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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半年总结(精选多篇)(共15091字)

第一篇: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半年总结

为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四川省农业厅和财政厅文件川农业[xx]48号,xx县农业局和xx县财政局文件农业字 [xx]44号通知的规定,我局认真开展xx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实施工作,现将半年的购机补贴工作总结如下:

 一、完成情况

今年我县获得首批国家购机补贴中央补贴资金1100万元、省级补贴资金12.6万元,截至目前共完成项目中央补贴资金886.68万元、省级补贴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投入的81%(以上数据是指农民已经领取《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的数据)。补贴购置各类农业机械4972台套,受益农户4618户。其中:

1、耕整地机械1479台套/442.26万元;

2、收获机械21台套/25.09万元; 

3、动力机械155台套/264.44万元;

4、排灌机械2122台套/108.18万元;

5、畜牧水产养殖机械492台套/24.25万元;

6、收获后处理机械702台套/22.16万元;

7、播种机械1台套/0.3万元。

二、主要做法

一是成立领导机构。为了把今年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圆满完成,县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农业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委农工委主任和农业局局长担任,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

二是强化领导、落实责任。我局要求全县农机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健全制度、密切配合、精心组织,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落到实处,让农民真正得到实惠,让政府放心、农民满意。各乡镇相应的成立了实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领导小组,并将项目任务分解到乡镇,使项目任务明确,责任落实。

三是加强宣传、政策公开。要实施好农机购置补贴,首先要宣传好,把政策和方法交给群众。一是利用“3.15” 送科技三下乡活动,向群众宣传购机政策、展示机具实物、发放宣传资料。把党的惠民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二是在县农业局单独设置了农机购置补贴专栏和政务公告栏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做到正确引导、充分尊重农民购机的自主选择权,做到操作规范、阳光、透明。三是农业局还印制了2万份《农机购置补贴宣传指南》,及时下发到各镇乡,真正做到家喻户晓。四是各镇乡农机部门通过召开动员会、广播电视宣传、专栏及横幅广告、等多种形式,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办事程序、联系部门及电话等告之农民群众,有利于项目实施和社会监督。

四是加强监督、管理到位。一是县级农机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加大补贴机具监管力度,将补贴对象通过党政网对各镇乡进行公示,做好补贴机具的跟踪随访工作,同时将大中型拖拉机(50马力以上的)和联合收割机以及插秧机及三万元以上的机具进行人像合影,确保农民能实实在在地享受到国家优惠政策。二是在购机补贴结算环节,农机主管部门提高抽查比例,扩大抽查面,对于补贴金额较大的大中型拖拉机(50马力以上的)和联合收割机以及插秧机及三万元以上的机具做到100%的检查。同时,我局和财政局联合发文江财农[xx]16号文件,对10年的购机补贴进行全面的检查,检查内容包括:1、购机者身份是否真实;2、补贴金额是否符合政策;3、补贴机具是否及时到位;4、补贴机具是否符合质量要求;5、乡镇是否将申请购机的农户名单在镇、村张榜公示 ;6、补贴机具是否编号、喷号;7、三包服务是否到位;8 、有无不法商贩套购和转手倒卖等现象。9、征求购机者对补贴政策的意见或建议 。检查方式:镇乡农机站到购机户家中实地检查,县级农机部门和财政局进行随机抽查。同时,县农业局要求各乡镇的分管领导高度重视,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认真搞好这次检查,检查时必须做到“三实”和“三见”即:实名、实机、实地点;见人、见机、见证件。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准确真实的作好记录。

三、主要成效

一是农业机械得以推广和应用。在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耕地撂荒现象日益突出的情况下,充分发挥了使用农业机械高效、省时、省力的优势,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农业生产综合能力,为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是促进了农业机械的更新换代,提高了农机装备水平。近年来,通过政策引导,高性能联合收割机、机动插秧机和耕整机购置数量大幅度增加,卖耕牛买铁牛成为农村新时尚,促进了农机升级换代,推动xx县农机化水平再上新台阶。

三是增加了农民收入、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益。农机购置补贴项目的实施,不仅让购机户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也缓解了由于劳动力不足造成的农业生产困难,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益。

四是农机专合组织蓬勃发展,农机大户不断涌现,促进了农机服务产业化。按照鼓励、引导和支持农村发展各种新型社会化服务的要求,以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农机手为依托,推进农机大户和农机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产业支撑。

