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单位的名称是:职业技术培训学校。
第二条 本单位的性质是: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单位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为了职业技能掌握和提升,助推就业创业转化率。
第四条 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有关内容:本中心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五条 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民政局;
本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是:人社局。
第六条 本单位的住所设在:中心银座3,4,11楼 。
第七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 本单位的举办者是:公司。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单位运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理事和监事;
(三)有权查阅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第八条 本单位开办资金:人民币20万元;捐赠者:有限公司,金额:人民币20万元。
第九条 本单位的业务范围:
(一) 职业技术培训:电子商务从业人员、日间照料、种植养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