建、扩建、迁建和购置楼堂馆所,已批准但尚未开工建设的楼堂馆所项目一律停建,已经开工的但建设资金没有明确来源或大大超出概算的,一律进行整改,6月底之前突出抓好对存在问题楼堂馆所相关项目的整改。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人:李五一、高爱国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纪委(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市审计局、市委

机关行政处、市政府机关行政处

(18)清理纠正党政领导干部兼职取酬问题。严格按照政策法规要求对领导干部包括离退休老同志在企业和各类协会兼职并领取报酬的行为进行清理。5月20日之前清理完毕。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责任人:张 军

配合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民政局

5.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

(19)严格规范预算和支出。科学制定并严格执行年度财政预算,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2014年市本级“三公”经费下降20%。严控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差旅费等办公性行政经费开支,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7月底前出台郴州市《关于加强“三公”经费审计监督的意见》,加强“三公”经费审计监督,全面加大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和政府投资审计力度,严肃查处“三公”经费支出方面违法违规以及因决策失误造成损失浪费问题的单位和责任人。今年部门预算单位要公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人:谢革非

配合单位:市审计局、市纪委(监察局)

(20)严格公务接待标准。严格执行《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的规定》(郴办发〔2013〕2号),出台《郴州市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从严控制公务接待开支,对各类公务接待严格审批、审计;减少迎来送往,下基层调研严格按照中、省、市改进工作作风有关规定执行。对部分市直单位2013年度公务接待经费管理和使用、规范公务接待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在8月底以前实施分析评估。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人:谢革非

配合单位:市审计局、市纪委(监察局)、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21)规范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管理。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的若干规定》(郴办发〔2010〕14号),加强计划控制、量化管理和任务审批。健全经费、任务联动审批机制,凭任务批件报销费用。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不能由企事业单位出资或补助,不能摊派、转嫁出国(境)费用。加强对出国(境)任务执行情况的联合监督检查,党员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要按程序审查备案。5月底前要对因公出国(境)情况逐一建立台帐。

牵头单位:市旅游外事侨务局 责任人:李黎明

配合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

(22)整治违规设置“小金库”。 认真巩固前阶段“小金库”专项治理成果,对“小金库”治理情况“回头看”,组织人员开展明查暗访,发现线索突击检查,加大对违规设置“小金库”的处罚力度。在更大范围内公布举报电话、邮箱,继续实施举报有奖政策,及时发现和查处违规设置“小金库”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在6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财政局 责任人:李湘惠

配合单位:市审计局

6.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23)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大力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建立健全科学的评价体系,坚决叫停违背科学发展、盲目铺摊子上项目的行为,坚决遏制盲目“造城”之风。正确处理稳增长与调结构的关系,着力促进“三量齐升”,突出生态文明建设。建立重质量、重效益、重落地、重实际开工的招商引资导向,制止和纠正招商引资水分多、虚假签约、质量和效益不高、严重影响当地环境等问题,坚决查处制造假情况、假数字、假典型、假业绩的问题。5月份对全市“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评估。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人:李五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统计局

(24)坚决纠正唯国内生产总值用干部问题。坚持和完善干部分类考评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干部考核机制,科学设置考核指标,把改善民生、社会进步、生态效益、清正廉明等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坚决纠正唯国内生产总值用干部问题。7月底前完成我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指标修订完善工作。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责任人:张 军

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统计局

7.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25)坚决纠正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落实国家征地拆迁政策措施,规范征地拆迁程序,公开征地拆迁标准,严格依法拆迁,严肃查处以非法方式强行征地拆迁的行为,严肃查处补偿款不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的问题。4月底前完成。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责任人:陈一华

配合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市房产局、市规划局、市公安局

(26)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认真落实中省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开展各项涉农政策落实情况检查,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惠农资金等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依法打击利用虚假项目骗取国家惠农补贴的行为。加强农资市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假贩假等侵害农民切身利益的违法行为。8月底以前完成检查评估并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报告。

牵头单位:市委农村部 责任人:朱孝党

配合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移民局、市工商局

(27)坚决纠正涉法涉诉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依法依纪办案,推进执法司法公开;规范司法自由裁量权,公正廉洁执法司法;规范执法办案收费、涉案款物处置等行为,做到公正清正;严肃查处“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维护法律公平正义;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判决的执行力度,对于少数恶意不执行法律判决的对象,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8月底前专项整治工作要取得明显成效。