五是推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通过财政资金对购置农机实行补贴,引导农民购置了大量新型、高性能农业机械,一大批新型高性能农业机械的广泛运用,逐步改变了传统的农业方式,提高了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农业生产力得到进一步发展,有力推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随着农机作业机械化水平的不断提高,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增加了农民收入,农机专业户也可通过开展有偿服务获得较好的收益,成为农村致富的带头人。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厂家售后服务跟不上。

二是未经农机主管部门审批就先发机具。

三是有个别农民交了申请表后就因外出打工不能到场《领取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

第二篇: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工作总结

今年,我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是非常的严格按照财政部、农业部联合印发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农11号)和《省农机局、省财政厅的通知》(川农机计12号)、省农机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的紧急通知》(川农机计34号)文件的要求,认真支部实施

。我市农机购置补贴项目总投资共410万元(不含泸县),其中中央资金122.06万元,省级资金4.35万元,带动地方财政投入32.527万元,农民自筹投入约250万元,受益农户1079户。实施农机购置补贴项目新增各类农业机械1051台套,其中微耕机561台、水稻插秧机5台、机动喷雾喷粉机95台、手扶拖拉机6台、渔业机械29台、离心泵13台、电动机22台、初加工组合机195台、茶叶机械7台、机动脱粒机120台。农机购置补贴的实施提升了我市的农机装备水平,增强我市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了我市农机流通企业和生产企业的规模化发展,为新农村建设作出了贡献。现将我市农机购置补贴项目总结如下:

一、主要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全面落实责任我局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计财科、科教科为成员的农机购置补贴项目领导组。各项目实施区(县)高度重视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工作,成立了以分管副区长(副县长)任组长,区县农机局、财政局为成员单位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领导组。在各区县农机局内部建立了购置补贴项目分工负责制,将项目任务落实到局计财股和农机推广站,落实专人负责。区县农机局还对各乡镇负责购置补贴工作的经办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层层有人抓、有人管。(二)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将购置补贴纳入区县政府对乡镇政府的综合目标考核。年初,市农机局、财政局联合向市委、市府领导汇报了全年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实施的要求,提出了抓好这项工作的基本思路以及面临的困难,得到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理解与支持。为确保购置补贴任务的完成,各区县政府将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任务纳入区县政府对乡镇政府的目标考核之中。各乡镇政府又将购补工作分解落实到各村委会,并纳入了乡镇政府对村委会的目标管理考核,通过层层落实管理责任制,为完成购置补贴任务打下了基础。

(三)加强督促,力争购置补贴工作新突破5月13日至5月15日,市农机局党组书记、局长率本局计财科、科教科科长及区县农机局主要负责人,前往宜宾市、自贡市、资阳市等地考察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认真学习了兄弟市的经验,对照查找我们工作中的差距,提出了我市购置补贴工作的总体指导思想和整改措施,撰写了《市农机考察组赴宜宾等地考察报告》。8月,面对我市购置补贴工作进展缓慢的局面,市农机局支部召开了全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要求各区县查找购置补贴工作中的差距,针对各区县的实际情况提出下半年购置补贴工作促进措施,确保项目任务的完成。10月20日,购置补贴工作即将结束之前,市农机局再次召开全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推进会,提出了明年购补工作的总体要求和考核标准,要求各区县农机局针对今年购补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加强整改,增添措施,要求经销商提前做好明年销售维修网点建设,把售后服务和用户培训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做到购置补贴工作早准备、早安排,力争明

四、存在的问题,我市在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受到自然地理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的限制,当前我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面临着一些困难,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工作经费不足,工作压力大省级下达的工作经费少,市县财政困难,工作难度大、压力大。工作经费困难

造成了三个后果:一是谁都不愿意多完成补贴任务,项目任务越多,支出越多,就会出现干得越多,经费越紧张的状况;二是无法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干多干少一个样;三是宣传经费少,宣传活动受到限制,效果不满意。

(二)农机购置补贴目录内我市适用机具少。现《目录》内近900种机具中,我市适用的仅20种左右,且主要是耕整机,产品种类非常单一。一些非《目录》内的小型机具地方财政并无资金进行补贴,因而陷入了有补贴的机具多数不适用,一些适用机具没有补贴的尴尬境地。

