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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共12417字)

第一篇: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甲方(物业公司 ):淄博好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业主):

丙方(施工单位):

依据建设部第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为明确甲、乙、丙三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就盛安美郡住宅小区号楼单元号房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丙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

1、甲方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乙方和丙方房屋室内装饰装修的行为实施监督管理,保障房屋和公共设备的正常使用和相邻业主的利益。

2、甲方应当将房屋室内装饰装修的相关法规、装修的禁止行为、禁止敲凿的部位、注意事项和《室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告知乙、丙方,确定建筑垃圾集中堆放点。

3、甲方在乙方、丙方装修期间,负责水、电的正常供应(如属供电局、自来水公司及不可抗力的原因除外),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装修结束后,需甲方验收合格方能使用。

5、甲方应在装修过程中,对装修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车辆、施工时间进行监督管理,监督保障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不受损坏。

6、甲方不得向乙方、丙方指派装饰施工单位或强行推销材料。

7、甲方根据协议有权对房屋室内装修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及水、电、气和结构等隐蔽工程,每天不少于一次现场巡视和检查。乙方和丙方不得拒绝甲方的监督检查,如发现乙方、丙方在装修过程中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的,有权立即制止并要求纠正, 对已造成事实后果或拒不改正的,有权责令停工直至整改合格,或报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并追究违约责任。

8、对丙方整改不及时的,甲方收回装修施工人员进出小区临时出入证,直至丙方整改合格为止。对施工不当造成公共部位或设备设施损坏的,应当督促责任人及时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对劝阻无效的,可直接按本协议约定,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乙方、丙方:

1、乙方在房屋室内工程施工前,须向甲方登记申报,填写装修方案,如实填写申报项目,并与甲方签订《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非业主的房屋使用人对房屋室内进行装饰装修,

应当取得业主的书面同意。

2、乙方申报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出示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证明其合法权益的有效凭证);

(2)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3)装饰装修方案;包括装修平面图、特殊部位变更图(复印件);

(4)变动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的,需提交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方案;

(5)乙方委托的装饰装修单位应具备装修资质,并提供装饰装修单位营业执照、装修资质原件(留存复印件)提供给甲方;

(6)应将乙方、丙方签订的《室内装饰装修合同》复印件在甲方物业客服部门备案;

3、丙方须出示工商执照及资质证书。

4、丙方施工人员凭证出入,丙方向甲方交纳出入证工本费与保证金,施工完毕无违反本协议及小区管理规定的,保证金予以退还。

5、丙方向甲方交纳装修管理费,管理费包括施工期电梯使用费及楼梯通道修补和装修检查监督等,装修建筑垃圾清运费由乙方、丙方约定交纳,由甲方统一清运。乙方与丙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6、乙方、丙方有权从甲方获取装修物业的结构、共用设备、公共设施等基本情况。对甲方提出超越本《协议》的不合理要求,乙方、丙方可以拒绝。

7、乙方、丙方在装修施工期间,必须爱护公共设备、设施,不得侵占公共空间,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8、乙方在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2)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

(3)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4)损坏房屋原有设施。

(5)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6)装修人从事房屋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

①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②改变房屋外立面,在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③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本合同约定第①项、第②项行为,应当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③项行为应当经燃气管理单位批准。

9、房屋室内装饰装修超过设计标准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增加楼面荷载的,必须经原设计单位或者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装饰装修企业承担。

10、改动卫生间、厨房防水层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制定施工方案,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装饰装修企业承担,并做闭水实验。

11、装饰装修企业从事房屋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安全。

12、乙方须协助甲方对丙方现场施工管理,约束施工人员的行为,对丙方违章行为有连带责任。

13、施工人员进入小区,自觉佩带出入证,人员有变动,应主动办理变更手续。施工人员须文明规范施工,服从甲方人员的管理,不得影响相邻业主或使用人的正常使用。

14、施工期间应关闭户门,不得在公共走道堆放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应自觉维护小区公共秩序,不在公共部位乱写、乱划、乱画,保持环境整洁。建筑垃圾应袋装,并按规定时间运送垃圾,集中到指定地点堆放,搬运材料或垃圾后应负责及时清理现场,保持公共部位清洁。所有装修材料及垃圾必须装袋搬运。小区内不得搬运或存放危险物品,搬运物品及材料必须遵守《物品放行管理规定》、《电梯安全使用须知》等管理规定。

