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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行风建设工作报告(共12559字)

第一篇:民政局行风建设工作报告

为了深入推进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树立民政部门良好形象,全面提升民政窗口单位服务水平和质量,根据市民政局的统一部署,我局积极组织,认真开展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按照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市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从5月份开始,历时六个月,在全县民政系统开展了以“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和“求公平、求服务、求发展、求和谐”的四求主题实践相结合的活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动员到位

局党组高度重视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工作,召开局班子专题会议,周密部署、制定措施;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和评议代表大会,认真学习,培训及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同时为了确保创建活动扎实有序开展,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救灾办、办公室、殡改办、社会事务科以及各创建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同时明确目标,明确工作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坚持组长统一领导,副组长总指导协调,其他分管领导及业务科室负责人在分管范围内指导协调。各申报单位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形成各负其责、各司其职、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确保行风建设创建活动扎实有效的开展。

印发了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实施办法,并制定了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范围以及组织领导,责任和措施。各创建单位通过开展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服务宗旨意识,全面提升民政行业规范化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力争通过创建活动的开展,真正把“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理念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二、组织评议,注重实效

今年我县民政系统参评对象是4家单位,分别是县殡仪馆、县社会(儿童)福利中心、县左店乡敬老院、县岗集镇敬老院。同时我局以改善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质量,优化发展环境,促进民政事业发展为目的,采取统一组织、分级实施、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全面评议、突出重点、督导为辅的方法对参评对象履行职责、落实政策、政务公开、为群众做实事、办好事、治理各种不正之风、办事效率、服务质量、遵守职业道德以及其他中心工作等方面进行明察暗访。同时邀请我县人大代表、群众代表作监督员,参与评议监督。

重点是注意实效。1、部署快、推进快。第一时间制定印发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落实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及时通报行风建设情况,确保活动扎实有效。2、沟通勤、走访勤。各参评单位与行评代表、建立了沟通和反馈机制,保持经常性联系,确保信息畅通。局领导与领导组成员与多位行风监督员们,冒着酷暑、不辞劳苦,对基层窗口单位进行了多次明查暗访,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意见建议。3、环节细、自查细。坚持边评议、边反馈、边整改、边提高的动态化推进,在环节把握上保持连贯性和一致性。同时加强行风建设自查自纠,制定各项工作的量化指标,进行不定期检查,增强自身“免疫力”。

三、征求意见,查摆问题

通过采取召开座谈会、上门征求意见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分别在县社会(儿童)福利中心、县殡仪馆、各乡镇敬老院等单位增设24个意见举报箱,公布了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群众评议监督,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将查摆出来的群众意见和建议归纳整理。主要评议内容:

1、单位领导班子及其班子成员贯彻落实关于行风建设工作计划及组织实施情况;

2、纠正损坏人民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整改落实情况;

3、实行政务公开、办公事务公开的情况;

4、办事程序、工作纪律、岗位规范等有关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落实情况;

5、服务收费标准上墙;

6、文明服务、廉洁自律和办事效率情况,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

这一阶段的行评工作主要是征求意见,查摆问题,并且督促各部门对自身存在的行风问题进行认真自查,在自查的基础上找准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切实做到边查边改,未评先改。

四、认真剖析,采取措施

针对自查出现的一些情况,我局高度重视,由分管副局长同志,带领相关业务科室,多次深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和布置下一步工作计划,对查摆出来的问题,督促补差补缺,采取对应的整改措施:

1、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办事效率。改进不相适应的工作方式方法,理顺内部管理关系,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

2、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和责任制度。进一步完善服务质量、规范程序、文明服务等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责任考核形式,进行责任考核。

3、继续实行接受监督,坚持窗口部门设立意见箱、服务满意情况调查表等,接受社会公开监督,促进部门行风建设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县民政局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们牢牢把握契机,努力开创创建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的新局面。充分认清加强行风建设,是民政事业发展的重要保证,也是民政服务得到群众认可的关键所在,只有将行风建设与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紧密结合、互联互动,才能够真正“长效化”、“实效化”。新的历史时期,民政将面临诸多挑战,行风建设任重而道远,让我们把今天的成绩当作明天的起点,牢记并践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宗旨,共同推进县民政事业新的发展!