四风问题专项整治方案三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意见,巩固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纠正治理“四风”,根据市纪委《关于集中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XXX〔XXX〕XX号)文件精神,结合市委落实中央办公厅督查组反馈意见整改要求,经局务会研究决定,在我局系统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锲而不舍的抓好作风建设。坚持稳中求进、实事求是、严字当头”对“四风”问题予以坚决查纠惩治,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不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有力推动我局党员干部遵规守纪、廉洁自律。

二、整治范围

重点整治2016年以来“四风”问题,深入查摆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陋习,紧盯严查 “四风”隐形变种,不断深化作风建设。

(一)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方面。一是是否存在文山会海的问题,这些问题导致干部疲于应付,没有时间抓好落实。如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太多,要求参会人员范围过大;发文把关不严,可发可不发的文件随意性过大等。二是是否存在各种不担当不作为不尽责,表态调门高、行动落实少的问题。如热衷于作表面文章,组织学习、部署工作习惯走过场、开大会、念文件、听汇报,很少扑下身子调研和抓落实;对工作不重实效重包装,把精力放在“材料美化”等环节,搞文字政绩等。三是是否存在群众观念淡薄,服务群众的意识和本领不强。如对待群众生冷干硬、消极应付,有的态度恶劣、有的能力不足、效率低下等。四是是否存在调研和检查考核层层陪同、层层加码、实际工作蜻蜓点水,水分较大问题。

(二)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一是公务接待超标准问题。如超标准接待、超陪同人数用餐、不按规定缴纳伙食费用;假借接待活动等名义在公务活动中饮酒,变相同城吃请等问题。二是公款旅游问题。如“组织党员活动”、“接受革命传统教育”之名组织绕道“红色旅游”问题;以考察学习、会议、培训、参展、开展群团活动等名义变相用公款旅游问题。三是公车管理问题。如借用下属单位车辆、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问题。四是“隐形变异”办公用房超标问题。如简单砌墙“四面墙”分割;在办公室增加办公桌椅虚达使用标准假象等问题。五是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如分批次、多地点变相操办,不如实报告组织等问题。六是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服务对象宴请问题。七是变相违规公款吃喝的问题。如将大额发票拆分报销;以节假日补助、集体活动聚餐等名义变相公款吃喝;利用机关灶违规接待等问题。

三、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从2018年8月15日开始, 10月30日结束,具体分为深入自查、监督检查、总结提高。

(一)深入自查自纠(8月15日至9月15日)。各下属单位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层层动员部署,对照专项整治重点,认真开展全面自查。对2016年以来的“四风”问题进行清理,深入查摆问题,及时抓好整改同时形成书面汇报材料,于9月15日之前上报局政秘科。

(二)开展监督检查(9月16日至10月10日)。聚焦“六大纪律”,局党组牵头,联合市纪委监察委第十纪检组、政秘科、直属机关党委、财务等相关人员采取集中明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四风”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检查,对各单位专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查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方面的“四风问题。

(三)全面总结提高(10月11日至10月30日)。各单位和局机关要通过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健全规范行为、防范和纠治“四风”问题的规章制度,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形成规范化机制。各下属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总结要于10月30日前送局政秘科。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监督检查。由政秘科、财务科牵头,采取账目倒查、痕迹倒查、发票倒查方式,对局属各单位和局机关进行专项财务检查;综合运用明察暗访、集中抽查、受理举报等方式,采取全面排查与重点检查相对合、突击暗访与随机回访相结合的方式,盯紧盯牢重要节点、重点部位、重点人群,及时发现和掌握“四风”问题线索。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以市纪委微信公众号“随手拍”、“四风”举报一键通、举报直通车等形式,紧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变种问题,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社会每一个角落。

(三)加大问责力度。要坚持问题导向,严肃查处“四风”问题,实行“零容忍”,发现问题及时查处,严肃处理。对禁而不绝的“四风”问题,坚持露头就打,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坚持现形就抓,层层剥开“四风”隐身衣;对顶风违纪“四风”问题,或“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通过强化“一案双查”,倒逼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到实处;对一些改头换面的“四风”问题,要对提供场所、经费和报销便利条件的相关单位及其责任人员作出严肃处理,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__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集中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__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局机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秘科,负责专项整治的日常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切实履行抓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 ,加强对“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组织领导和统筹部署。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三)强化协调配合。各单位(科室)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及时解决整治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任务逐项推进。

(四)强化问题整改。各单位要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对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如实上报的,可以从轻、从宽处理。同时,要针对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注重完善制度和机制,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系统配套、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真正做到用制度管钱、管人、管事,让“四风”问题无法隐身,无处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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