(三)宣传示范不够,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没跟上一是宣传示范不够,缺乏典型带动,农民了解购补政策多,了解机具性能少,自主选择机型困难。二是经销商对购机者技术培训不到位,操作不当造成的机具损坏时有发生,相当部分的补贴机具使用得不好,作业效率低。三是乡镇维修网点不足,售后服务不及时,农民购机难、买配件难、维修难的问题依然存在。四是机具配件价格偏高,供应不及时。

(四)补贴机具价格高,补贴比例偏低机具补贴后的价格相对于农民的购买力而言仍然偏高。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了补贴后的机具价格与未补贴的同类型同品种机具的市场价相差无几的情况。另外,与我市毗邻的重庆市、贵州省的部分市、县都有累加补贴,累加后补贴比例达到了50%,给我市造成了较大压力。

(五)机具价格隐藏,农民群众不满意在现行《目录》中补贴机具的最高限价不对社会公布,经销商与农民在价格信息上不对称,同一机具的价格不一致,造成了经销商与农民之间新的矛盾。(六)程序繁琐,购机费时目前办理购置补贴的程序为:填写《购机申请表》→审核→公示→签《购机协议》→差价购机。农民办理购置补贴至少要跑两次县城、一次乡镇,耗时费力。

五、建议

(一)根据购补资金额度按比例配套工作经费,并适当向丘陵、山区等经济欠发达地区倾斜。(二)《目录》中适当增加丘陵地区适用的小型机具,增加地区补充类机具的品种。对一些地方农机企业生产出的主要适合当地区域的农机产品,可由市(州)一级财政、农机部门核准,纳入地区购机补贴范围;资金可由中央购置补贴资金中划出一定的比例,由市(州)级财政、农机部门掌握,用以解决这部分机具的补贴,促进区域农业机械的发展。

(三)适当提高经济欠发达地区特别是丘陵、山区农机购置补贴标准,加快落后地区农机化事业的发展,减轻周边地区补贴比例较高带来的压力,刺激农民的购买力。

(四)实行补贴机具及其配件价格公开,尽可能降低销售价格。

(五)引入竞争机制,促进服务。1、增加购置补贴机具经销商数量,通过竞争,促进服务。2。要求经销商在购置补贴项目覆盖的主要乡镇设立销售维修网点,并逐步发展到在各乡镇建立销售维修点,各销售维修点必须备足常用零配件,配备技术过硬的维修人员,确保维修服务及时到位,不误农时。

(六)抓好用户培训,做大农机市场蛋糕。应加强农机培训投入,把操作维护技术培训作为购机的一项程序,培训合格后,用户在购机合同上签字确认已通过技术培训,若经销商未对购机者进行培训,则用户由于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失由经销商负责。

(七)简化程序,方便农民,加强监督,可以借鉴家电下乡的补贴形式。

第三篇: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工作总结

一、主要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全面落实责任我局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计财科、科教科为成员的农机购置补贴项目领导组。各项目实施区(县)高度重视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工作,成立了以分管副区长(副县长)任组长,区县农机局、财政局为成员单位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领导组。在各区县农机局内部建立了购置补贴项目分工负责制,将项目任务落实到局计财股和农机推广站,落实专人负责。区县农机局还对各乡镇负责购置补贴工作的经办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层层有人抓、有人管。(二)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将购置补贴纳入区县政府对乡镇政府的综合目标考核。年初,市农机局、财政局联合向市委、市府领导汇报了全年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实施的要求,提出了抓好这项工作的基本思路以及面临的困难,得到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理解与支持。为确保购置补贴任务的完成,各区县政府将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任务纳入区县政府对乡镇政府的目标考核之中。各乡镇政府又将购补工作分解落实到各村委会,并纳入了乡镇政府对村委会的目标管理考核,通过层层落实管理责任制,为完成购置补贴任务打下了基础。

1 2 3 年购置补贴工作上新台阶。

(四)加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普及农机新技术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推行需要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更要让广大农民群众了解购置补贴政策,了解农机新技术,因此宣传尤其重要。我们采取的宣传方式:一是会议宣传动员。年初,各区县政府都召开有乡镇分管领导、农机站长、财政所长及经发办主任参加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布置会,进行宣传动员,然后各乡镇也相继召开村社干部会,宣传讲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二是电视、电台、网络宣传。各区县电视台、广播电台都有滚动播出的宣传广告。古蔺县、叙永县还通过党政网和移动短信平台,将农机购置补贴项目的内容,发布到各乡镇,发送到乡镇主要领导。三是大量张贴购置补贴公告、宣传资料,全年散发购置补贴宣传资料约3万份。四是利用“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和咨询。五是现场演示。各区县农机局与经销商合作,在春耕、秋收两季深入各乡镇,利用赶场天进行宣传和演示,全年召开现场现场演示会70多次,起到了很好的宣传和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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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依托相关项目,实现购置补贴机具累加我市把农机购置补贴项目与烤烟生产机械补贴项目结合起来,在古蔺、叙永烟草种植区实现了累加补贴,累加补贴资金达到30万元。

