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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台账(共1534字)

各县(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管理办公室: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员(含第一书记,下同)驻村(工作分队队长驻乡镇)管理,规范驻村(乡镇)工作台账,完善台账资料,参照自治区关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员管理的最新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工作队员驻村(工作分队队长驻乡镇)相关要求和台账资料通知如下:

一、工作队员吃住在村、全脱产工作在村(工作分队队长驻乡镇)工作要求

(一)工作队员每月吃住在村、全脱产工作在村(工作分队队长驻乡镇)不得少于20天。因工作需要,外出参加考察、培训、会议等时间,计算为驻村工作时间。因事因病需要请假的要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工作队员可选择住在所驻村的辖区内、安全并便于工作和生活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学校、村“两委”干部家里以及党员群众家里。

(二)工作队员驻村后,要及时将住村承诺公示在村务公开栏或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显眼位置,公开工作队员姓名、联系电话、工作纪律等相关信息。各县(区)要统一制作驻村工作队员去向牌,公示在村“两委”公开栏或方便群众看到的地方,驻村工作队员不在村时,向群众公示去向,以便服务群众。

(三)建立考勤表,如实记录在岗情况。工作队员(工作分队队长)需每天填写考勤表,工作分队队长驻乡镇考勤表须由所驻乡镇党委书记逐天签认,工作队员驻村考勤表须由所驻村(社区)主要负责人逐天签认;工作分队队长每月驻乡镇考勤表需报乡镇、县(区)工作队管理办、派出单位各一份;工作队员驻村考勤表需报所驻村(社区)村(居)委、乡镇、派出单位各一份。工作队员驻村(工作分队队长驻乡镇)考勤表可根据工作实际情况,采取集中或其他便于工作方式进行签字审核盖章,但最迟不能超过一个季度。

(四)工作分队队长在做好自身驻乡镇考勤的同时,做好工作队员月考勤统计,并按照要求组织召开工作例会,完善工作台账,写好季度工作总结。工作队员每年至少写好一篇工作调研报告(含工作计划、帮扶方案),摸清村情民意,理清工作思路,提出建议措施;建好一本《驻村工作台账》,对自身驻村期间每天工作情况进行原始记录,对重点工作任务进度及完成情况等进行跟踪记录,并逐项倒排时间推进;记好《驻村日记》和《民情日记》,对驻村期间看到的、听到的民情、民意、民困等民生情况做好记录。驻村日记要求手写记入日记本,民情日记可采用手写或电子档打印,附工作图片等形式记录民情。同时做好季度工作总结。

二、驻村(乡镇)工作台账资料

(一)工作分队队长驻乡镇工作台账资料主要有:驻乡镇考勤表(见附件1)、本乡镇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员月工作例会记录本(见附件2)、本乡镇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员月考勤统计表(见附件3)、工作分队长驻乡镇工作台账(见附件4)、每季度工作总结。

(二)工作队员驻村(社区)工作台账资料主要有:驻村(社

区)考勤表(见附件5)、驻村(社区)工作台账(见附件6)、驻村日记(笔记本由自治区统一发放、用完的请自备)、驻村《民情日记》(见附件7)、驻村工作调研报告、每季度工作总结

附件:1. XX县(区)XX乡(镇)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分队队长驻乡镇考勤表

2.XX县(区)XX乡(镇)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分队月工作例会记录本

3. XX县(区)XX乡(镇)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员月出勤统计表

4. XX县(区)XX乡(镇)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分队队长驻乡(镇)工作台账

5. XX县(区)XX乡(镇)XX村(社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员(第一书记)驻村考勤表

6. XX县(区)XX乡(镇)XX村(社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员(第一书记)驻村工作台账

7. XX县(区)XX乡(镇)XX村(社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员(第一书记)民情日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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