第二篇:区民政局行风建设工作汇报

区民政局行风建设工作汇报

2014年,中捷民政局紧紧围绕"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宗旨,大力推进加强行风建设,不断推进依法行政,认真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树立了勤政为民的良好形象。广大干部职工致力于巩固和扩大行风建设的成果,树民政新风,让群众满意,办实事、求实效,认真做好二级联动、创新方式、政务公开、为民服务等文章,进一步提高了行风建设水平,促进了民政工作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一、做好二级联动文章,建立抓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行风建设是一项系统、持久的工程,需要长抓不懈。工作中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督查,建立区、公司(社区)二级联动,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保证了行风建设常抓常新和持久深入的发展。

(一)加强领导,做到行风建设层层有人抓、有人管。区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并在局办公室设立行风建设办公室,负责对行风建设具体工作进行安排、调度、检查。各二级单位由民政助理负责检查行风建设的具体落实,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二级单位具体抓的工作网络,做到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确保了行风建设有组织、有领导和健康有序地开展。

(二)明确责任,形成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年初,民政局召开会议,具体研究行风建设工作,根据上年度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逐一列出整改方案,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具体分工,把责任落实到人。将行风建设与业务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落实,实现行风建设与民政业务的良性互动。

(三)强化督查,推动行风建设的深入开展。每个季度,局行风建设督查小组,都要对局机关各科室、二级单位进行行风督查,具体做法:一是向社会各界发放征求意见表。征求对民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召开座谈会,召集有关单位负责人商讨基层对民政工作的意见。三是向社会各界公布行风监督电话,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建立动态督查机制,防止和杜绝行业不正之风。

二、做好三个文章,形成抓行风建设的整体合力。

创新抓行风建设方式,改变就行风抓行风的办法,将行风建设与中捷现在开展的"厚德"教育活动、正风肃纪专项活动和争创文明单位、文明机关、文明标兵活动结合起来,形成"靠活力抓行风,以行风促活动"的良好局面,是我们行风建设的重要方法。

(一)把行风建设与厚德教育活动结合起来,努力提高全体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厚德教育是中捷产业园区根据当前形势提出的一项重要活动。厚德教育是一个重要方向,就是要提高干部职工的素质,增强为民服务的能力,我们在厚德教育活动中把行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存在的问题作为整改工作重点,明确责任人,制定整改方案,限时整改,纠正和防止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提高了民政系统的行风建设水平。

(二)把行风建设与正风肃纪专项活动结合起来,努力树立勤政廉洁的良好形象。针对工作中易发生问题的环节,制定具体措施,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中。特别是救灾款发放、抚恤金补偿费、低保资金发放等专项资金,全部做到专款专用,急款急用,不出现任何违反纪律规定,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三)把行风建设与争创文明科室、先进个人活动结合起来,切实发挥表率作用。近几年,我局把争创文明科室评先同行风建设结合起来,要求每一名机关干部都按照评先要求,转变观念,改进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人人争先。同时我们采取措施,对群众反映态度生硬,吃拿卡要等问题,发现一次罚款100元,违反二次罚款200元并取消文明科室、先进个人的评选资格。通过活动的开展,激发了广大干部职工争先创优的积极性,改善了服务,促进了工作开展,发挥了表率作用。

三、做好政务公开文章,努力建设阳光民政。

我们针对民政工作与群众联系最密切,而且政策性、法规性都很强的特点,以深化政务公开为突破口,不断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率,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实现了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树形象,赢得了广大群众的满意。