(六)抓技术培训,督促经销商完善售后服务,我们要求经销商从三个方面改进服务。一是售机前必须对用户进行农机操作维护技术培训;二是零配件实行微利销售;三是在各区县的重点乡镇建立销售维修网点,各销售维修网点备足常用配件,保证“三包”, 及时上门服务,不误农时。春耕、秋收农忙季节,区县农机局派出工作人员与农机生产企业的维修人员一起把服务送到田间地头,对用户进行技术指导,抢修故障机具,解决了部分机具的维修问题。各区县农机局还支部已购买机具的部分用户到农机生产企业进行维修技术培训,树立使用农机的好典型,方便农民就近维修。

二、农机购置补贴程序的执行情况

一)实行阳光操作我市按照《省农机局、省财政厅的通知》(川农机计12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做到了补贴对象公示,补贴条件、补贴程序、补贴方式公开,由农民自愿申请,自主购机,整个过程都是阳光操作,接受各方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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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存在的问题,我市在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受到自然地理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的限制,当前我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面临着一些困难,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工作经费不足,工作压力大省级下达的工作经费少,市县财政困难,工作难度大、压力大。工作经费困难

造成了三个后果:一是谁都不愿意多完成补贴任务,项目任务越多,支出越多,就会出现干得越多,经费越紧张的状况;二是无法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干多干少一个样;三是宣传经费少,宣传活动受到限制,效果不满意。

(二)农机购置补贴目录内我市适用机具少。现《目录》内近900种机具中,我市适用的仅20种左右,且主要是耕整机,产品种类非常单一。一些非《目录》内的小型机具地方财政并无资金进行补贴,因而陷入了有补贴的机具多数不适用,一些适用机具没有补贴的尴尬境地。

(三)宣传示范不够,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没跟上一是宣传示范不够,缺乏典型带动,农民了解购补政策多,了解机具性能少,自主选择机型困难。二是经销商对购机者技术培训不到位,操作不当造成的机具损坏时有发生,相当部分的补贴机具使用得不好,作业效率低。三是乡镇维修网点不足,售后服务不及时,农民购机难、买配件难、维修难的问题依然存在。四是机具配件价格偏高,供应不及时。

(四)补贴机具价格高,补贴比例偏低机具补贴后的价格相对于农民的购买力而言仍然偏高。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了补贴后的机具价格与未补贴的同类型同品种机具的市场价相差无几的情况。另外,与我市毗邻的重庆市、贵州省的部分市、县都有累加补贴,累加后补贴比例达到了50%,给我市造成了较大压力。

(五)机具价格隐藏,农民群众不满意在现行《目录》中补贴机具的最高限价不对社会公布,经销商与农民在价格信息上不对称,同一机具的价格不一致,造成了经销商与农民之间新的矛盾。(六)程序繁琐,购机费时目前办理购置补贴的程序为:填写《购机申请表》→审核→公示→签《购机协议》→差价购机。农民办理购置补贴至少要跑两次县城、一次乡镇,耗时费力。

五、建议

(一)根据购补资金额度按比例配套工作经费,并适当向丘陵、山区等经济欠发达地区倾斜。(二)《目录》中适当增加丘陵地区适用的小型机具,增加地区补充类机具的品种。对一些地方农机企业生产出的主要适合当地区域的农机产品,可由市(州)一级财政、农机部门核准,纳入地区购机补贴范围;资金可由中央购置补贴资金中划出一定的比例,由市(州)级财政、农机部门掌握,用以解决这部分机具的补贴,促进区域农业机械的发展。