15、规范施工,不准擅自改变房屋的柱、梁、板、承重墙和屋面防水、隔热层、上下水管道及电路。不准擅自封闭开槽、凿墙孔、凿楼面、屋面面层;确需动工的,应经甲方批准或建设、设计单位批准后方能动工。不允许安装超过《房屋使用说明书》上注明房屋单位荷载的设备。

16、严禁明火作业,禁止在装修房内做饭炒菜、吸烟等。

17、为保证物品及设施设备的安全,施工人员禁止在本区内住宿,物业公司每天晚上18:00清场; 如有违规物业有权制止,并清理出场。

18、乙方要更改装修项目时,应当先到甲方物业公司办理装修变更手续,否则甲方可禁止该项目的施工。

19、施工期间,必须挂牌闭门施工,接受相邻业主、业主委员会和甲方的监督,对公共区域(包括门厅、电梯厅、电梯、楼梯、廊道等)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损害物品照价赔偿。

20、施工完成后,应向甲方提供室内装修管线布置图等资料,退还小区临时出入证。装修

工程完工一年内,如发生因装修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损毁他人物品或公共设施的,应由业主和施工单位负责维修,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业主和施工单位负责赔偿。

21、不得利用装修房屋进行违法活动。

二、装修注意事项:

室内部分

1、门:

不得改变原有门框设计和位置;不得在户门外摆设香檀、神台等物。

2、阳台、窗户:

不得改变窗户、阳台原色泽,要求按统一色泽、款式进行安装

3、卫生间:

装修前应试水看是否有堵塞渗漏现象,并检查水、电开关、线路有无问题,排气通道不允许随意拆打扩大。

4、地面:

不得在户内集中堆放超重物品。

5、墙面:

墙内暗埋有综合线路,不准随意拆打及改动开关、插座,以免影响功效。

室外部分

1、散装装修材料及垃圾应袋装进出楼宇,装修垃圾由乙方或丙方自行清运到指定地点,清运前不得在屋外包括楼梯、通道、路上等公共场所堆放,乙方、丙方可委托甲方将垃圾清运出小区。

2、维护房屋外观统一,不许加装各种突出阳台、窗台、外墙面的物体,不得改变楼宇的外立面。不得违反《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禁止行为,因装修不当造成相邻业主房屋或公共部位损坏的,应承担修复、赔偿等责任。

电梯使用

为确保电梯的正常使用及安全运行,业主和装修施工人员在使用时应做到:

1、不得将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带入电梯;不得将尺寸过大和过重的物品带入电梯。

2、不得将货物拖进拖出电梯,保持电梯内卫生。

3、不得在上、下班高峰时间或物业公司认为不合适的时间内运载货物。

4、进入电梯内禁止吸烟、涂污和乱扔杂物。

三、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期限

1、施工时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天,每日

施工时间为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2、施工期间应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避免施工过程中对相邻业主或使用人日常生活造成的影响。

四、管理服务费用

1、施工期电梯使用费及楼梯通道修补和装修检查监督等费用:按房屋建筑面积人民币,由甲方收取,丙方交纳。

2、施工人员出入证工本费人民币元/本,保证金人民币元/本。

五、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

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为确保小区环境卫生,统一委托甲方清运,但必须将垃圾集中到小区指定地点,垃圾清运费用按每户建筑面积人民币元/m2收取,由乙方或丙方一次性向甲方缴纳。

六、违约责任

协议任何一方必须严格按照本协议规定,任何一方违约都应承担违约责任,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承担法律责任。

1、甲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为乙方、丙方办理相关装修手续的,应承担延误工时的责任。

2、装修施工造成公共设施、设备及公共部分损坏或给他人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和丙方承担全部责任。