(一)深化政务公开。按照"全面落实、及时便民"的原则,以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为重点,规范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突出公开重点,进一步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一是规范公开内容。把民政工作的职责范围、办事程序、政策规定、收费标准、服务时限在局公开栏内进行公开,并设立热线电话接受群众咨询。二是创新公开方式。将直接面向群众的基层单位作为民政部门行风建设的创新公开方式,设立办事窗口,将有关政策规定、办事程序、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进行公开。有效的为群众解决了难题。三是突出公开重点。公开过程中注重突出重点,特别是一些群众比较关注的问题,如城乡低保的有关政策,退伍士兵安置政策,婚姻登记和殡改收费标准等全面公开,保证了热点、焦点工作的公正、公平。

(二)严格依法行政。近几年,民政局及所属单位在转变工作职能,加强制度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与区计划生育局建立了信息共享网络,及时将婚登情况信息上传计生局,连续四年被评为"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先进单位"。认真贯彻《婚姻登记条例》,努力提高登记水平,今年共办理婚姻登记208对,登记合格率达到了100%。加大殡葬管理和执法检查力度,始终保持了100%火化率。

(三)提高办事效率。民政工作处于为民服务的最前沿,工作效率的高低直接反映了为民服务的水平,为此,为民以维护政令畅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为目标,在办,立即办,想法办上下功夫。如:困难救助我们规定是一季度一审批,但对于有重大疾病特殊困难的群众,我们是马上办,只要申请到,当天就能领回救助金。房子失火,我们要求当天赴现场,第二天救助款发放到位。

四、做好为民服务文章,注重行风建设的实效

加强行风建设的根本目的,就是要更好地为民服务。我局始终把为民服务、让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检验行风建设成效的标准,认真履行民政职能,坚持依法行政,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一)进一步完善了以城乡低保为核心的社会救助体系。低保标准从去年的城镇350元,农村160元提高到城镇390元、农村200元,已经实现全市最高水平。全年累计发放低保金170.9万元,保障了城乡低保群众的基本生活。全年共开展了两次城乡低保普查工作。普查后,全区共城乡低保对象286户605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222户477人,农村低保对象64户128人,并对部分低保户家庭的保障水平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调整。

(二)在最低生活保障体系的基础上,我局又执行了一系列救助政策。一是医疗救助制度,在善达基金报销的基础上,又针对低保家庭的门诊费用给予救助,全年共发放5.9万元,救助20人;二是为低保户及五保户中符合条件的人员免费缴纳意外伤害保险,每人20元,共计1180元;三是冬季取暖补贴制度,累计发放34.4万元;四是节日补贴制度,每人200-300元,共发放17.4万元;五是电价补贴制度,对低保户家庭每户每月给予15度免费电量,全年共发放电价补贴2.8万元,减免电量5.3万度;六是积极开展春节期间走访慰问工作,走访慰问的贫困家庭共计120户,发放慰问品及慰问金共计65360元;七是做好救灾工作,上半年我区发生了春荒灾害,受灾面积6.97万亩,发放救灾款70万元,惠及受灾群众13325人次。

(三)优抚安置工作有了新突破。一是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确保抚恤金及时准确发放到位,全年共计发放50万元;完善全区优抚医疗保障制度,重点解决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全年共为重点优抚对象解决医疗补助达5万元,同时结合园区善达基金政策,使我区优抚对象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全部达到60%以上,为全市最高水平;10月下旬组织全区13名"原8023部队及其他参加核试验的军队退役人员"进行了健康体检,受到了广大优抚对象的欢迎和好评。二是积极落实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按照上级要求,为2014年和2014年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通过积极争取和努力,共为37名普通兵发放补助金共计470620元。对3名符合安置条件的专业士官,通过与有关单位协调,顺利安置到社区工作站工作。同时我们为2014年至2014年期间的转业士官补发了生活补助金6910元。三是完成优抚对象二代身份证信息采集认证工作。10月份,我区对88名优抚数据库中的优抚对象,进行了二代身份证识读设备的采集工作,共录入有效身份证75人,占总数的85%,达到了市局规定的80%的要求。四是加强对散葬烈士墓的抢救保护工作。今年,按照省、市统一部署,我局对全区散葬烈士墓进行了普查,经查实,全区共有10座散葬烈士墓,均在本家族墓地中。11月中旬全部完成烈士褒扬管理信息系统的补充录入工作。