(三)适当提高经济欠发达地区特别是丘陵、山区农机购置补贴标准,加快落后地区农机化事业的发展,减轻周边地区补贴比例较高带来的压力,刺激农民的购买力。

(四)实行补贴机具及其配件价格公开,尽可能降低销售价格。

(六)抓好用户培训,做大农机市场蛋糕。应加强农机培训投入,把操作维护技术培训作为购机的一项程序,培训合格后,用户在购机合同上签字确认已通过技术培训,若经销商未对购机者进行培训,则用户由于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失由经销商负责。

(七)简化程序,方便农民,加强监督,可以借鉴家电下乡的补贴形式。

第四篇: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工作总结

今年,我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严格按照财政部、农业部联合印发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农11号)和《省农机局、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的通知》(川农机计12号)、省农机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的紧急通知》(川农机计34号)文件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我市农机购置补贴项目总投资共410万元(不含泸县),其中中央资金122.06万元,省级资金4.35万元,带动地方财政投入32.527万元,农民自筹投入约250万元,受益农户1079户。实施农机购置补贴项目新增各类农业机械1051台套,其中微耕机561台、水稻插秧机5台、机动喷雾喷粉机95台、手扶拖拉机6台、渔业机械29台、离心泵13台、电动机22台、初加工组合机195台、茶叶机械7台、机动脱粒机120台。农机购置补贴的实施提升了我市的农机装备水平,增强我市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了我市农机流通企业和生产企业的规模化发展,为新农村建设作出了贡献。现将我市农机购置补贴项目总结如下:

一、主要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全面落实责任我局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计财科、科教科为成员的农机购置补贴项目领导组。各项目实施区(县)高度重视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工作,成立了以分管副区长(副县长)任组长,区县农机局、财政局为成员单位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领导组。在各区县农机局内部建立了购置补贴项目分工负责制,将项目任务落实到局计财股和农机推广站,落实专人负责。区县农机局还对各乡镇负责购置补贴工作的经办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层层有人抓、有人管。(二)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将购置补贴纳入区县政府对乡镇政府的综合目标考核。年初,市农机局、财政局联合向市委、市府领导汇报了全年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实施的要求,提出了抓好这项工作的基本思路以及面临的困难,得到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理解与支持。为确保购置补贴任务的完成,各区县政府将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任务纳入区县政府对乡镇政府的目标考核之中。各乡镇政府又将购补工作分解落实到各村委会,并纳入了乡镇政府对村委会的目标管理考核,通过层层落实管理责任制,为完成购置补贴任务打下了基础。

(三)加强督促,力争购置补贴工作新突破5月13日至5月15日,市农机局党组书记、局长率本局计财科、科教科科长及区县农机局主要负责人,前往宜宾市、自贡市、资阳市等地考察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认真学习了兄弟市的经验,对照查找我们工作中的差距,提出了我市购置补贴工作的总体指导思想和整改措施,撰写了《市农机考察组赴宜宾等地考察报告》。8月,面对我市购置补贴工作进展缓慢的局面,市农机局组织召开了全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要求各区县查找购置补贴工作中的差距,针对各区县的实际情况提出下半年购置补贴工作促进措施,确保项目任务的完成。10月20日,购置补贴工作即将结束之前,市农机局再次召开全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推进会,提出了明年购补工作的总体要求和考核标准,要求各区县农机局针对今年购补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加强整改,增添措施,要求经销商提前做好明年销售维修网点建设,把售后服务和用户培训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做到购置补贴工作早准备、早安排,力争明年购置补贴工作上新台阶。

(四)加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普及农机新技术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推行需要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更要让广大农民群众了解购置补贴政策,了解农机新技术,因此宣传尤其重要。我们采取的宣传方式:一是会议宣传动员。年初,各区县政府都召开有乡镇分管领导、农机站长、财政所长及经发办主任参加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布置会,进行宣传动员,然后各乡镇也相继召开村社干部会,宣传讲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二是电视、电台、网络宣传。各区县电视台、广播电台都有滚动播出的宣传广告。古蔺县、叙永县还通过党政网和移动短信平台,将农机购置补贴项目的内容,发布到各乡镇,发送到乡镇主要领导。三是大量张贴购置补贴公告、宣传资料,全年散发购置补贴宣传资料约3万份。四是利用“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和咨询。五是现场演示。各区县农机局与经销商合作,在春耕、秋收两季深入各乡镇,利用赶场天进行宣传和演示,全年召开现场现场演示会70多次,起到了很好的宣传和推动作用。