3、因装修施工造成管线堵塞、漏水、停电、坠落等事故,丙方负责修复或承担修复费用,造成其他财产损失的,还应负赔偿责任,对以上丙方的行为,乙方负连带责任。

4、丙方擅自调换装修施工人员不办理小区临时出入证的,甲方可拒绝其进入小区从事施工作业,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丙方自负。

5、乙方对丙方不按原申报装修方案施工或丙方违章施工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七、其它事项

1、本协议未提及事项根据国家建设部、省、市有关管理规定、办法执行。

2、本责任书物业公司、业主、施工单位签字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补充条款: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年年

月日月日月日

第二篇: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业主):____________

为加强对装璜工程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小区正常运作秩序,甲乙双方同意签定本协议。

一、甲、乙双方都承诺遵守《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有关的政策法规、《业主使用公约》、《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并认同上述文件中的规定。

二、乙方要对所属业权进行室内装修,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规定必须甲方申报,并领取《装修许可单》,贴于进户门背。

三、乙方不得拒绝和阻碍甲方依法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查。

四、为尽量不影响其他业主休息,双方约定在本小区内装潢的作业时间是每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不进行有声作业。

五、乙方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装饰装修企业,装修公司及装修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乙方对自已委托的上述人员要核查其持证情况做到无证不委托,同时甲方有权对上述人员进行管理,要求其进出小区必须办理出入证。

六、装修前乙方向甲方缴纳________元装修押金,装修完毕后经甲方工程人员核查无违反规定的甲方全额退回押金(不计息),如在装修过程中出现违反本协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有关的政策法规、《业主使用公约》、《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的,甲方有权暂缓退押金,直至乙方将违规装璜部分恢复。

七、乙方承诺不超过《装修许可单》范围进行装修,不占用或临时占用公共区域。

八、乙方自行负责施工场地的消防安全,应按规定配备消防灭火器,严禁抽烟,严禁擅自运用明火。切割焊接等需动用明火时应向甲方保安部、工程部提出动用明火申请,经批准并落实监护人和防火措施方能进行。同时非火灾时乙方不得使用消防栓,违章予以每次人民币________元处罚。

九、装修的垃圾必须袋装化,乙方应负责及时清理至甲方指定堆放点。清运垃圾时应注意不得散落在过道、电梯内及道路上。如有散落应及时打扫干净。甲方负责指定堆放点的装璜垃圾的清运工作。

十、乙方在小区内搬运黄沙、水泥、石灰时必须袋装,不得散落在过道、楼梯、路面,如有散落,应及时冲洗干净。

十一、高层电梯是客用电梯,乙方运送建筑材料及大宗货物不得使用,私自使用甲方有权制止,并须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十二、乙方装修时,对新增及改变的各种管线、设施设备要注意安全,不得擅自改动室内墙体、卫生间、厨房间墙面及地面、平顶露台、护栏、原有管线等,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十三、为保持小区环境有序、整洁,乙方及乙方委托的施工人员进出的各类车辆(含两轮车)应服从物业管理处的管理。对于乱停、乱放的车辆,管理处有权予以清离,在清离过程中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十四、为小区内广大业主的安全,搬运物品离开小区时,实行登记申报制度,出门须持有小区出门证,并经甲方管理处确认。乙方及乙方委托的装修施工人员必须配合执行。

十五、乙方搬运工具、材料、垃圾等不得影响客户办公及进出,不得磨损及损坏大理石、花岗石、木条、不锈钢、电梯、玻璃、照明、墙面等公共设施。如违反以上规定,须处以相应赔偿。

十六、本小区内不得采用任何方式封闭阳台(包括使用无框玻璃);小高层业主不得安装太阳能设施;不得封闭或改变露台天沟,不得封闭阳台雨水管;安装空调必须在原设计位置或甲方指定位置。