(三)残联工作实现进一步突破。一是在全市率先开展残疾人帮扶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一、二、三级残疾人发放每月200元的生活补助金,为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全额代缴其基本养老保险金,并为达到退休年龄的直接发放500元/月的养老金。二是积极开展助残活动,在全国助残日期间积极部署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助残系列活动,为残疾人家庭赠送轮椅、助视器等康复器材,为一线贫困残疾职工送去米、油等慰问品,与世博园联合组织全区残疾人参观世博园活动,邀请**市人民医院康复专家为我区残疾人开展康复知识讲座。活动的开展营造了帮扶残疾人的舆论氛围,促进了扶残助残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推动了我区残疾人事业健康持续地发展。三是会同国税、地税等相关部门完成对福利企业的年审工作,经过检查,四个企业合格,两个企业不具有福利企业性质,将按规定履行注销手续。经统计,全区四个福利企业有职工226名,解决残疾人就业83名,每年为残疾人缴纳四险总额70余万元,残疾人上岗率达到94%以上。通过年审督导检查残疾职工工资、福利、社保、医保等政策的落实情况,切实维护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篇:县民政局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县民政局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根据县纪委、监察局和纠风办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把民主政风行风建设作为加强民政局自身建设、提高民政系统服务水平、提升民政形象的重要载体,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通过规划、检查整改和总结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现将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开展政风行风建设活动,对于维护广大农民的各项合法权益,全面提升民政部门党员干部、职工的作风建设和服务水平有着重要的作用。为此,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成立了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建立“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业务科室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是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工作措施。根据县纪委、监察局和纠风办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民政系统工作实际,我们制定了《夏津县民政局政风行风建设活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目标要求、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按照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原则,分阶段有步骤地组织实施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活动。

三是畅通信息渠道,营造评议氛围。为使政风行风建设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我们将通过新闻媒体、民政网站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广泛宣传评议活动,公开评议的重点、内容、方式,公开投诉电话,畅通投诉渠道,使整个活动在群众的支持、参与、监督下进行,并营 1

造民主评议行风的良好氛围。组织召开多种形式的恳谈会、座谈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和民政服务对象参与评议、查找问题,倾听群众对民政工作的建议,“深入民情解难题,围绕评议找问题”发扬民主、开门纳谏,分析情况、查找问题,落实措施、整改提升,改善服务、提高效率,努力以这次政风行风建设活动来促进我县民政工作的全面提升。

二、政风行风建设自查自纠情况

一是业务学习有待加强。表现在对民政队伍思想教育抓得多,业务素质抓得少;少数乡镇民政干部换动频繁,造成工作被动;部分干部业务不熟,缺乏有效的措施提高。

二是服务意识有待提高。表现在缺乏做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对一些上访对象,不能正确地理解和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

三是深入基层了解情况不够。平时忙于日常事务、忙于工作,对重点难点工作和问题没有扎下去调查研究。

三、政风行风建设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通过深入学习,提高了干部职工对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深化了对新时期政风行风建设基本要求的理解。大家在学习讨论中开展政风行风建设活动,使“权为民用,情为民系,利为民谋”的执政理念得以彰显和落实。

二是加强服务,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制度,将办事程序、工作纪律、收费依据等事项一一公开,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积极推行“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

全面施行 “首问责任制、主办责任制、限时办理制、服务承诺制”,发扬和倡导“马上办、主动办、上门办、透明办”的办事作风,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更快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三是深入基层搞服务。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勤下基层,多下基层,强化大局意识和发展意识,更新观念、转变作风,把部门的职能定位在为基层服务对象搞好优质服务上,把事业的发展落实到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上,赢得群众信任,得到社会各界好评。