(五)依托相关项目,实现购置补贴机具累加我市把农机购置补贴项目与烤烟生产机械补贴项目结合起来,在古蔺、叙永烟草种植区实现了累加补贴,累加补贴资金达到30万元。

(六)抓技术培训,督促经销商完善售后服务,我们要求经销商从三个方面改进服务。一是售机前必须对用户进行农机操作维护技术培训;二是零配件实行微利销售;三是在各区县的重点乡镇建立销售维修网点,各销售维修网点备足常用配件,保证“三包”,

及时上门服务,不误农时。春耕、秋收农忙季节,区县农机局派出工作人员与农机生产企业的维修人员一起把服务送到田间地头,对用户进行技术指导,抢修故障机具,解决了部分机具的维修问题。各区县农机局还组织已购买机具的部分用户到农机生产企业进行维修技术培训,树立使用农机的好典型,方便农民就近维修。

二、农机购置补贴程序的执行情况

一)实行阳光操作我市按照《省农机局、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的通知》(川农机计12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做到了补贴对象公示,补贴条件、补贴程序、补贴方式公开,由农民自愿申请,自主购机,整个过程都是阳光操作,接受各方监督。

(二)严格项目管理一是加强了已购买补贴机具的管理,二年内农户不得擅自转卖或转让;二是加强了信息档案管理,及时做好了项目档案及相关信息资料的采集、整理、登录、分析和报送工作。三是加强资金监管,严格审核补贴资料。按照补贴资金管理的要求,我们对售出的购补机具进行了抽查、审核,凡存在资料不齐全、手续不完整、资金结算申报表与补贴协议或购机发票不一致、用户所述购机金额与《目录》上金额不相符等情况的,我们都要将资料退回,确保项目资金按规定使用,维护购置补贴政策的严肃性,维护购机农民的利益。三、实施的效益情况分析农机购置补贴项目的实施给农机化的快速发展带来了契机,随着农机新机具拥有量的迅速增加,农机化作业量也快速增加,农机装备的整体水平迅速提高。预计新增农机总动力9.6万千瓦。全市机耕面积新增5.8万亩、机插水稻新增0.2万亩、机械植保新增27.6万亩、机械收获新增0.4万亩、机械灌溉新增6.14万亩、粮食加工新增13.47万公斤,农机运输新增211万吨公里。农机购置补贴的实施还推动了我市农业、畜牧业、渔业的发展,对促进新农村建设、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起到了重要作用。

四、存在的问题,我市在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受到自然地理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的限制,当前我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面临着一些困难,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工作经费不足,工作压力大省级下达的工作经费少,市县财政困难,工作难度大、压力大。工作经费困难造成了三个后果:一是谁都不愿意多完成补贴任务,项目任务越多,支出越多,就会出现干得越多,经费越紧张的状况;二是无法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干多干少一个样;三是宣传经费少,宣传活动受到限制,效果不满意。

(二)农机购置补贴目录内我市适用机具少。现《目录》内近900种机具中,我市适用的仅20种左右,且主要是耕整机,产品种类非常单一。一些非《目录》内的小型机具地方财政并无资金进行补贴,因而陷入了有补贴的机具多数不适用,一些适用机具没有补贴的尴尬境地。

(三)宣传示范不够,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没跟上一是宣传示范不够,缺乏典型带动,农民了解购补政策多,了解机具性能少,自主选择机型困难。二是经销商对购机者技术培训不到位,操作不当造成的机具损坏时有发生,相当部分的补贴机具使用得不好,作业效率低。三是乡镇维修网点不足,售后服务不及时,农民购机难、买配件难、维修难的问题依然存在。四是机具配件价格偏高,供应不及时。

(四)补贴机具价格高,补贴比例偏低机具补贴后的价格相对于农民的购买力而言仍然偏高。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了补贴后的机具价格与未补贴的同类型同品种机具的市场价相差无几的情况。另外,与我市毗邻的重庆市、贵州省的部分市、县都有累加补贴,累加后补贴比例达到了50%,给我市造成了较大压力。

(五)机具价格隐藏,农民群众不满意在现行《目录》中补贴机具的最高限价不对社会公布,经销商与农民在价格信息上不对称,同一机具的价格不一致,造成了经销商与农民之间新的矛盾。(六)程序繁琐,购机费时目前办理购置补贴的程序为:填写《购机申请表》→审核→公示→签《购机协议》→差价购机。农民办理购置补贴至少要跑两次县城、一次乡镇,耗时费力。