十七、乙方应对施工中安全工作负责,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若因施工人员违章而引起的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对造成甲方的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十八、现场当日施工完毕后,乙方或乙方委托人应认真检查施工现场,保证现场清洁,防止留下火险隐患,废料应及时清理完毕,严禁阻塞通道,并将电气设备电源切断。对于易燃品,须提前做好存放工作,定点专柜负责,物品存放量不宜过多,施工完毕后,须将剩余物品带离现场。

十九、乙方施工中损坏小区设备和建筑物应负责赔偿。使用厕所依照管理处规定,必须保证洗手间清洁,严禁向坐厕、便斗内倾倒砂浆水、杂物,如有下水道堵塞,乙方须及时疏通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二十、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可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申请上诉。

二十一、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或补充协议。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业主): 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三篇:房屋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编号:

房屋室内装饰装修

管理服务协议

伊 春 鸿 源 物 业 有 限 公 司

甲方:伊春鸿源物业有限公司

乙方:

乙方所购买(租赁)的房屋的基本情况:

房屋买卖(预售)合同、租赁合同编号为;房屋位置;户型;建筑面积O。

为规范房屋的装修行为,保持房屋的整体质量和使用安全,保障全体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省、市和物业公司的有关规定,经协商达成本协议:

一、乙方在办理入住手续时,需装修房屋的应向甲方交纳1000元装修保证金。

二、装修期间,乙方要配合甲方对装修工人进行监督管理。乙方对装修施工人员的行为及其后果承担连带责任。

三、装修期间,甲方将派员按本协议对装修进行监督管理,乙方应服从监督管理。

四、装修施工时间为每日上午8时至11:30时,下午 13时至 20 时。

五、装修时乙方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禁止一楼业主下挖地面和凿地下基础墙面。

(2)禁止拆改梁、板、柱、承重墙等房屋承重结构构件。

(3)禁止随意增加房屋荷载,尤其是楼面装修不得使用超重材料等。

(4)禁止在地面上钉铁钉、凿眼或重击敲打等,如造成地热漏水及其他后果业主承担。

(5)禁止不经批准拆改水电管线、采暖管线、有线电视线路等附属设施,

如确需改动,须向物业公司提出申请。

(6)经甲方及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乙方拆改水电管线、采暖管线、有线电视线路等附属设施时,乙方应保证线路及管道畅通,不得影响原有设施的整体功能及相邻住户的正常生活。

(7)禁止使用超过环保规定的高噪声电动工具。

(8)楼房外墙禁止设置晒衣架、花架、空调等设施,这些设施影响外墙保温。

(9)施工期间不得违反消防规定进行操作,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10)小区内铺设的道板禁止各种车辆停放,要按照物业公司指定的地点停放,否则维修道板或赔偿。

(11)禁止私自改动电子门铃(线路链接不对会造成整个单元门铃失灵),私自改动造成该后果的,物业公司概不负责,由乙方负责修复。

(12)业主在小区内装卸沙石等材料时,必须在水泥道上进行装卸,如有污染物要用彩条布等材料把道板、路面铺好并打扫干净,否则由业主维修并按损坏程度予以补偿。

(13)进料前,装修公司必须保护好公共区域墙面、地面、楼梯及扶手等公共设施,不许沿楼梯扶手推置物品,以免损坏楼梯护栏。

(14)小区楼道内禁止存放任何物品和砌筑小仓库等设施,如不听劝阻,由物业公司清理,费用由业主负责。

(15)业主需要安装太阳能时,必须经物业公司和本单元所有业主签字同意后,方可施工。但必须保证楼顶屋面完好,因安太阳能引起的屋面渗漏给其

他业主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维修或赔偿。

(16)不得随意拆除链接阳台门窗的墙体,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或另建门窗;不得有拆除或损坏外墙苯板的行为;不得将窗膀保温材料剔、凿等,以免结露、长毛,今后出现结露、长毛现象,由业主自行负责。

(17)阳台、飘窗上下檐为苯板装饰,严禁脚踩、放物或在上面悬挂物品,以免造成安全事故或造成破坏。

(18)卧室与外连接采光台(包括阁楼屋内与外连接台)是小区整体美观设计要求,属全体业主共享,严禁私自封闭。业主要求封闭的要先到物业公司申请,征得大多数业主同意后,采取统一样式、颜色封闭,费用自理。