通过这次政风行风建设活动,我们总结了经验,促进了工作,也发现了问题,找到了差距。下一步,我们将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同时把政风行风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基础性的工作来抓,经常性的开展自查自纠,对政风行风建设活动中群众反映的强烈切实落实整改,使我市民政工作得到更快更好的发展。

第四篇:民政局行风建设汇报

今年以来,民政局紧紧围绕“树民政新风,让群众满意”这一主题,加强领导,建章立制,强化监督,规范服务,全面提升行风建设水平,树立了良好社会形象,促进了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一、加强领导,健全长效机制,形成行风建设的整体合力

致力于巩固和扩大行风建设的成果,进一步加强对行风建设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齐

抓共管的长效机制,保证了行风建设常抓常新。一是深化认识,防骄破满。通过开展大讨论、举办学习专栏等多种形式,结合行风建设中收集到的群众意见,引导干部职工进一步认识加强民政行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效防止了自满情绪。二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局党委经常开会研究、强调行风建设工作,明确各科室、各单位一把手为行风建设第一责任人,修改完善了关于加强行风建设的意见,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同时,将行风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强化廉政警示教育,深入学习周国知等英模人物的先进事迹,层层签定《廉政行风建设责任书》,在全系统形成了抓行风、促工作的良好氛围。三是强化督查,增强实效。建立行风建设动态督查机制,成立了督查小组,每季度对行风建设情况进行定期调度,及时研究解决出现的问题。同时,向社会各界公布行风监督电话,发现问题,认真解决,及时反馈,防止和杜绝了行业不正之风。

二、找准载体,开展主题活动,增强行风建设的针对性

坚持以开展活动为载体抓行风,突出“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有的放矢地开展专题活动。一是开展行风评议专项整改活动。对去年行风评议中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集中梳理和总结,发动干部职工深入剖根析源,从政策落实、机制完善、资金投入、程序规范、改进服务、依法行政等方面有针对性地制定了7项20条整改措施,结合下发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逐条分解,量化落实,指定专人负责,推动了行风建设水平不断提高。二是开展“文明服务百日赛”活动。我们加强学习教育、强化典型带动、开门征求意见,组织各窗口服务单位积极创建服务品牌,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比服务环境、比服务效率、比服务质量、比群众满意,有效地增强了服务意识。三是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通过“三查三看”,着力解决盲目乐观、松散浮漂、因循守旧、畏难发愁等突出问题,促使广大干部职工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转变作风,民政队伍的精神风貌焕然一新。

三、接受监督,实行阳光民政,提高行风建设水平

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树形象,不断深化政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一是规范公开内容。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的意见》,把民政工作的职责范围、办事程序、政策规定、收费标准、服务时限等在政府网站上公开,对“政府在线”收到的70多封群众咨询邮件,均在一个工作日内回复完毕,受到群众好评。二是创新公开方式。将直接面向群众服务的基层单位作为民政部门行风建设的窗口单位,设立办事窗口,能够公开的事项全部进行公开。建立了新闻发布制度,将民政重点工作动态,如集中捐款捐物情况、慈善救助计划等在新闻媒体上公布。通过“行风热线”直播节目,为群众解决热点、焦点问题43件,赢得了群众满意。三是突出公开重点。按照“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公开。今年以来,对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婚姻登记和殡葬收费标准等内容进行了重点公开,使服务对象全面了解有关政策法规、相关规定和工作情况,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赞誉。

四、立足职能,践行为民宗旨,巩固扩大行风建设效果

始终把为民服务、让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检验行风建设成效的标准,认真履行民政职能,坚持依法行政,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一是坚持以民为本,做好为民解困工作。进一步完善了以城乡低保为核心,五保供养、教育救助、大病救助等相配套的社会救助体系,从根本上解决困难群众最需要、最关心的问题。二是落实双拥优抚政策,保障优抚对象合法权益。大力实施农村拥军、社区拥军、企业拥军,进一步拓展了双拥共建领域;认真落实好优抚政策,发放抚恤补助金1800万元;建立健全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减免和报销医疗费用350多万元,缓解了重点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三是充分发扬民主,积极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完成了社区的党组织和居民自治组织建设,充实完善居民委员会下属的社会治安、计划生育等委员会,为社区发展奠定了基础。指导农村基层修订完善、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等制度,村级组织的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第五篇:沈阳市民政局2014年清明节暨“行风建设月”活动工作方案