五、建议

(一)根据购补资金额度按比例配套工作经费,并适当向丘陵、山区等经济欠发达地区倾斜。(二)《目录》中适当增加丘陵地区适用的小型机具,增加地区补充类机具的品种。对一些地方农机企业生产出的主要适合当地区域的农机产品,可由市(州)一级财政、农机部门核准,纳入地区购机补贴范围;资金可由中央购置补贴资金中划出一定的比例,由市(州)级财政、农机部门掌握,用以解决这部分机具的补贴,促进区域农业机械的发展。

(三)适当提高经济欠发达地区特别是丘陵、山区农机购置补贴标准,加快落后地区农机化事业的发展,减轻周边地区补贴比例较高带来的压力,刺激农民的购买力。

(四)实行补贴机具及其配件价格公开,尽可能降低销售价格。

(五)引入竞争机制,促进服务。1、增加购置补贴机具经销商数量,通过竞争,促进服务。2。要求经销商在购置补贴项目覆盖的主要乡镇设立销售维修网点,并逐步发展到在各乡镇建立销售维修点,各销售维修点必须备足常用零配件,配备技术过硬的维修人员,确保维修服务及时到位,不误农时。

(六)抓好用户培训,做大农机市场蛋糕。应加强农机培训投入,把操作维护技术培训作为购机的一项程序,培训合格后,用户在购机合同上签字确认已通过技术培训,若经销商未对购机者进行培训,则用户由于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失由经销商负责。

(七)简化程序,方便农民,加强监督,可以借鉴家电下乡的补贴形式。

第五篇:荔波县2014年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总结

荔波县2014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

工 作 总 结

根据贵州省农业委员会、贵州省财政厅(黔农发[2014]68号)文件《关于加强2014年贵州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县农机中心领导及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和领会文件精神,落实了购机补贴工作制度和工作机构,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全年购机补贴任务,现将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实施工作总结如下:

一、做好操作前的准备工作

1、根据省、州农委对购机补贴的工作要求,我县农机中心领导及时向县分管领导汇报2014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相关政策、操作流程和申请县级配套资金,得到了县领导对这项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使购机补贴工作得到顺利开展。

2、拟写《荔波县2014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呈报县人民政府审批。2014年5月3日,荔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荔府办[2014]103号文件批复并行文下发实施,同时成立了荔波县2014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

3、根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相关政策,农机中心向县人民政府争取得到县级农机专项资金50万元,结合我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用于大型机械、甘蔗种植机械和 1

微型农田作业机械的补贴和开展农机补贴工作经费。

二、加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宣传工作

1、今年是国家实行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第7年,经过多年的大力宣传,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已经家喻户晓。但随着农机补贴相关政策有新的要求,我县农机中心把宣传工作放在重中之重,把省、州、县购机补贴实施方案,农机补贴产品经销商名单、中央、省、县补贴资金指标、购机补贴主要操作流程等相关资料先后发到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农业(农机)服务中心。

2、利用场天向群众发放购机补贴宣传资料,在荔波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省、州、县购机补贴实施方案和农机购置补贴相关内容。

3、在农机中心办公处醒目位置设有“2014年购机补贴公示、宣传栏”,张贴了购机补贴宣传资料和公示购机补贴相关信息,设有购机补贴服务窗口、投诉电话和意见箱。

三、召开经销商座谈会

1、为让在荔波区域内经销农机补贴产品的经销商掌握和知晓2014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相关政策和操作程序,为2014年购机补贴工作打下坚实基础,5月15日,我县农机中心组织召开了来自7家经销商经理和荔波县区域代理经销商负责人、购机补贴领导小组及相关人员会议,会上大家共同学习省、州、县2014年购机补贴实施方案和购机补贴相

关政策。

2、在会上各经销商经理、县农机中心领导、负责购机补贴操作人员共同讨论如何搞好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3、各经销商一致愿望补贴资金指标应公平、公正、公开分配,一切程序都在阳光下操作。

4、县农机中心领导在会上要求中心干部职工特别是农机补贴操作人员和经销商,要认真学习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相关文件精神,精通业务,严格按照省、州、县购机补贴相关政策和要求进行操作,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按照上级要求,大家共同协作,圆满完成了2014年购机补贴工作任务。

四、市场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1、组织购机补贴领导小组相关人员检查和督促各经销商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上悬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牌子和公示经营享受补贴的农业机械种类、生产企业、型号、配置、价格及补贴标准等相关内容。