(19)室内上水阀门、下水检查口装饰时,必须留有方便维修的活门,禁止将上下水管道砌在墙里,禁止在自来水管道上设阀门,违者罚款;对有碍公用设施维修的装修,业主应无条件拆除,损失自负;商服业主不得在污水杠附近设置厨房用设施。

(20)禁止私自改动烟道。在安装排烟机时,请您注意主副烟道的使用。

六、装修垃圾由乙方负责清理。清理前用袋子装好日产日清,并按照甲方要求放置到指定地点。不准从窗户往外乱扔杂物,凡乱扔乱倒者,物业公司按规定处以500元罚款。

七、乙方违反规定装修时,甲方有权责令停工或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因装修施工或搬运装修材料、器皿等造成下水管道堵塞、渗漏、停电、损坏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或造成他人财物损失和人身伤害等,由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九、因搬运、装饰装修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按约定交纳费用。造成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十、乙方装修完毕后,甲方对装修工程进行验收,确定无任何改动,进户一年后将保证金返还给乙方。如有改动,保证金不再退还。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

代 表 人:业主:

年月日

第四篇:商铺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商铺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装饰装修单位:幢号,业主/使用人:以下简称装修人;

装饰装修企业:以下简称装修公司;

中山市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管公司。

为加强商铺室内装饰装修管理,保证装饰装修工程和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共同营造一个安全、舒服、优良的生活环境,就xx居小区商铺装饰装修管理一事,签订如下协议:

一、装饰装修/安装工程内容:

□拆墙改建(详见附图) □木工装饰□空调设备

□室内用电系统增改□卫生间设备□灯箱广告牌

□其它:

二、装修工程施工期限:

年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装修人须在该时间内装修完毕,过期须办理延期手续。

三、允许施工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星期日与其它时间不得施工,特殊情况以物管公司通知为准。

四、废弃物的清运和处置:

所有因装修/安装工程而产生的材料、废料和垃圾(包括:沙、石、灰、水泥、泥头、木屑)等散装物品须用袋包装后由装修公司自行清运到物管公司指定的地点,装修垃圾清运费按每100平方米300元计交到物管公司,由物管公司统一清运到堆放垃圾地点。

五、楼宇外立面管理要求:

1、不得改变任何门、窗的款式和设计功能,室外灯箱广告牌、商铺招牌须按物管公司指定的规格进行安装(不得遮蔽二楼住户凸窗,厚20公分;长为商铺隔墙的墙心,钢架必须用防锈漆粉刷,并采用不锈钢包边,商铺招牌若需安装灯,必须是内置灯箱)。

2、装修人可以在商铺落地玻璃门内侧安装防盗拉闸,在窗户内安装不锈钢窗花或在室内安

装自动报警系统,防蚊网只能安装在所有门窗里面。

3、空调安装须向物管公司申报同意后,按物管公司现场指定的位置安装。

六、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1、装修人在装修前须带齐相关资料及图纸向物管公司申报装修,所有施工项目必须按照物管公司审批范围内的内容进行装修,不得虚报、(来自:)假报装修内容。经检查如发现有虚报假报和超审批施工的,必须停工补办申请审批手续,并在得到批准后方可施工,不予批准的项目必须恢复原样。装修申报时装修人须交纳6000元装修押金,装修公司须交纳6000元的装修施工押金。

2、装修施工前必须由装修公司自行将冷热水系统进行试压测试,排水系统进行灌水试验和将电视、电话、室内照明等电气设备系统进行检查,并在动工前将试压测试结果填表记录交回物管公司,以便有问题能及时处理,否则装修动工后发生的问题由装修人承担责任。

3、商铺室内用电总负荷不得超过140kw,如须增容装修人须向供电部门提出申请待供电公司批准同意后方可(其因增容所产生的费用由装修人承担),施工用电须由装修公司自行提供专用配电箱,将所用电源经过配电箱后再接线使用,以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用电。