沈阳市民政局2014年清明节暨“行风建设月”活动工作方案.txt单身很痛苦,单身久了更痛苦,前几天我看见一头母猪,都觉得它眉清目秀的什么叫残忍? 是男人,我就打断他三条腿;是公狗,我就打断它五条腿! 沈阳市民政局2014年清明节暨“行风建设月”活动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服务接待和安全保障工作,加强殡葬单位行风建设,提升殡仪服务水平,倡导文明祭扫新风尚,实现“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的工作目标,依据民政部“行风建设月”活动相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我市承办全国第十二届运动会提出的“抓环境、促提升”工作为契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坚持“以民为本、为民服务”宗旨,从关注民生、维护社会稳定、推进殡葬改革的角度出发,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的优质服务、安全保障和宣传引导工作,不断加强殡葬行风建设,努力实现“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及省民政厅清明节暨“行风建设月”活动精神,围绕“文明祭扫、平安清明”主题,建立协调高效的清明节工作机制。积极开展“行风建设月”活动,进一步改进服务方式,创新服务内容,增强服务意识,发挥保障作用,提高服务水平,树立良好形象。积极倡导殡葬改革,弘扬殡葬文化,引导文明祭祀,努力实现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文明、和谐、有序。为推动“抓环境、促提升”工作的深入开展,打造我市文明和谐的软环境做出贡献。

三、工作内容

(一)强化部门协调,实现规范管理。认真贯彻国家殡葬改革的方针政策,落实好市委宣传部、民政局、公安局等九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清明期间殡葬管理与服务工作的通知》,积极协调,争取配合,部门联动,针对辖区殡葬市场及群众关心的丧葬用品价格及服务收费等热点问题开展专项整顿,对个别公墓流动销售墓地及虚假宣传欺骗群众的行为进行查处,依法维护群众利益。

(二)落实安全措施,确保祭祀安全。牢固树立安全责任特别是消防安全意识,针对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时间、空间相对集中的特点,提早制定祭扫接待方案、人员交通疏导方案和突发事件应对预案。进一步明确责任,组织开展系统排查工作,认真查找不安全隐患,积极整改。加大安保资金投入,配齐消防器材,完善安全技术防范设施,保证各项供电、消防、

红外线报警、烟感报警、监控系统、应急疏散等设施完好。积极协调配合公安、消防、交管部门做好祭扫设施及周边的防火和交通秩序维护工作,保证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杜绝安全事故和火灾事故的发生。同时,做好业务工作,杜绝业务差错发生。

(三)创新服务方式,体现诚信为民。清明工作要把工作重点打在关注民生和便民、利民上,增加免费服务项目,给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免费服务用品,并将为群众提供的用品放在显著位置,标识清晰,让群众一到单位就能感受到今年清明节的新变化,感受到文明诚信和人性化服务的浓厚氛围。有条件的公墓可以考虑为特困群体服务,适当推出万元以下的“低价墓或特价墓”,要落实好服务公开和对群众的八项承诺,引导群众理性选择殡葬服务项目,执行好物价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杜绝搭车收费等行为,认真执行对特困群体的减免政策,切实发挥自身保障作用。

