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姓名: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门市房租赁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将自己拥有完全所有权的商业用门市房租赁给乙方使用:

门市房位置:

1、租赁期限:租赁期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房租为人民币 元( 万元整),以后每年价格随市场行情定价,在租赁期内,如因乙方原因提前终止租赁合同,乙方所付租金不予退还。

2、付款方式为一年一交,不开发票,上打租,必须提前一个月交租金。

3、租赁期间乙方负责每年交纳采暖费,物业费、水电费、卫生费以及和营业有关的一切费用,甲方概不负责。

4、租赁期间,乙方不得私自将此房屋转租,营业期间不得在此房进行违法活动,如果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和干扰以至于引起的不良后果,乙方要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5、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需要对房屋进行装潢,装饰,但不得擅自改变或损坏房屋结构和附属设施。如须改变,必须经物业管理人员和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造成经济损失,乙方要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6、租赁期间乙方要注意防火安全,如乙方原因引发火灾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全部的经济损失。

7、房屋租赁合同期满以后,室内装潢可移动的装饰材料乙方可以拿走,移动有损价值的(如地砖、墙砖等)装饰材料归甲方所有。租期届满后,乙方如果想续租,同等价格乙方有优先承租权,租金价格调整可参照市场房屋租金价格。

8、违约条款:如乙方有在合同约定期间内拖欠房租;或私自将房屋转租,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所付房租不予退还,并且乙方还须向甲方支付年租金的30%为违约金。

9、乙方如经营不善,必须经由甲方同意之后可将房屋转租他人。

10、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限内的正常活动,甲方不得干涉。

1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交纳1000元人民币作为押金,防止乙方对水电、物业费拖欠及主要设施损坏。如乙方无以上事情发生,甲方应把1000元退还给乙方。

12、本合同签字前甲乙双方各自核对对方证件,签字后生效。

13、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以此为证。

甲 方: 乙 方: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