4、装修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施工现场煮食、留宿和烧制沥青。烧制沥青只能在物管公司指定的露天地方进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在人行道、屋顶天台、走廊等公共部位放置或加工装修材料及其它物品。

5、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和未经申请批准使用明火作业,并由装修公司配置手提式灭火器(2公斤10个或4公斤5个)。

6、不得侵占公共空间,在外墙、屋顶、天台等共用部位安装任何管、线、空调主机、热水器等设施设备;不得损害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

、设备。

7、不得切割、凿打天花、地面楼板、柱、共用墙体和改变总电箱位置,卫生间墙身、天花等处有排水管检查口的位置不得用墙砖或封闭式天花将排水管检查口封闭,必须在天花上做预留检查口。

8、物管公司将派人不定时对施工现场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施工,并在装修完工后派人对贵单位进行装修后的竣工验收检查。装修人或装修公司申请验收时,有给排水系统或电气线路增改的须先出具增改部分的给排水增改图、电气线路图纸方可进行验收检查。

9、物管公司只负责对装修后的隐蔽工程进行表面验收检查,由于装修施工技术、质量及装修所用的产品质量问题导致装修人或其它住户利益造成损失的,物管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商铺装修工程的二年保修期和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五年的保修期由装修人与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如因未签订合同而造成损失的由装修人自己承担责任。

10、商铺装修竣工自表面验收检查合格之日起至商铺投入使用30日后,如无异常现象方可退领装修保证金(不计利息)。

11、在装修时严禁损坏墙面、地面地砖,不得安装防雨蓬。

12、商铺的装修不得使用易燃材料,乙方的装修改造工程所用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按规定的防火和环保要求

13、安装空调外机时,必须由物管公司指定位置统一安装。

七、违约责任:

1、未经物管公司批准就进行施工的违章装修/安装项目,装修人必须自行拆除并恢复原样,经通知后在期限内未拆除或拒绝恢复原样的工程内容,物管公司将另行安排人员施工,所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装修人负责承担。

2、电气线路、给排水系统、防渗漏等隐蔽工程必须按物管公司要求或相关规定,规范要求施工,如经检查有不符合的,经通知后必须拆除遮挡部分进行整改,直到合格为止。如有拒不整改或经三次整改仍不合格的,将对贵商铺要求进行停工整改处理,所造成的费用和损失由装修人或装修公司负责承担。

3、商铺装饰装修工程违章施工、违章改建、空调安装损坏外墙等不合格工程内容物管公司将限期整改,整改后进行复验,(来自:)直到合格为止。如拒不整改或经三次整改仍不合格时,物管公司将另行安排施工人员进行施工或停电停工整改,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装修人负责承担。

4、装修人或装修公司在装饰装修活动过程中有违章施工、违章改建、空调安装不合格等行为未整改合格时,物管公司将不予办理按金退领手续,如因此造成损失或产生费用的,物管公司将从装修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

5、属装修公司责任的由装修人自行向装修公司追偿。

6.乙方在装修改造过程中对商铺及他人的设施设备等造成损毁的,由乙方负全责并承担所有维修费用。

7.乙方对商铺的装修改造均不应对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安全,消防,电路,空调和其它各种管线的使用安全及整体美观造成不良影响、并不得影响甲方或第三方的经营,否则乙方应立即改正,并赔偿因此给甲方和第三方造成的损失。

八、其它约定:

1、为保证本商场装修工程的质量,物管公司将不定时派人到现场进行严格的监督和指导施工,装修人和装修公司须配合物管公司对商铺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查。

2、物管公司有权制止装饰装修活动中的影响公众利益、公共安全和影响周围住户正常生活的相关行为。

3、装饰装修工程技术质量和所用的产品质量由装修人按装修合同约定和相应的质量标准自行进行验收或委托相关部门进行验收,物管公司只负责对现场进行检查有无违反法律、法规和违反本协议的行为。

本协议一式两份签名盖章后生效,装修人和物管公司各执一份)

装修人签名盖章:

装修公司签名盖章:

物管公司签名盖章:</p< p>

第五篇: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文 章

来源莲山

课件 w ww.5 y kj.co m来源 杭州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甲方:(物业管理单位)

乙方:(装修企业)

丙方:(装修人,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

合法拥有 小区 幢 单元 室房屋的产权或使用权。

为了加强 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确保物业使用规范、安全、合理,房屋的外观和结构不受损坏,全面维护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杭州市有关规定,特签定本协议。甲乙丙三方在装修过程中严格遵守本协议规定。

一、装饰装修施工前应办理的手续:凡需进行装修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在装修前必须向物业管理单位提出申请,不涉及结构改动的住宅装修,到物业管理单位登记备案即可;涉及结构改动的住宅装修,应报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审批,领取装修许可证后方可开工。

1 、进入小区施工的企业必须持有杭州市房管局颁发的资质证书,从业人员应具有上岗证书或相关技术证书。 2 、装修人和装修企业进场施工前需签订杭州市统一的装修合同,并到物管单位登记备案。 3 、装修企业的施工人员出入小区应办理出入证。 4 、施工人员留宿的,应经装修人同意,并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再到物管单位办理登记。

二、装饰装修施工的期限和时间:装修期限以装修人与装修企业签订的施工合同上所约定时间为准。因其它原因导致装修工程不能按时完工而延期的,装修人或装修企业应到物业管理单位登记,延长施工时间。

禁止夜间 时至次日 时进行产生环境噪声的住宅装修活动。

三、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垃圾不得在小区内随意堆放,装修企业应每日清理垃圾,袋装扎口后堆放于指定地点。装修人和装修企业必须维护园区内公共设施和场地的完好、整洁,不得向公共区域随意抛物,践踏绿地,严禁随地大小便。装修工程完毕后,装修施工单位应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经装修人验收认可后,到物业管理单位办理离场手续。

四、住宅外立面设施及防盗窗的安装要求:住宅装修不得改变房屋外观形象(外门窗及玻璃、外墙材料、阳台等细部做法、空调室外机安装位置);所有外立面上的墙体均不得擅自凿洞或拆除。为维护小区统一风格,不得有任何损坏房屋结构及设施设备的行为。业主安装空调室外机仅限于室外指定的位置,并须将冷凝水管接入各层对应的下水口。

住宅外立面设施及防盗窗的安装要求还需遵守《购房协议》和《小区业主公约》相关规定。

五、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除杭州市政府第 141 号令《杭州市城

镇住宅装修管理办法》和国家建设部 110 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明令禁止的行为外,严禁封死地漏检查孔,严禁施工人员在园区内游荡、喧哗、酗酒、赌博,禁止擅自改变进户总线和公共管线走向。装修施工人员进出园区,必须佩带出入证,无证或衣衫不整的人员不得入内,施工过程中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外接电源,施工过程中若需动用明火,须向物管单位提出用火申请,装修施工单位不得野蛮施工,严禁将泥浆、胶水等装修垃圾冲入下水管,不得在公共场所搅拌水泥。搬运材料过程中不得损坏楼道、墙面、地面或电梯设备等。

六、管理服务费用: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用已包含在物业管

理费中,物业管理单位不再向装修人和装修企业收取费用,物业管理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装修押金和保证金,施工人员办理出入证每证工本费 元,物管单位不得向装修人和装修企业强行推销装饰材料和装饰施工企业。

七、违约责任:

1 、由于装修施工原因造成公共部位或相邻业主财产损失的,由

装修企业负责修复赔偿。

2 、对于违反以上协议的行为,物业管理单位有权责令装修企业

停工整顿,对于情节特别严重造成公共部位或公共设施损失的,物管单位可要求装饰公司赔偿损失。

3 、对经劝告和教育拒不改正的装饰企业,物管单位应当及时报

告当地房产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八、纠纷的解决: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协商

或者调解解决;也可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 、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1 、

2 、

3 、

注:本协议一式三份,签字 ( 盖章 1 ,后即日生效,装修人、

装修单位、物业管理单位各执一份

文 章

来源莲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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