(四)加强行风建设,主动接受监督。建立完善服务反馈制度,继续采取“发放征求意见单、公开投诉电话、设置举报箱、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保持监督投诉渠道畅通,不断改进服务工作。各单位员工要做到“统一着装、挂牌上岗”,服务中要做到“语言文明、举止典雅、行为规范、热情周到”。要坚持新闻发言人制度,工作人员要做到业务熟练,对群众咨询或反应的相关问题,是职责范围并能解答清楚的要及时、耐心解答,不搪塞、不推诿,对不是业务范围或不了解、不清楚的以及当时处理不了的疑难问题要逐级报告,力争问题圆满解决。 (五)加大宣传力度,倡导文明祭祀。各区、县(市)民政局要采取各种宣传方式宣传清明节的历史文化内涵,宣传殡葬改革的重要作用。宣传殡葬战线上的好人好事、服务标兵等。积极指导社区建立公祭堂,提倡错峰祭祀、鲜花祭祀、网上祭祀等健康文明、低碳环保祭祀方式,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低俗的丧葬陋习。各殡仪单位要采取广播、悬挂标语、横额及拱门、彩球等方式开展文明祭祀的宣传,继续开展“鲜花换烧纸、文明祭故人”活动,引导和鼓励群众选择骨灰树葬、花葬、海葬等生态葬法,推广小型墓、壁葬、寄存等节地葬式,着力营造文明科学的丧葬风尚。

四、工作步骤

开展“行风建设月”活动时间从3月15日开始至4月15日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5日―3月20日)

召开职工大会进行全员动员,对清明服务工作和“行风建设月”活动进行部署。要教育职工提高对“行风建设月”的认识,增强参与活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组织职工学习民政部“行风建设月”活动方案和我市“行风建设月”活动方案精神,学习服务工作有关规定,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市局将在3月15日组织相关新闻单位记者召开“新闻通气会”,同时,将其作为“行风建设月”的启动仪式。

(二)完善措施阶段(3月21日―3月25日)

各区、县(市)及各殡仪单位要结合实际做好清明服务工作的各项准备,对各项制度和措施进行充实完善,开展安全和业务工作大检查,查找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可行的解决办法。加强部门协调,与相关部门加强联络,各项工作准备就绪。

(三)组织实施阶段(3月26日―4月11日)

各单位按照“行风建设月”考核办法进行实施。市局殡管处将组织人员对各单位开展“行风建设月”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予以通报(考核标准附后)。

(四)总结阶段(4月12日―4月15日)

各单位于4月15日前,将开展“行风建设月”情况进行总结,并以书面形式报市局殡管处。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将召开全市清明节工作总结会议,对在清明期间和“行风建设月”活动中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五、具体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清明历来都是群众祭祀的高峰时期,也是社会关注和媒体报道殡葬工作的敏感时期,更是殡葬系统最紧张、工作最繁忙、工作压力最大的特殊时期。各地要把做好清明节工作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充分认识开展“行风建设月”活动的重要意义。各级民政部门要成立清明节工作组织机构,成立“行风建设月”领导小组,制定本地区、本单位“行风建设月”方案,保证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为开展好“行风建设月”活动,市局成立了“行风建设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清明服务及“行风建设月”具体工作。组长由市民政局副局长张虹同志担任;副组长由殡管处处长颜雪飞同志、市局监察处处长邹竹平同志担任;成员为董德滨、李路明、栗群、何清才、高敏、高波、岑力青、刘伟。

二是细化管理制度。各单位要以“行风建设月”为契机,进一步细化各项管理和工作制度,通过开展活动,使职工的精神面貌有领导的改善,促进服务能级的不断提升。要建立长效机制,层层落实工作职责,保证各项制度和措施落实到位,要重点加强节日期间祭扫场所的安全保障和规范服务检查,加强安全投入,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要及时关注社会舆论和群众反应,妥善处理群众对殡葬服务单位的投诉,确保清明服务工作顺利完成。

三是善于总结经验。各单位要不断创新清明服务工作方式方法,要收集清明工作资料,善于挖掘经验性的事物,总结典型事例,弘扬殡葬文化。要建立应急值守制度,领导在祭扫高峰日和节日期间要24小时值班,并做好祭扫观察点的信息报送工作,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各单位务必于4月2日至5日下午15点前向市局清明节工作办公室(殡管处)报送《2014年清明节祭扫情况日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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