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 建筑施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公司《关于工程项目劳务承包管理暂行规定》。甲方决定将 公司 工程项目部的劳务分包给乙方,为规范管理,明确职责,经双方协

 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劳务施工项目内容范围如下:

 该工程项目施工蓝图中所有砖、石砌筑及抹灰分项工程;钢筋制作、绑扎分项工程;模板制作、安装分项工程;脚手架搭设作业。

 二、本合同期限:

 从 年 月起至 年*月止。

 三、工程质量标准:

 所有分项工程质量确保优良

 四、劳务管理费的上缴及付款方式:

 1、上缴标准:该工程项目劳务管理费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由乙方上缴,如乙方能达到按该项目部与建设方所签订的合同中的质量、进度要求,则甲方按管理费的返回乙方作为奖励。

 付款方式:上缴劳务管理费按两次付清,即主体完工前付50,装修完工前付50。

 五、乙方的职责

 1、乙方提供相关的证件及资质,配合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协调处理施工过程中的劳务纠纷及工伤事故。

 六、乙方的职责:

 1、全面履行 公司与 建筑施工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项目施工合同。并承担该合同条款中乙方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2、确保所有分项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达到项目部与建设方签订的合同要求。如达不到则按管理费的50进行处罚。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通过协商,可另签订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经双方签字生效,至工程完工,双方结清劳务管理费后失效。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