2、检查补贴机具是否是本年度补贴目录中的产品,补贴产品是否以降低或减少产品配置、搭配方式变相涨价等情况,是否执行《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是否提供有效售后服务工作。

五、开展购机补贴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

1、根据省、州农委对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反腐倡腐廉警

示教育工作安排,中心领导班子及时组织购机补贴相关工作人员(含乡(镇)农机员)广大干部职工、经销商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根据本县实际情况,制定了《荔波县农机购置补贴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2、结合近几年来我州部分县(市)在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出现典型的违规操作等不良现象作为警示教育内容。

3、通过警示教育活动,使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重要性,要按照原头防腐、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完善监督,主动预防,务求实效,警钟长鸣。

4、检查驻荔波经销商是否具备经营农机补贴产品资格,检查是否以市场机混入补贴机销售等工作。

5、督促农机购机补贴经销商做好补贴机具供应,驾驶操作培训和售后等服务工作。

六、强化管理,规范实施

1、严格执行操作流程,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操作程序,拖延办理时限。

2、为杜绝违规操作发生,制定“三关”通过,一是审核关,由业务人员对经销商、农户前来录入,申报补贴机具的用电话联系核查,核查率达100%,实地抽查达30%,如有可疑,群众反映较突出的问题,派人到实地核查,确保购机真实性,

3、采取先到先办等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公平确定补贴对象。

4、针对我县农机中心办公条件差,地方小,在群众购机“高峰”期,人多、排队难的情况,为不误农时,我县农机中心加班加点,设多点办理购机补贴相关手续。

5、合理配置补贴资金,根据我县农业产业结构特色,用县级累加补贴资金重点推广适宜我县农机产业使用的机具。

6、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务院“三个严禁”和农业部“四个不准”、“八个不得”等要求落到实处。

7、规范补贴档案,按时上报进度和阶段性工作总结。

七、各级政府分配我县资金指标及使用情况

1、中央补贴资金400万元,使用比例%;

2、省级累加补贴资金53.5万元,使用比例%;

3、县级补贴资金50万元,使用比例%;

4、补贴机具台;

5、受益农户:户。

八、取得成效

1、农机购置补贴项目的实施,带动了农机推广工作有效开展,促进农机装备进一步优化,推动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的进一步推广

2、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带动下,提高了农民购机积

极性,催生了农机大户的形成,推动了农机大户、糖蔗种植大户、种粮大户和农机化合作组织的发展,解决大部份外出务工人员种田难的后顾之忧,为我县农业生产、农民增收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九、存在问题及相关建议

1、荔波县环境与气候比省内其他县市较为特殊,春耕春种提前20-30天,为不误农时,不误外出打工人员良机,农民购机积极性较高,在购机补贴相关文件未下发之前,农民购机已基本结束,因此,给农机部门在购机补贴操作上、管理上带来被动。建议:每年度购机补贴工作应在3月初启动实施。

2、我省办理购机补贴手续比其他省区较繁杂,有些农民为买一台国家补贴机子,跑县城、乡镇农机(农业)部门几次,有些当天办不妥手续还留宿,有些农户说:“购一台补贴机,手续这么多,扣减补贴后农民自筹款加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后与市场上销售的同类机型价格没有差别。

3、农机购机补贴工作季节性强,加之办工条件差、有时“购机补贴服务窗口”人山人海,阳台上站的、坐的待办手续人员200-300人,拥得水泄不通,这样存在很多安全隐患。建议:在农机补贴工作高峰期,县农机管理部门派专人到各经销商地点监督办理相关购机补贴手续,减轻农民负担,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购机补贴服务窗口”压力,杜绝

安全隐患的发生。

4、地方各级政府划拨专项补贴资金总额少,满足不了农民购机需求。建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增加投入补贴资金。

5、补贴机具经销商反映,中央、省级补贴资金目前有部份资金未兑现,因此,应退给农户的补贴资金尚未退给,购机户成群结队到农机部门、县纪委反映此事。建议:尽快拨付资金,圆满结束2014年购机补贴工作。

6、我县补贴机具分布在山村小寨每个旮旯,路途遥远,坎坷不平,中心现只有一部农机监理专用车且老化底盘又矮,开展核查补贴机具工作十分困难。建议:当地政府、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拨款购置工作用车。

荔波县农机技术服务中心

201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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